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里看了她一眼,精练的发式,无可挑剔的套装,充满自信的表情,她对于我完全是一个陌生人,我真的认不出来了。而且那天离开电视台以后,我就把那张无懈可击的“电视脸”给忘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更可恶的是,我再也无法在记忆中还原朱芳华原来的样子,一个和我有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的女人,我真的想不起来她长得什么样儿了。
但是,今天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或者说,根本不用相认。我们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十年似的,她一直就在我的身边,就在我的心里,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
幸亏我不知道。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7
我的前妻开门见山:“我想在你那里住上一段”;
我,一点没含糊,直截了当:“行,没问题。你要住多长时间?”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妈妈的,至少我应该先问她打算住多长时间,然后再问一个“为什么”。这是一个技巧,我在她面前总是缺乏技巧。我应该好好练习,否则还会吃亏。
“三个月或半年,你觉得怎么样?”
“然后你去哪儿?”
“还没想好。”
这个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我曾经遇上过这么一件麻烦事,那会儿王小西刚来北京混的时候,住在我家,一住住了大半年,我不好意思让他走,他自己也不张罗这事儿,后来幸亏他发了财,在北京买了大房子,这才算搬出我们家。为此我老婆温秀玉常常挤兑我,说万一王小西没有发财,我看你只好把他当你儿子养。
朱芳华注意到我的表情,她微微一笑,是那种一切了然于心的笑容。说老实话,我最受不了她这种笑,因为这种笑让我觉得无地自容,好像被她窥见了我皮袍下的“小”。
“你放心,我不会在你那里长住的,最多半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你怎么忽然会想起到我这儿住,有什么事儿而吗?”
“你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
我往椅子后背靠了靠,仔细端详了她一遍,她很瘦,皮肤有些黑,精神头儿看上去不错,但略带憔悴。
“没发现?”我的前妻表情中带着一丝顽皮,那不是装出来的顽皮,是她天性中就有的。那一刻,我几乎重新爱上了她。我想起很久以前读过的一本传记《在蓬帕杜尔夫人身边》,那里面,对蓬帕杜尔夫人有这么一句评价——她身上也有许多缺点,但那是那个时代的缺点,而她身上的美德则是她个人的美德。
是的,朱芳华有许多缺点,比如虚荣比如矫情比如歇斯底里,但那都是这个时代的缺点。
我想假如那个时候我能像现在这样,成熟成功豁达有责任心并且肯花时间陪她,也许我就能享受到她的种种好处,也许我们就能做到有话好好说,像时尚杂志中的甜蜜夫妻,即使我们分手,也不会像当初那样,闹得不可开交,几乎没有给对方留下一点尊严。有一段时间,我们沉醉于互相侮辱、仇恨、诋毁、热衷于彼此伤害,好像我们生来就是为了折磨对方,给对方难堪,我们都有那种血战到底的决心和一将剩勇追穷寇的气魄。
我叹了口气,当我意识到自己在叹气的时候,不禁吓了一跳。我想我一定在叹气的时候还皱了皱眉头,而朱芳华对这一点是最敏感的。她把我这一习惯理解为对她的厌恶,在我们的四年情史,一年婚史中,只要我一皱眉头,她就怒火万丈,质问我到底为什么?质问我是不是不爱她?是不是讨厌她?想离开她逃避她?
我刚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马上着手调整自己的情绪,并且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的穿着打扮上,脸上也迅速多云转晴,做出一幅很乐意继续我们交谈的样子。但是一切已经晚了。
朱芳华是一个敏感的人,过去是,现在还是。和她这样的女人相处真是不容易,我有一点同情她现在的老公。还好,我现在不必太介意她是不是不高兴,毕竟,第一,我现在还没有爱上她,她不过是我的前妻;第二,大不了她站起来扬长而去,大不了再有十年不见面,这些事情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有什么了不起的?
“去你家吧,我还没吃饭呢。”朱芳华站起来,换上一张严肃的老脸,让我觉得陌生异常,甚至有点厌恶。我差点想说:“滚,我又不欠你什么。凭什么呀,分手十年,还敢对我用祈使句!”但我忍住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发现我——许一军——居然还是有情有意的男人,会心软。
我说你等等,我也没吃饭,我得先收拾一下我的东西,你想想咱们去哪儿吃,我请客。
“我不想在外面吃。”
“可我家里什么都没有。”
“那就叫一个披萨。”
“我们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你哪个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我叹口气,实在忍不住了:“你怎么还像以前那么别扭?就不能退一步,或者装装糊涂?”
“现在你庆幸当年把我甩了吧?”
冷竣冷静冷言冷语,要搁在十年前,我早跟她急了——摆什么小姐架子!你以为你是谁?你是图兰朵公主吗?全世界的男子都把脑袋掖在裤腰带里,等着你给他们出最难猜的迷,一旦猜错,放弃生命也不可惜?!醒醒吧,朱芳华小姐!哦,不对,现在得称朱芳华女士。
当然,我什么都没有说。这说明十年的时间,已经对我有所改变。我成熟了,不跟女人一般见识了。顺便说一句,老话儿讲“好男不跟女斗”,活到我这个岁数,我才明白其中的真谛——一个男人跟女人斗,无论结果怎样,过程都一定是惨不忍睹的;如果要从始至终地保持“好男”形象,最好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一旦发现对手过于恋战或者有“持久战”的趋势,那么一定要及时采取“三十六计走为上”的策略,一走了之。就像我当年离开朱芳华一样,干净利索一刀两断,什么也不解释。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8
我帮着朱芳华把她随身带的一套小旅行箱放进汽车后备箱,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就这么一个小包?跟去泰国七日游似的。”
“我这不是去泰国,是去你家。要去泰国我还真得带一个比这大的包。”
朱芳华说话就这样,她喜欢跟你呛着说,而不是像温秀玉似的,什么事情都有商有量有
理有力有节。所以温秀玉能嫁给我这样的男人,并且能带着儿子过上稳定安心的日子。而朱芳华则会在离婚十年以后,莫名其妙地来找前夫。她要干什么?她不会是遇上什么大麻烦了?我知道她是一个好强的女人,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是不肯来找我的。我没有逼着她讲出来,也是照顾她的自尊心。好吧,不就是三个月到半年嘛,让她住。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9
我在城市的东边有一套一室一厅,原来是给我妈买的,离我自己的房子很近,走路七八分钟也就到了。但是老太太不肯搬过来,她说她在南城住习惯了,再说街坊邻居都熟,搬到东边来,一个熟人也没有,太冷清。现在,正好给朱芳华住,我们离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住在一个地下室里,说心里话,她跟着我,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不过,她离开我,就过上好日子了吗?至少应该是有过一段理想生活的吧?我好象听说她很快跟了一个挺有钱的小伙子,年少多金,部队大院的孩子,我还听说她是我们这些人中间最早一个开上桑塔纳的。
后来,我就懒得听说她的事儿了,反正是越来越好。王小西去美国商务考察的时候,在纽约第五大街上一头撞见她,只见异国他乡的朱芳华一身名牌,珠光宝气,浑身上下,富贵逼人。小西问她干什么来了,她说随便逛逛,那口气好像两个人是在王府井大街上遇到。王小西有一次酒喝高了,跟我说:“朱芳华那种女人,你幸亏踹得早,要不留在手里,早晚是个祸害。她就是那种女人,给你戴一摞绿帽子,她还觉得自己个儿委屈。老觉得你娶了她是捡了一个大便宜,真没法儿要!”
我当时要不是因为王小西正为他老婆的事儿郁闷,我就大嘴巴抽他了。朱芳华虽然不是省油的灯,可是她和王小西的老婆还是有天壤之别的。王小西的老婆——钱美丽,那是一个逢“公”不过的主儿,而且不知道她哪儿来的那么好的自我感觉,她的一句名言居然是:“是男人就想跟我上床,凡是不想跟我上床的都不是男人”。我们私下里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