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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80岁的民间艺人,杨洛书许多荣辱与甘苦都已经历,能让这位乡下老人愤怒的理由已经很少了。然而,80岁的杨洛书经历了两个自己人生当中的“第一”:第一次被气得病倒在床;第一次与人对簿公堂打官司。
在陈宏创作的《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中,全书共十一章,第七章的标题为“年画神话杨洛书”,这一章是专门探讨“杨洛书现象”的。而这些素材的来源并非来自杨洛书本人,而是主要来自张运祥和陈宏在杨家埠街头的采访。
《年画“神话”杨洛书》共分为十节,让杨洛书气愤不已的是最后三节,第八节的标题为:“他会刻版吗?”陈宏在书中有如下的文字:“为了更真实的了解杨洛书,客观揭开杨洛书现象之谜,我在采访杨家埠年画艺人时,经常会问一句如何评价杨洛书?他们回答我的是:杨洛书既不会画,也不会刻版,他甚至不印画……”“张运祥不否认他们两家关系很好,杨洛书做年画很多都是从他家里拿去模仿的。张运祥说:当年我父亲在杨家埠木版年画研究所时,杨洛书经常中午到我家里拿样,拿去复制后还来,我们家的大门神样他也拿去过。杨家埠年画业从古到今有一条行规:刻版是不外传的。我父亲对杨洛书说:你要学我都可以教,而且免费。”“张运祥说:杨洛书有一个外甥,叫杨福堂,是杨家埠的刻版能手,杨洛书的年画雕版大多是他刻的。而杨洛书的年画《水浒一百单八将》也不是他刻的,是我的妹夫韩世良刻的。”“尽管有很多人说他不会画画不会刻版,我的考证观察结果是——杨洛书会刻版。只是在刻版上,他的水平还称不上高手,更不能称为大师……而面对媒体时,杨洛书只宣传自己,不提真正刻版的艺人,他是一个‘个人英雄主义者’。”
在第九节“出名的谜底”中,张运祥说:“杨洛书成为现今杨家埠年画的形象代表,就是我父亲推出的,可能是因为在杨家埠杨洛书最敢说话,是有名的‘杨大炮’。”作者陈宏在第九节中如此评价杨洛书:“在我看来,与其说杨洛书是一位艺术大师,倒不如说他是一位社会活动家,一位年画组织者,一位年画策划人和经营人。以上这些因素兼备,他创造出了一个杨家埠年画的品牌,一个大师的神话。”
在最后一节“杨洛书趣事”中,作者又对杨洛书进行了总结性的评价:“他什么都敢说,他知道记者最需要什么,然后他就说什么,泡沫吹的越大、媒体越高兴,当地政府也越高兴,读者也更觉得新奇、皆大欢喜。”“如果把杨洛书当成神话来欣赏和推崇,最后难免会失望。毕竟也不是神话,他只是西杨家埠村一个土生土长的有趣的人,一个比别人勤奋、比别人敢想敢闯敢创的民间年画艺人,甚至一位可爱的民间艺术大师。”
杨洛书认为《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另外,这本书中还未经杨洛书许可,使用了署名为“杨洛书”的年画共计8幅,署名杨洛书注册经营的“同顺德”画店的年画共计8幅。杨洛书愤怒了,他停下手中握了60多年的刻刀,开始为自身名誉和著作权讨要说法。
杨洛书看到《杨家埠年画之旅》之后不久,立即就著作权和侵害名誉权问题与中国画报出版社联系。据杨洛书称:2006年5月份,中国画报出版社曲克明副社长亲自登门向自己道歉。当时他向我鞠了三躬,一进大门就向我一躬到地,口中说,杨老啊,太对不起了。杨洛书说,在进屋门和走到茶几边上的时候,他又向自己鞠躬。
2006年7月份的一天,《杨家埠年画之旅》的作者陈宏来到杨洛书家。杨洛书说:“我拉着他到家里看我存放的2500多块木版,质问他中国还有哪一个人存有这么多木版,让他看我的肋骨,我刻了60多年,骨头全都累歪了,他竟然这样说我……说着说着我就哭了,一口气没上来,就晕倒在院子里。”杨洛书大约半小时后才醒过来。这次,他打了半个月的吊瓶,吃了20多副中药才康复。
在以后的时间里,陈宏再来见杨洛书。陈宏表示等《杨家埠年画之旅》再版之时,一定要帮杨洛书恢复名誉。当时,杨洛书明确告诉陈宏,他的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太大,他必须打完这场官司,让大家知道杨洛书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而后来曲克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均表示他们“到杨洛书家并不是道歉,而主要是解释,向杨洛书解释《杨家埠年画之旅》并没有侵犯他的名誉权,让他不要误解。同时也是想化解矛盾,息事宁人。”
而陈宏也承认,在《杨家埠年画之旅》从组稿到最后出版发行这段时间内,他没有见过杨洛书。书中关于杨洛书的章节,是他通过查阅资料和采访别人写成的。陈宏曾经到杨家埠采访过,但因为“不知道杨洛书家”和“别人也不愿提供杨洛书住址”,所以没能去采访。关于书中收录杨洛书年画作品的事实,陈宏表示作品是他在杨家埠买到的,刊登时也没有告知作者本人。
就是这些内容让杨洛书生了气。
两上法庭,一输一赢两败俱伤
2006年9月,杨洛书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中国画报出版社推上被告席,为自己的著作权讨说法。
2007年8月8日,杨洛书状告中国画报出版社侵犯著作权一案一审胜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中国画报出版社停止售书、赔偿杨洛书损失并在潍坊晚报向杨洛书公开道歉。法院认定中国画报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发行《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未经杨洛书许可,使用了署名为“杨洛书”的年画共计8幅,署名杨洛书注册经营的“同顺德”画店的年画共计8幅。法院审理认为,杨洛书是世界木版年画大师,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多年来创作出了大量的木版年画作品。中国画报出版社未经杨洛书许可,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出版有杨洛书的其他合法授权,在《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中使用杨洛书的作品,侵犯了杨洛书的著作权。据此,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国画报出版社立即停止《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的发行和销售;赔偿杨洛书经济损失5万元;在《潍坊晚报》刊登道歉声明。
杨洛书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而被告方中国画报出版社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6年11月,杨洛书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画报出版社、《杨家埠年画之旅》作者陈宏以及陈宏采访对象张运祥对自己的名誉侵权。在诉状中,杨洛书向法院提出了三项请求:判令被告《杨家埠年画之旅》停止销售;在全国重要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由此引发了一场百万元的名誉权索赔案。
作为《杨家埠年画之旅》的作者,陈宏没想到这事会闹成一场官司。他写这本书,是出于对传统文化的热爱。陈宏认为他不构成侵权,同时还认为打官司对杨洛书不利,陈宏的理由一是起诉以后杨洛书要花钱,二是打官司对杨洛书的名誉也不好。
但是,倔犟的杨洛书为了捍卫自己的名声,坚持要把官司打到底。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原被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杨洛书在法庭上称:我出生于木版年画世家,是杨家埠百年名号“同顺德”画店的第19代传人,7岁拿刻刀,14岁开始学习印年画,经过60多年的潜心研究和实践,刻版技艺独树一帜,2002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数百种年画远销海内外,成为收藏者、研究者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被誉为“中国年画王”和当代民间艺术领域的一代宗师。我曾赴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进行文化交流,为推广民间艺术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所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奖励不计其数。在《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中,陈宏及张运祥捏造事实,使用了大量贬低我才艺、侮辱我人格的语言文字,比如说我不会刻版、不会画年画、靠说大话成名、模仿张运祥之父张殿英的画样等等,陈宏、张运祥的上述行为致使我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我的名誉权,中国画报社作为出版单位未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同样构成侵权。
中国画报社辩称,《杨家埠年画之旅》是一本写实性作品,文中并没有使用侮辱、诽谤杨洛书人格的语言文字,作者对杨洛书的评价是客观、正面的,并未超出合理评价的范畴。
陈宏辩称,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