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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下,他很客气地对我说,我的律师“因为不凑巧”没有能来。但是,我有权利不回答他的问题,等待我的律师来帮助我。我说我可以单独回答。他用指头接了按桌上的一个电钮。一个年轻的书记进来,几乎就在我的背后坐下了。
我们俩都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讯问开始。他首先说人家把我描绘成一个生性缄默孤僻的人,他想知道对此我有什么看法。我回答说:“因为我没什么可说的,于是我就不说话。”他像第一次一样笑了笑,承认这是最好的理由,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再说,这无关紧要。”他不说话了,看了看我,然后相当突然地把身子一挺,很快地对我说:“我感兴趣的,是您这个人。”我不大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没有回答。他又说:“在您的举动中,有些事情我不大明白。我相信您将帮助我理解。”我说一切都很简单。他让我把那天的情形再讲一遍。我把对他讲过的东西又说了一遍:莱蒙、海滩、游泳、打架,又是海滩、小水泉、太阳和开了五枪。我每说一句,他都说:“好,好。”当我说到直躺在地上的尸体时,他同意地说道:“很好。”而我呢,翻来覆去地说一件事已经让我烦了,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
他停了一会儿,站起来,对我说他愿意帮助我,我使他感兴趣,如果上帝帮忙的话,他一定能为我做点什么。不过在此之前,他想问我几个问题。开门见山,他问我是不是爱妈妈。我说:“爱,像大家一样。”一直有节奏地敲着打字机的书记一定是按错了键子,因为他很不自在,不得不往回退机器。推事又问我——表面上看不出有什么逻辑性——,是不是连续开了五枪。我想了想,说先开了一枪,几秒钟之后,又开了四枪。于是他问:“为什么您在第一枪和第二枪之间停了停?”这时,我又看见了那阳光火爆的海滩,我又感到了太阳炙烤着我的额头。但是这一次我什么也没说。在一片沉默中,推事好像坐立不安。他坐下来,抓了抓头发,把胳膊肘支在桌子上,微微朝我俯下身来,神情很奇特:“为什么,为什么您还往一个死人身上开枪呢?”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推事把双手放在前额上,重复了他的问题,声音都有点儿变了:“为什么?您得对我说。为什么?”我一直不说话。
突然,他站了起来,大步走到他的办公室一头的一个档案柜前,拉开一个抽屉。他拿出一个银十字架,一边摇晃着,一边朝我走来。他的声音完全变了,几乎是颤抖地大声问我:“这件东西,您认得吗?”我说:“认得,当然认得。”于是他很快地、热情洋溢地说他相信上帝,他的信念是任何一个人也不会罪孽深重到上帝不能饶恕的程度,但是他必须悔过,要变成孩子那样,灵魂是空的,什么都能接受。他整个身子都俯在桌子上,差不多就在我的头顶上摇晃着十字架。说真的,他的这番推理,我真跟不上,首先是因为我热,他的办公室里有几只大苍蝇,落在我的脸上,也因为我有点儿怕他。不过我认为这是可笑的,因为无论如何罪犯毕竟还是我。可是,他还在说。我差不多听明白了,据他看,在我的供词中只有一点不清楚,那就是等了一下才开第二枪这一事实。其余的都很明白,但这一点,他不懂。我正要跟他说他这样固执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最后一点并不那么重要。但他打断了我,挺直了身子,劝告了我一番,问我是否信仰上帝。我回答说不。他愤怒地坐下了,说这是不可能的,所有的人都信仰上帝,甚至那些背弃上帝的人都信仰上帝。这是他的信念,如果他要怀疑这一点的话,他的生活就失去了意义。他叫道:“您难道要使我的生活失去意义吗?”我认为,这与我无关,我跟他说了。但他已经隔着桌子把刻着基督受难像的十字架伸到我的眼皮底下,疯狂地大叫起来:“我,我是基督徒。我要请求他饶恕你的罪过。你怎么能不相信他是为你而受难呢?”我清楚地注意到他用“你”来称呼我了,但我已厌倦了。屋子里越来越热。跟平时一样,当我想摆脱一个我不愿意听他说话的人时,我就作出赞同的样子。出乎我的意料,他竟真的以为是打胜了:“你看,你看,”他说,“你是不是也信了?你是不是要把真话告诉他了?”当然,我又说了一次“不”。他一屁股坐在他的椅子上。
他好像很累,待了好久没说话,而打字机一直跟着我们的对话,还在打着最后的几句话。然后,他注视着我,有点儿伤心,轻声地说:“我从未见过您这样顽固的灵魂。来到我面前的罪犯看到这个受苦受难的形象,没有不痛哭流涕的。”我正要回答他这恰恰说的是罪犯,可是我想起来我也跟他们一样。这种想法我却总也不能习惯。这时,推事站了起来,好像告诉我审讯已经结束。他的样子还是那么厌倦,只问了问我对我的行动是否感到悔恨。我想了想,说与其说是真正的悔恨,不如说是某种厌烦。我觉得他不明白我的话。不过,那天发生的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
后来,我经常见到这位预审推事。只是我每次都有律师陪着。他们只是让我对过去说过的东西的某些地方再明确一下,或者是推事和我的律师讨论控告的罪名。但实际上,这些时候他们根本就不管我了。反正是渐渐地,审讯的调子变了。好像推事对我已经不感兴趣了,他已经以某种方式把我的案子归档了。他不再跟我谈上帝了,我也再没有看见他像第一天那样激动过。结果,我们的谈话反而变得更亲切了。提几个问题,跟我的律师聊聊,审讯就结束了。用推事的话说,我的案子照常进行。有时候,如果谈的是一般性的问题,他们就把我也拉上。我开始喘过气来了。这时,人人对我都不坏。一切都是这样自然,解决得这样好,演得这样干净利落,竟至于我有了“和他们都是自家人”的可笑感觉。预审持续了十一个月,我可以说,我有点惊奇的是,有生以来最使我快活的竟是有那么不多的几次,推事把我送到他的办公室门口,拍着我的肩膀亲切地说:“今天就到此为止,反基督先生。”然后,他们再把我交到法警手里。
二
有些事情我是从来也不喜欢谈的。自从我进了监狱,没过几天我就知道,我将来是不喜欢谈论我这一段生活的。
不过,后来我也没发现反感有什么必要。实际上,头几天我并不是真的在坐牢,我在模模糊糊地等着什么新情况。直到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玛丽来看我之后,一切才开始。从我收到她的信那一天起(她说人家不允许她再来了,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就是从那一天起,我才感到我住的地方是牢房,我的生活到此为止了。我被捕的那一天,他们先把我关在一间已经有好几个囚犯的牢房里,其中大部分是阿拉伯人。他们看见我都笑了。然后他们问我犯了什么事儿。我说我杀了一个阿拉伯人,他们就都不说话了。但过了一会儿,天就黑了。他们告诉我怎样铺睡觉的席子。把一头卷起来,就可以做成一个长枕头。整整的一夜,臭虫在我脸上爬。几天之后,我被关进一个单间,睡在一块木板上。我还有一个便桶和一个铁盆儿。监狱建在本城的高地上,透过一个小窗口,我可以看见大海。有一天,我正抓着铁栏杆,脸朝着有亮的地方,一个看守进来,说有人来看我。我想这是玛丽。果然是她。
要到接待室去,得穿过一条长走廊,上一段台阶,最后再穿过一条走廊。我走进去,那是一个明亮的大厅,光线是从一个大窗户里射进来的。两道大铁栅横着把大厅分成三部分。两道铁栅之间相距约八到十米,把探望的人和囚犯隔开。我看见玛丽在我面前,她穿着带条子的连衣裙,脸晒得黑黑的。跟我站在一起的有十几个囚犯,大部分是阿拉伯人。玛丽周围都是摩尔人,身旁的两个,一个是身材矮小的老太太,紧闭着嘴唇,穿着黑衣服,另一个是没戴帽子的胖女人,说话指手划脚,声音很高。由于铁栅间的距离,探望的人和囚犯都不得不高声叫嚷。我进去之后,吵吵嚷嚷的声音传到光秃秃的大墙上又折回来,明亮的阳光从天上泻到玻璃上射进大厅,使我感到头昏眼花。我的牢房又静又暗。我得有好几秒钟才能适应。但是,我最后还是看清了呈现在光亮中的每一张面孔。我注意到一个看守坐在铁栅间通道的尽头。大部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