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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书特书,认为“祖、宗以仁义开国”,“受命之日,市不易肆,仁之至也”,“祖、宗以来,未尝轻杀大臣”。而且,因此形成了宋朝的祖宗家法,“百年不诛大臣”,“不杀谏官”,“不以文字罪人”等。
所谓“祖宗家法”,是指在宋太祖、太宗的创法立制基础上形成的两宋时期一直在遵循的政治准则。北宋初年,宋太祖及其决策集团对于自身实力及面临的局势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他们以比较理智的态度,采取相对宽缓平和的方式,化解了许多棘手矛盾;同时,也为国家日后在各个方面的发展奠定了相对稳定宽松的政治基调,宽仁尚礼成为两宋时期统治方针的主线。“事为之防,曲为之制”被认为是“祖宗家法”的实质精神。开宝九年(976年)宋太宗的即位诏书中,曾经明确说道:“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
这种精神首先贯彻到制度的设计之中。宋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主要着眼点是如何防范文武重臣的篡夺之祸;如何防止人事、财政、军政等大权旁落;如何禁制百官间凭藉种种因缘相互朋比,以致构成为专制政权的离心力量;如何消除地方上已在或潜在的割据势力。用人格局中,贯穿着“且要异论相搅,即各不敢为非” 和文武相制、内外相维、上下相轧等原则。
“祖宗家法”体现在国家的治国方针上,更是贯穿着宽仁尚礼的精神。宋朝对于民间文化发展、经济事业、社会生活等方面,自建国之初即因仍自然趋势而未予过多干预。因此,宋朝有着较为宽松的政治环境,为士大夫群体力量的形成、为其参政议政提供了适宜的外在条件。在宋朝的许多士大夫看来,自三代以后,惟本朝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
关于祖宗家法的具体内容,哲宗时吕大防分析为事亲之法、事长之法、治内之法、待外戚之法、尚俭之法、勤身之法、尚礼之法、宽仁之法等八项。这只是一种概括的说法。由于宋人在许多时期的不同场合都谈到“祖宗家法”,很难对其具体内容进行全面罗列。“祖宗家法”是一个核心精神明确稳定而涉及面宽泛的综合体。它既包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包括统治者应该循守的治事态度;既包括贯彻维系制约精神的规矩设施,也包括不同层次的具体章程(参见邓小南《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 》)。其核心精神就是宽仁尚礼的方针和“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的原则,这都与北宋的开国背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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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开国后不久,到太宗真宗时期,在各级官僚尤其是中央高级官僚之中,形成了一种守成循默的政治风气。大臣们相信祖宗之法已经完美,只需遵守,如果妄有更张,将对国家造成伤害。宋人笔记《邵氏闻见录》卷六记载,太宗时的宰相赵普,在厅事坐屏后放置两个大瓮,凡是有人递交评论时政利害提出改革建议的文字,他都将其投入瓮中,根本不看,等到瓮满之后,即焚于通衢。又如,真宗时担任宰相的李沆说,自己多年做宰相,“居重位,实无补万分,惟四方言利事者未尝一施行,聊以此报国尔。朝廷防制,纤悉备具,或徇所陈请,妄有更张,即所伤多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6)。
这种政治风气形成的背景比较复杂,不可一概贬为保守。回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守成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保持政策稳定性的一种表现,是对唐代以来“进士浮薄”风气的一种抑制。太宗真宗时期,用人极重资历履行,老成持重者受到重视。淳化二年(991),在选拔翰林学士时,候选人有张洎、毕士安等。最后用了毕士安,太宗的考虑是,张洎与毕士安相比,词艺、践历固然不差,“但履行远在下尔”(《宋史·毕士安传》)。宋代科举实行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宋太宗常常亲临殿试,“年少者往往罢去”(《宋史·寇准传》)。即如太宗时担任宰相的吕端,做了四十余年官后被提拔为宰相,还被认为是“骤被奖擢”。吕端老成持重,宽厚多恕,识大体,以清简为务,对于各种争议和分歧,很少发表意见。太宗非常信任他,下令宰相们讨论的事情,只有经过吕端拍板才能向皇帝闻奏,并称赞吕端为“大事不糊涂”(《宋史·吕端传》)。
最先对北宋此种束手束脚的条条框框和政治风气提出反对意见的,是真宗时期的宰相寇准。他敢于冲破祖宗家法的约束,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先后三次做宰相,表现出非凡的胆识和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寇准是一个书生气很重的儒家知识分子,对社会现实很敏锐,有胆略,有锐气,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似嫌不足。真宗用人是各取所长,互相补充又互相牵制,既用“好刚使气”的寇准,同时又用“宽厚多恕”吕端、“端方沉雅”的毕士安等,目的是使“异论相搅,即各不敢为非”。
北宋选官重资格,在当时高度专制和士大夫出路狭窄的历史条件下,自有其相对的合理性。一方面,可以保证选官的正常秩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请托和侥幸,阻遏凭借门荫入仕的高官子弟过快升迁,保证一些具有基层历练的官员能够逐步提拔;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掌握用人权的人进行一种无形的限制。要做到破格用人,保证破格提拔的是真正的贤能之士,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其难度很大。司马光曾经上过一道《论监司守资格任举主札子》,提出“朝廷执政止八九人,若非交旧,无以知其行能,不惟涉徇私之嫌,兼所取至狭,岂足以尽天下之贤才?” 过于强调资历的缺陷也是明显的,一些有才华的人被资历限制,无法得到破格提拔,各级官府尤其是中央决策部门需要的特殊人才也无法选拔出来,而且在完全按照资历选官的制度下,用人权实际上旁落于一些倚仗“例簿”的胥吏之手。这是君主独裁制度的一种自我反动。
寇准做宰相期间,在选官问题上采取了一些突破资历限制破格用人的措施,当寇准看到胥吏们拿着《例簿》准备任官的时候,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宰相所以进贤退不肖也,若用《例》,一吏职尔!”寇准被攻击“为己售恩”,在某种程度上也触动了皇帝的权威。因为在专制体制中,包括宰相在内的各级官僚,只能以资格用人,只有皇帝才有破格提拔、不次用人之权。寇准的作为,结果是触动了各方面的利益,不久被罢相。
寇准的结局,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北宋政治风气的大背景。不过,情况到王安石的时代有了一些变化。在内忧外患的冲击下,在新的政治形势面前,思想的禁锢有所松动,宋朝士大夫的思想开始活跃起来。人们可以怀疑古代的圣人,可以批评周公孔子。王安石的学说被称为“新学”。他在给仁宗皇帝的万言书中,提出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来改变法度,根据“所遭之变”和“所遇之势”进行“改易变革”,面对变革,要有一种“三不足”的精神,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王安石通过自己的学识和历练,成为同时代人中站得最高、看得最远的杰出政治家和思想家,正如他自己在《登飞来峰》诗中所写的那样: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
即使风气有了变化,王安石在宋神宗时期主持变法改革,需要面对的同样还有祖宗家法和守成循默政风的束缚。我们暂且不论王安石变法的成败得失,仅从他提出的“三不足”精神来说,王安石的政治勇气就是十分可贵的了。他在提拔下层士大夫方面,与寇准有相同的思路,努力打破按资历升迁的成例,并对学校教育和科举制度进行了重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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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出自东胡,与鲜卑同源。北魏时开始见于史籍,居住在潢水(今西拉木伦河)以南,黄龙(今辽宁朝阳)以北,分为八部,传说是契丹始祖所生八子之后。唐初形成部落联盟,以大贺氏为联盟长,称可汗。一种观点认为,今天生活在黑龙江的达斡尔族就是契丹大贺氏的后裔。唐朝中期,大贺氏联盟在动乱中瓦解,遥辇氏在重建的联盟中担任联盟长,耶律氏家族担任军事首领,称夷离堇。到9世纪末,契丹的社会经济有了显著发展,开始有了农业,并不断向周围地区进行扩张和掠夺战争。契丹人与外界的联系因此迅速扩大。
901年,耶律阿保机为夷离堇,取得了许多军事上的胜利。907年,阿保机取得可汗之位,成为契丹的最高首领。916年,阿保机正式称帝(后追尊辽太祖),建元神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