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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她这莫非是存心要羞辱我?她到底是个什么人?
“嗨,你这是存心要羞辱我?”
“难道你的个性就这样脆弱?”她反问。
尽管我的自信心很经得起摔打,我可还是冒了火。
“你真是目中无人,”我回了她一句。
“你这是不是存心要羞辱我呢?”
“你说对了。”我可不像她,我是直言不讳的。
“你就情愿单个儿跑?”她问。
“对,”我说。
“那好。”说完她就嗖的一下,突然跑了。她生了气了──那显然只是个诡计──可这哪儿吓得倒我呢!为了加快脚下的速度,这一回我把全身的力气都使上了。不过我好歹还是赶上了她。
“喂!”
“我还以为你喜欢一个人清静呢,”她说。
气喘吁吁,说话也只能尽量简短。
“你是哪个队的?”
“哪个队也不是,”她说。“我练跑步是为了打好网球。”
“啊,一位十足的大球星Ⅰ。”这“球星”二字我故意用的是男性色彩的字眼,对她这位女性有些不敬。
Ⅰ“球星”原文为jock,本来是只称男运动员的,因为此同系由男运动员的“下体护身”(jockstrap)而来。对方答话中的“促狭鬼”,原文为prick,同样也是个不饶人的字眼,因为此词的原义同男性的生殖器官有关。
“对,”她一面孔正经地说。“那你呢,你难道是个十足的促狭鬼?”
这话叫我如何招架?更何况我脚下还得跟着她的步子,拚着命儿跑?
“对,对,”我只好就这样敷衍了过去。回想起来,我当时恐怕也只有这样应付最为明智。“那你的网球打得如何呢?”
“反正你也不见得会愿意跟我比试。”
“我倒偏想跟你比试比试。”
“真的?”谢天谢地,她说到这里步子也慢了下来,终于常步走了。
“明天可行?”
“行,”我还在直喘气。
“六点钟怎么样?地点在九十四号街一号大道口的戈森网球会。”
“我要六点才下班,”我说。“七点怎么样?”
“哪儿呀,我说的是早上六点,”她答道。
“早上六点?有谁在大清早六点钟打球的?”我说。
“我们就这么早打球──你要是想打退堂鼓,那也就算了,”她回答说。
“得了,我会打退堂鼓?”我终于喘过了气来,头脑也差不多同时到了位,重又灵巧起来了。“我平日四点钟就起床,去喂奶牛了。”
她听罢一笑。一笑就皓齿尽露。
“那好。球场已经预定好,名字写的是玛西·纳什──可以顺便告诉你,那就是我。”
说完她就向我伸出手来。当然是跟我握手,不是给我亲一下的。
跟我事前料想的不同,她握手的手劲并不强劲有力,根本不像个运动员的样。普普通通的,倒甚至还嫌娇嫩着点。
“可不可以请教你的名字?”她说。
我有意跟她开个小小的玩笑。
“我叫冈萨雷斯,小姐。潘乔·B·冈萨雷斯。”
“噢,”她说,“我就知道不会是‘快手’冈萨雷斯。”
“这哪儿能呢,”我说,心里倒有些意外:这个传奇人物“快手”冈萨雷斯是好些下流笑话里的主角,流行在好些体育场馆乌烟瘴气的运动员更衣室里,怎么她倒也居然听说了?
“那好,潘乔,早上六点。可别忘了把你的尊臀也一起带来。”
“这是怎么说?”我倒不解了。
“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说。“带来了好挨我的揍呀。”
这我有办法还击。
“对,对。你也总该不会忘记把‘球’带上吧Ⅰ?”
Ⅰ句中的“球”,原文作balls,balls一字除了作“球”讲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含意,例如可以解作“胆量”,然从词义的演变看,已语涉粗俗。此处奥利弗显然是一语双关。
“那还会有错,”她说。“纽约的女性少了这话儿还算得上什么女性?”
说完她就冲刺一般飞奔而去,这样的速度连杰西·欧文斯Ⅰ见了都会眼红的。
Ⅰ杰西·欧文斯(1913─1980),美国的优秀黑人短跑运动员,曾在1936年奥运会上一人独得四块金牌。
十
早上五点钟在纽约正是个黑暗的时刻,不只天地之间一片乌黑,便是那花花世界也正当昏天黑地之时。远远望去,大街那头的网球会二楼亮着灯光,有如娃娃床前的一盏通夜小灯,守着这个沉睡的都市。我走进大门,在登记簿上签了名,问明了更衣室的所在,就先去更衣。我呵欠连连地换好了衣服,就信步向球场那边走去。那么多网球场无不灯火通明,照得我简直睁不开眼来。个个场子都已摆开了战场。这些劲头十足的戈森网球会会员马上就要投入一天的搏斗了,看来他们都得先在网球场上搏斗上一番,热热身,才能去对付球场之外的竞争。
我估计玛西·纳什小姐一定会穿她最漂亮的网球衫,所以我自己就故意尽量穿得寒伦。按照报纸“时装版”上的用语,我身上的衣服大概可以算是“白中带灰”一类的颜色吧。其实那是我在自洗店里自洗的时候,因为忘了跟有颜色的衣服分开,才弄成这副糟样的。而且我又特意挑了我那件“斯坦·科瓦尔斯基”衫Ⅰ。不过说实在的,我这一件比马龙·白兰度最邋遢的衣服还要邋遢上三分。今天在衣着上我是很留了点心眼的。说穿了,就是有意要弄得邋里邋遢的。
Ⅰ美国电影《欲望号街车》(1951)里的男主人公名叫斯坦·科瓦尔斯基,在影片中总是穿一件邋里邋遢的圆领衫。马龙·白兰度即为扮演这一角色的演员。
我料得没错,她带来的用球是“霓虹球”。职业网球运动员都爱用这种嫩黄色有荧光的网球。
“你早,亲爱的太阳公公。”
原来她早已来了,正对着球网在练发球呢。
“嗨,你不瞧瞧,外边都还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哩,”我说。
“就是,所以我们才都在里边打呀,桑乔Ⅰ。”
Ⅰ“桑乔”同“潘乔”只是一个字母之差,不过看过《堂吉诃德》的人都知道桑乔是堂吉诃德的侍从。奥利弗也故弄狡狯,把对方的名和姓开头的字母对换了一下,玛西·纳什变成了纳西·玛什。“玛什”(Mash)这个词在英语中是一团乌糟的意思。
我马上纠正她:“我叫潘乔,纳西·玛什小姐……”
在名字上耍调皮,我也会的。
她还是只管她大力发球,嘴里念念有词:“要打断我的骨头容易,要破我的发球甭想。”昨天跑步时随风飘拂的一头秀发,此刻却在脑后来成了一条“马尾巴”。(看到这样的发型我总忍不住要想起马尾巴。)她两个手腕上都扎上了吸汗带,可见十足地道是个自命不凡的网球运动员。
“你爱叫我什么名儿就随你叫吧,亲爱的潘乔。我们是不是就比起来了?”
“输赢呢?”我问道。
“你说什么?”玛西没听懂。
“我们赌什么?”我说。“赌什么做输赢呢?”
“怎么,你觉得比个高低还不够味儿?”玛西·纳什正儿八经地问,一副老老实实的神气。
“大清早六点钟干什么都不够味儿,”我说。“总得来点儿什么刺激刺激,要摸得着看得见的。”
“半只洋,”她说。
“半只羊?你这是在骂我吧?”我说。
“哎呀,你真会说笑话。什么羊啊牛的,我是说就赌五毛钱。”
“嗯──嗯。”我直摇头,表示要赌就得赌大的。她既然能在戈森网球会打球,就断不至于囊中空空。除非她入会是别有所图。那就是:不惜花几个钱儿钻进网球会去,舍得小小的面包,图的是不久就可以捧回结婚大蛋糕。
“你很有钱吧?”她问了我一句。
“怎么,这也有关系?”我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是颇有戒心的,因为命运的安排总是硬要把我跟巴雷特家的钱袋联系在一起。
“我不过是想知道你输得起多少钱,”她说。
她问得好刁呵。我倒也正想摸摸清楚她有多少钱可输哩。因此我就想出了一个主意,使双方都可保住面子,彼此都还照样能笑得很得意。
“你看这样好不好,”我说,“我们就谁输谁请客,上馆子里吃一顿。上哪家馆子就由赢家挑。”
“那我挑‘二十一点’Ⅰ,”她说。
Ⅰ纽约的一家高级餐馆。
“你也太性急点儿了吧,”我说。“不过我要挑起来也一定会挑‘二十一点’的,所以我还是把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