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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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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对身轻如燕,举止端庄,沉默寡言者更为倾心。这种感觉,正是古今一般同。当年王二在家里见过这样一位佳人,就爱心大炽,一再托昆仑奴传后请她再来。她拒绝了好几次,最后终于来了,坐在王二对面,还是低垂着眼帘,什么都不说。王二一再劝诱她稍进饮食,她终于从盘里取一粒樱桃吃下去,流泪说道:“情孽。”然后又什么也不说了。到天明前,她和昆仑奴一起离去,王二想问她什么时候再来,但恐怕太唐突,就没有问。

  我一直睡不着。到半夜时分,小胡轻轻地爬上楼来,坐柱对面的椅子上,沉默了好久以后,忽然问我睡着了没有。她显然是明知故问。我翻身坐起来,看着窗前的月光。是夜有薄云,故而月光也如一抹石灰水,就如她身上白色的内衣一样淡薄。我想到如下事实:

  以前我们都有凌云壮志,非绝代佳人不娶,非白马王子不嫁。所谓绝代佳人者,自然是身轻如燕,沉默寡言者,而非高大健美,大嘴啦啦者。至于白马王子,身高一米九十以上,面白无须。因此我们结成同仇敌忾的统一战线,立志开拓我们的世界,看今夜的形势,只怕要壮志成灰。

  小胡忽然哭起来,提到如下事实:

  小时候她被人揪小辫子(其实是她先招惹了别人),要我给她撑腰,而我跑去以后,只要叉着腰在一边站着,喝道:“你揍他!我不信你揍不过!”她得了我的教唆,就扑过去又抓又咬。

  半夜里我叫她参加我的午夜行动,从窗户里爬出去骑在屋脊上。屋脊非常光削,她感觉它要把她从下到上一切两半,就像猪崽子一样嚎叫,却被我厉声喝止。下来以后我还打了她两拳,打在腰眼上。

  小胡说,这种行为很野蛮,我这么对待她不公道,她要求立即改变,因此我过去和她拥抱接吻。这种身体接触是平生第一次,我非常的兴奋。但是想起我的绝代佳人计划,又有点害羞。于是我放开她,回到板床上坐下,又觉得心有未曾。幸好她跟过来,两个人楼在一起,觉得很不错。我的手放肆起来,此时有如下想法:

  小胡和我这么搂着,实在是很自然的事。

  假结婚是扯谈。

  于是我说,现在我们这样,虽然非常之好,可是我的绝代佳人和她的白马王子计划岂不是完全失败?但是小胡说,现在很快活,这显然是伟大胜利,怎么能说是失败?

  那位绝代佳人第三次到王二家去,带了一个小丫头和很多东西。昆仑奴几乎背不动,当她和王二对坐无言时,小丫头就勤快地动起手来。先挂起罗销帐,又陈放好博山炉,在炉里点上檀香。她在草席上铺上猩猩毡,又在毡上铺上象牙细席,放上一对鸳鸯枕,就和昆仑奴到门外去嗑瓜子儿。王二和她静坐多时,终于拉着手到帐里去。在那儿他怀着虔诚的心情为她宽衣解带,扶她在席上躺下。然后定睛一看,席上是一个女人的裸体,并非什么不可思议的怪物,只不过腿非常细长,脐窝非常小而浅,腰非常细,乳房小而圆,非常精致,肋骨非常细,如同猫肋一样。王二就胆壮起来,先正襟危坐,如抚琴一般轻抚她身体三匝,又俯身在她的樱唇上一吻,然后就宽衣拉下帐子完成夫妇大礼的其他部分。

  我也和小胡行了夫妇之大礼,不过弄得不依古格,乱七八糟,就连我这嗜古成厮的人都不能克己复礼,可见人心不古,世道浇漓。但是礼毕时,我们俩都很满意。这种感觉,大概古今无不同。

  根据史籍记载,王二和那位美女行过礼之后就逃到外乡去做豆腐为生,和我的职业一模一样。昆仑奴回主人家去。不久此事败露了,那位主人派了三十个兵去捉他,可是没想到这位黑先生在非洲以爬树捉猴子、跑步追羚羊为生。他见势不好,把木碗别在腰里拔腿就跑,大兵根本追不上,终于跑得无影无踪,音信全无,一直跑回非洲去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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