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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丁蔓做恶狠狠状,随即以揶揄地口气问小西:“你事先没帮他们买好保险?受益人写上自己的名字。”
“还真没有。”
“后悔吧?”
“我说丁蔓,你怎么变得这么尖酸刻薄?!听人说,你傍了一个大款?是不是‘商人重利轻别离’,你的雌性荷尔蒙没处平衡?没事儿,丁蔓,别不好意思,都成年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张口,我在这方面特助人为乐。对待女同志,咱不仅是像春天般温暖,夏天般火热,而且还能发扬连续作战敢打敢拼的硬骨头精神。”
“小西,我有告诉过你,我不喜欢你吗?”丁蔓冷冰冰地杀住小西的话头,她的这种冷冰冰显然是从经典电影中模仿来的,不过模仿得很成功,分寸火候把握得恰倒好处,过犹不及,再过一点,就有点假正经了;再减一点,那等于在鼓励小西。惟有现在这样,才能叫“冷艳”——风月场上,这种作风仅限于比较抢手的姑娘,稍微二线一点的,玩这套把戏,就像普通的冰淇淋,自己把自己晾在太阳地里,外表冰冷,内心似火,可是只要一分钟之内没人理会,就不会再有人理会了——谁会喜欢化了的冰淇淋?
“你说什么?”如果脑子慢,一时遇到棘手的问题,最好的回答就是重复提问,小西显然擅长于此。
“我是否告诉过你,我不喜欢你?”丁蔓还真有耐心跟小西磨牙,看来她是真闲的慌。
“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是谁说过,女人说‘NO
’的时候,往往是表示‘YES’。”小西针锋相对,看来二人算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双双都是深谙调情功夫的“业内中人”。
“那是你奶奶那一辈的女人,孙子哎!”丁蔓玩弄着手里的酒杯子,态度轻慢。
“怕了你了,姑奶奶。一起唱歌去吧?我买单。”小西提议——三十六计走为上,孙子兵法同样适用于情场——情场如战场嘛。
“你自己去唱吧,我和许先生有点事要谈。”丁蔓说得严肃认真。她确实是地地道倒的一个“白骨精”,而且是修炼500年以上的,从一种形象到另一种形象,跨度之大,人物性格之迥异,对于她都不是问题,她连“摇身”都不用,就能变过去。
“得,那我先撤了,你们好好谈。”识趣是小西的一大优点,他绝对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男人。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90
丁蔓是那种小架势做足,才肯说事的小女子。我不急,漫漫长夜,无心睡眠,我急什么。她掏出烟,是细长的摩尔,我替她点上,她的做派有点“花样年华”的劲儿,很小资。她默默地吸,我默默地等,此时无声胜有声。
最后,还是她没有耗过我,她用夹着香烟的手掩住大半张脸,像自言自语似的地问:“知道我来找你干什么?”
本来,我想跟她逗贫,问她是不是——寡妇生孩子,需要男人帮忙?但后来一看她那状态,我就换了路子,我得用王家卫电影的路子对付丁蔓这种姑娘。
“你来找我一定是有理由的。”这种“说了等于没说”的废话很对丁蔓的口味。
“对,我是为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
“可以这么说。”
“谁?”
“朱芳华。”
石破天惊,我差一点从吧台的高凳上一头栽下去。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91
丁蔓的故事从奶茶艾伦开始。那个时候,她和青青住在一起,她什么都告诉青青,青青什么都不告诉她。她和奶茶艾伦一吵了架,就要请青青出马做艾伦的“劝降”工作,她觉得自己很幸运,有两个哄她的人——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男人是她的男朋友,女人是她的好朋友。直到有一天,她去找艾伦,在那儿看见了青青。那是丁蔓的“广岛日”——缓过神来,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什么——爱情、友谊、还有一个住的地方。再后来,青青跟她解释,说女人之间为一个男人没有必要;还说,我没想到你这么在乎这件事情;还说,如果你
喜欢,还给你好了;还说,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个更好的……
丁蔓什么都没说,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离开了,顺手把青青的全套化妆品以及一套卡地亚首饰装进自己的口袋。
奶茶艾伦不是丁蔓的初恋,丁蔓对于他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烦的时候找他做开心果;闷的时候拿他当出气筒。如果没有青青,丁蔓自己也会厌倦艾伦,甚至于她当时已经有点厌倦了。
真正让丁蔓不适应的是离开青青。
丁蔓在这个城市认识的大部分人都是通过青青介绍的,离开青青就意味着离开整整一个圈子。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92
有一年冬天,这个城市忽然降了一场大雪,雪从下午四点钟开始下,越下越大,一直下到半夜,地面结了冰,整个城市的交通陷入瘫痪。就在那天,一对陌生的男女在墓园相遇。男的来看自己的父母,他的父母不久前双双死于一场交通事故;女的来看自己的儿子,她的儿子两年前死于一次医疗事故。男的只有23岁,情绪萧索;女的26岁,欲哭无泪。那天整个墓园只有他们两个人——男的注意到了女的——女的穿得很单薄,手里捧着一束花,当时大概是下午3点左右,她在墓碑前站了很长时间,开始没有眼泪,慢慢的就开始哭了,她哭得特
别伤心,男的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他父母的墓碑正巧立在她儿子的后排——女的哭的样子让男的产生了想抱住她的愿望,男的想替她把眼泪擦擦,他受不了她这么一个人站在那里哭,既没有人劝也没有人安慰。
男的背着一个大包,他在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他打算看望过父母就永远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城市。他是学计算机的,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父母的公司做研发,公司所有的人都很尊敬他,因为他们知道有朝一日他会是他们的老板。出事故那天,他毫无精神准备,忽然接到电话,请他马上赶到交通队,他到了以后才知道爹妈已经不在了——他们开的车被一辆大卡车追尾,翻到河里。
公司宣布破产。
几乎一夜之间,他失去了父母、工作、爱情和所有的朋友!
他去墓园向父母做一个告别,他想换个环境,到南方或者任何一个地方。
他就在那里碰到了她,他看到她哭,他猜到墓地里的亲人一定是她的骨肉——这只要根据墓碑上刻的字就可以推理出来,孩子只活了两年。
后来,他看到她蹲下来把花摆好,可能是玫瑰的刺吧?她被扎了一下。这给他一个机会,他走过去,从背包里拿出创可贴。他本来是要离开北京的,所以他带着要远行的全套用品。
他们一起下山,感谢上帝,天降瑞雪。他们两个人谁也打不着车,她穿得少,冻得嘴唇发紫,幸亏他的背包里有厚衣服,他借给了她一件外套。雪越下越大,交通完全瘫痪,所有的路都变成了停车场,他们开始的时候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为总会有警察来疏导交通,所以决定到沿途的酒馆去吃点什么。结果没有想到,街上的车越堵越多,两个人始终叫不到TAXI,索性横下心来,在街上狂奔。就是从那天开始,他发现她实际上是一个内心狂野的女人,他看得出来她很兴奋,与她在墓园的表现截然相反,她几乎是以一种疯疯癫癫的样子,一路跑,跑不动了,就在街边找一个咖啡馆茶餐厅什么的,一头扎进去,嘴里大呼小叫的‘好冷好冷’,他的情绪完全被她调动起来,根本没有和她讨论是不是要送她回家这些问题,就一路跟着她,她喝酒他也喝,她吃汉堡他也吃汉堡,她跑他也跑,她笑他也笑,所有的路,大路小路,全塞满了几乎不动的车,路过十字路口的时候,那里的车就像打了死结,横七竖八的穿插着,谁也别想过去。红绿灯完全没有作用,人们从车上下来,站在路边破口大骂。她对他说:“哈哈,叫他们有车,咱们没有车还可以走回去,他们可就完蛋了,估计要守着车在马路上过夜了。”那是一种特别天真的幸灾乐祸。他一路都没有问她要跑到哪里去,他们就这么一直跑跑停停,最后到她家门口。她开了门,他很自然就进去了。进门换了鞋,往沙发上一坐,说不出的温暖!自从父母去世以后,他一直没有家的感觉,他不喜欢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总想往外跑。可是那天他跑了一路,一进门他就再也不想走了。事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