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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怀念有限悲伤-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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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办公室来?人啊,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怪。我会忽然不耐烦,沉默不语一言不发,而且常常无缘无故地心神不宁,像地震前的猫狗,表现反常。有的时候,兴高采烈地去参加一个PARTY,但是走到中途却忽然改变主意。我这是怎么了?这是不是人们所谓的“中年危机”?每每想到这一点,我就会不寒而栗,有一种“完了”的感觉,并且会连续几天情绪不高喜怒无常。有一次,我陪着一帮朋友去打高尔夫,一种庸俗无聊的感觉几乎是瞬间占有了我的全部心智,我问自己,难道就这样,甘于做一个平凡普通庸庸碌碌最低级别的“成功人士”,并为此沾沾自喜心满 

意足?难道就这样听任自己大踏步地迈入四十岁的行列?然后,五十,六十,七十,一直到死?那一刻,我难以平静。从此之后,我一直失眠,而且每天一到快下班的时候,我就容易感到心烦意乱——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毫无悬念,琐碎忙碌、虚假繁荣!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

  朱芳华的电话恰巧打在我的“软肋”上。

  我已经说过,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感觉下班前的那十几分钟是最煎熬最脆弱的,遇上周末则感觉加倍——我没有家,家里空无一人,而我的工作又不需要更多的投入,何况我们洋鬼子的公司根本不鼓励加班,如果你要加班,就如同向所有人大声宣布——我是一个笨蛋,我什么也干不好!

  我是这样一个人,一般来说,比较被动,如果那天不是朱芳华来找我,也许我就会跟于连他们混到下班,然后他们就会说,今天是周末,你要没什么安排,不如我们一起吃饭吧?而我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尤其在周末的时候,没准儿就答应了,但是心里却悔恨交加。我自认为喜欢独处,但却总受不了热闹的诱惑。我总幻想着在外面混,喝喝茶吃吃饭聊聊天,也许就会有什么新鲜的事发生,其实,狗屁新鲜的都没有。

  我猜想那天于连那对狗男女一定已经计划好“宰杀”我这个冤大头,我已经无数次上了他们的“贼船”,他们非常善于倚小卖小,他们会像天真的孩子似的,在快下班的时候,混到我的办公室来,借口很多,比如正好在附近买东西,或者像这次这样,说想和我谈谈未来的生活,然后,下班时间到,大家顺理成章地一起吃饭,边吃边聊,而我是他们的长辈,所以肯定是我买单,请他们吃西餐喝红酒再去酒吧坐坐,如果凑巧有朋友给我打电话邀我去俱乐部,他们就跟着去,以为自己非常受欢迎。天哪,饶了我吧!我还没有惨到要自己花钱买几个人陪着我吃喝玩乐,就是真到那个份儿上,我也不会买他们这两个白痴。

  哈哈,朱芳华的电话彻底粉碎了于连之流的阴谋,使他们的计划完全泡汤。我看着他们的离开,看着他们的那点小心计落空,居然有点幸灾乐祸。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

  实际上,电话响的时候,我原本以为是我的老妈,她每天的这个时间,也就是我最烦躁不安的时候,都会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回家吃饭。我每次都很难拒绝,赶上周末就更难拒绝。但是如果答应,就意味着我要在下班的洪流中跋涉一个半小时,才能喝到她做的小米稀饭;而且还意味着我要在饭后负责擦桌子洗碗以及听她叨唠,一直到八点半左右,她才能慢慢把注意力转移到电视台的那些悲欢离合的烂电视剧中。我一般要陪她看上一阵,听她对剧中人的评论,她从来不会认识到那些剧中人的愚蠢实际上是应该由导演负责的,她往往 

会叹息不已,像自言自语般地对我说:“你看你看,怎么会这样?你们年轻人都这样吗?”

  老妈年纪大了,她在我这个年纪就已经失去丈夫,但是直到现在,她还没有适应一个人过日子。但是,我适应了吗?我觉得我的生活越来越失去主动性,我正变成我年轻时所讨厌的那种纭纭众生——我每天都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但更可怕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倒退十五年,我是知道我自己喜欢做什么的——那个时候,我喜欢朱芳华,喜欢和她在一起,我曾经想过要这一辈子都和她厮守,永远不分开,我们要生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我们还要养一条小狗,给它起名叫“刘德华”,那是我最喜欢的偶像,我们要把孩子带大,等他们都离开家的时候,我们就去世界各地旅行,在不知名的乡村客栈回忆过去的好时光,而我们不旅行的时候,就每天手牵手地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偶尔和大学时的朋友聚一聚,让他们羡慕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老得走不动路的那一天,回首往事,我要告诉我的儿女,告诉世人——我虚度了一生,和我爱的人。

  老妈的电话终于来了,在朱芳华进门的时候。这使我只好一手握着话筒,一手指指靠门的沙发。老妈和朱芳华就是一对天敌,过去是,现在还是。假如老妈知道我晚上不能去她那儿的真实原因,一定会从电话线那端飞身过来,扑到朱芳华面前大吼一声:“你这个妖精,你还有脸来找我的儿子!”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

  世界安静了。

  没有电话,没有不相干的人,周末的晚上,该走的都走了,成双成对的;该约的都约过了,这个时候如果还没有人约你,一般就不会再有人约你了。我是一个已婚但享受未婚待遇的男人,而于连则是未婚享受已婚待遇,我们谁更幸福一些谁更不幸一些,不知道。

  这些念头一闪而过,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这里只有我和朱芳华,她坐在我的对面,依然楚楚动人。我忽然意识到,我盼望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一直在盼望着这一天。十年了,我们没有任何联系,甚至连电话也不打一个,我们似乎一直在刻意躲着对方,我们像两个有案底的人,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把那段历史彻底清扫出自己的生命,不让它影响日常的生活。而这也是心理医生所提倡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6

  “我想去你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这不应该是她的风格呀!在我的印象中,她是属于婉约派的。

  我的前妻,一个给我和她自己都造成巨大痛苦和创伤的女人,她居然像说“今天天气真好”一样说出“我想去你那里住上一段”!难道她忘了,她曾经流着眼泪,在风雨中疯狂地奔跑,难道她忘了,她曾经愤怒地寻死觅活,对我说:我恨你,我恨你,你毁了我!

  那一切像从未发生一样,她就像我的一个久未谋面的老朋友,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她对我说:“我想去你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居然同意了!

  我后来想,这么多年我疯狂的跳槽,一步一步追求成功的生活,难道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在她面前,在这个女人面前,平静而自信地说:“我能帮你什么?”否则,我的那些房子,我的那些信用卡,还有我一辆一辆地换的车子,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指的是“我的朱芳华时代”,我是那么贫穷,以至于我心中充满愤怒,以至于我经常指责朱芳华,指责她虚荣,指责她野心勃勃,指责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物质女孩,因为我没有能力实现她的梦想所以我就拼命指责她的梦想。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给我的伤害,我是一个小肚鸡肠的男人,我甚至曾经恶毒地想过,某一天,我成了一个成功人士,这一天最好赶在我还没有歇顶之前,而她则被丈夫抛弃,我们在街上遇到,我给她一大笔钱,带她去最好的西餐厅,住最好的酒店,然后对她说:假如当年我们没有分手!

  我以为我已经把过去的生活完全忘记了,我以为这个女人对我来说再也不意味着什么。说实话,在这十年里,我几乎没有想起过她,即使偶尔想起,也是用最快速度忘掉。有一次,去电视台办事儿,刚巧碰上大学同学王小西,他跟我说要不要见一见朱芳华?她正在里面录节目。我说不用,我都想不起她长什么样儿了。王小西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说:她变样儿了,原来在学校的时候,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现在可是一副当家花旦的做派——雷厉风行风风火火。我从电视监控器里看了她一眼,精练的发式,无可挑剔的套装,充满自信的表情,她对于我完全是一个陌生人,我真的认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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