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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在各月能否合化成功的道理与上述类似,现列出部分命例以帮助读者进一步理解和掌握这些思路。待熟练后,大家亦可按照这种思路逐步地找些例子分析,久而久之,就能深刻领悟并灵活运用了。
丁壬化木:
例一:甲子 丙寅 丁亥 壬寅
寅月余寒之木得丙火照暖,甲木化神乘旺透出,丁壬顺利成化。
例二:己酉 丁卯 壬申 辛丑
卯虽当令,然遭申、酉金夹而克之,木气被伤,丁壬合而不化。
例三:乙卯 壬午 丁卯 癸卯
木势成林,火气难以泄耗旺木,丁壬化木成功。
例四:甲子 壬申 丁卯 甲辰
当令申金被三合水局泄化,甲木两透,丁壬合而必化。
例五:丙戌 己亥 壬戌 丁未
亥水被众土围克无力生木,局中土旺,土重木折,故丁壬合而不化。
例六:乙卯 癸未 丁卯 壬寅
两卯合未化木,土被克制,木势乘旺,丁壬顺利化木。
例七:癸亥 壬戌 丁卯 甲辰
戌月木进气,又亥卯半合,卯辰半会同时助化,甲木化神透出,丁壬化木成功。
戊癸化火:
例一:丁巳 癸卯 戊戌 丁巳
月、日柱天合地合,戊癸得年、时柱旺火及地支卯戌合火之助,顺利合化。
例二:壬寅 癸卯 戊戌 乙卯
木势太旺,火气无从引发,戊癸化火不成。
例三:庚子 壬午 戊子 癸亥
午火虽当令,但被壬亥、子水围克,化神被伤,戊癸合而不化。
例四:丁巳 己酉 癸未 戊午
地支三会“巳午未”火局,丁火化神旺透,戊癸合而成化。
例五:癸巳 辛酉 癸未 戊午
辛酉提纲双体力强,柱中无火透出,地支巳酉合金、午未合土,使“巳午未”火局不成,戊癸合而不化。
例六:戊午 癸亥 丁卯 丙午
亥水当令,喜日支卯木与之半合,化水生火,丙、丁火透,戊癸合必化。
例七:丁巳 癸丑 戊午 丁巳
丑月湿土当令,柱中旺火天透地藏,丑土势单力薄,晦火无力,戊癸化火成功。
例八:乙丑 癸未 戊辰 壬戌
未月火虽有余气,但地支“辰戌丑未”会成土方局,土势太旺,晦火无光,戊癸合火不化。
从以上所举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天干合化成功必须依赖地支的助益,地支为根基,为根本,没有强有力的地支力量作后盾,就好比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离开地支的助益就无从谈天干的合化成功。这种对天干合化有助益的地支及其地支组合称为天干合化的“化神”。化神力量足够,合化则能成功,这样化神称为“真化神”,合化成功称为“真化”;化神力量不足,合化则不能成功,这样的化神就为“假化神”,合而不化则称为“假化”。命局干支一体,不可割裂,由此可见一斑。
二、天干反化的条件
天干反化实际上是一种强制作用,是“以力服人”,而不象正化那样以情感化或诱化。
例一:己巳 辛未 丙午 甲午
未月气候燥热,支会火局,日透丙火,其势炽烈,己为焦土,不能生金,辛金无根(巳中庚金因三会火局被完全制住),既无生助,又逢烈火,只好服从,所以此造丙辛合而化火。
例二:戊申 辛酉 丙申 戊戌
酉金当令,三会金局,年时两戊又生金,金可谓极其强旺,戌中藏干丁火,在酉月失令,加之戌与申酉会局,其情向金,所以日干丙火孤弱无援,如风中残烛,别说克金,连暖金的力量也不足,命局旺气集结于金,大势所趋,丙辛合,丙火只有从辛而化。此造实际上就是一个从财格的四柱。
这是丙辛合而反化的两种情况。不难看出,这种化是从强而化:辛强丙弱则从辛,丙强辛弱则从丙。丙辛正化(合化为水)也必须以局中水的力量强大为前提条件,也是从强而化。正化反化的道理都是一样的。
其余天干反化的道理与丙辛反化一样,好比夫妻,夫强则妻服从夫,妻强则夫服从妻,强不过人家,不服也没有办法。
关于反化,不为人们所经常谈及,有的甚至只知道正化,不知道反化,对反化的观点一时难于接受,但只要明白了正化反化都是从强而化的道理后就容易理解和掌握了。请读者参阅本套教材关于从格的内容,会加深对正化反化的实质性理解。
三、天干合而不化
天干合化成功必须有一定的条件,当这种条件不充分或被破坏时,天干即使相合却不能成化。知道了合化成功必须有一定条件的道理,反过来就容易理解合而不化的含义了。合而不化,前提是“合”,结果是“不化”。不要把并不相合的两干看成合而化,合与不合是有区别的。
例一:戊寅 己未 甲寅 丁卯
甲己紧贴,各无天干冲克,故甲己之合成立,但木土力量悬殊不大,谁也化不了谁,所以甲己合而不化。
例二:癸卯 己未 甲寅 庚午
庚金与甲木紧贴相冲克,似可破甲己之合,但实际上庚金虚浮无根,又被截脚,自身难保,哪有余力冲甲木,所以此造甲己合仍成立,但同样不能成化。
例三:庚申 甲申 己卯 乙丑
庚金当令,与甲木紧贴相冲克,甲木弱,不堪冲击,与己虽紧贴,却是有合之心,无合之力,所以甲己似合而非合。
合而不化的实质含义在本章第二节已经提及,就是使合的双方都因受彼此的相互牵制而同时削弱了力量。如上述的例一、例二,甲己各自都有一定的力量,且双方力量又悬殊不大,一方要想使另一方完全服从,是办不到的;但如果一方要想完全摆脱另一方的牵制,也办不到;并且由于天干五合为亲合,阴阳异性,情投意合,虽不愿完全顺从对方,但也不愿完全脱离对方,而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有点“剪不断,理还乱”的意味。这种情形就好比小家庭中的一对怨偶那样,爱怨交织,在一起总不免发生一些不大不小的纠纷,长时间不在一起又心中牵挂,所以虽然合在一起不如意,离异却又舍不得。这种情况下,爱归爱,怨归怨,最终还是勉强凑合,作一世有情的冤家。既然勉强凑合在一起,彼此之间就得相互约束,一方想不负责任地随心所欲,必然受到对方的干涉。这就是合而不化的情形。
合而不化与合化成功,其力量强弱不同,作用大小不同,表现在人事上,不但其吉凶程度不同,而且其心性趋向也不同。
合而不化的两干,既然相互牵制,那么是否意味着不与其他干支发生关系呢?有的认为:“合而不化,为独立五行,均不再与他干支论生克或刑冲。但大运流年又出现其一,为媾合增其合力。”事实上,干支合而不化的四柱多的是,如果合而不化的干支,就成为独立五行,不再与他干支发生生克刑冲,那么怎样去衡量合而不化的干或支的五行力量呢?既然不再与其他干支发生关系,不就等于从四柱中消失了吗?这还成其为四柱吗?金木水火土五行,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相互作用的,只是其作用力的大小不同而已。比如金,木耗金之气,水泄金之力,火制金之势,土生助金之威。如果五行流通,则循环相生。不可能因乙庚合而不化,火就不克庚,土就不生庚,水木就不泄耗庚。要真是这样,合而不化的干支就等于与其他三行隔绝。那样,合而不化的两行代表的人事吉凶不就等于永远静止不变了吗?如果日干被合而不化,不就意味着命主从一生下来便自始至终不与外界发生任何关系吗?这样的人怎样生长发育,怎样生活、工作?实在不可想象!当岁运出现相合的某一干(或支)时,一般认为“为媾合增其合力”。其实,若按媾合为争合不化的观点推论,增其合力就等于加大“隔绝”的力量;若按争合能化推论,成化的流年则吉凶变化可测,不化的流年吉凶则仍如前述的静止状态;而事实上,合而不化的四柱不但多,就是在有岁运介入的情况下,不化的比例也很大,但这些命主的吉凶却是客观地变化着的。我们不能违背事实而空谈理论。
在“合的实质”一节里,我们讲到合而不化是相互牵制,但牵制并非意味着两行就完全静止,只是说因牵制而使彼此力量削减,导致对其他干支的作用力也相应地削减,而并非不起作用;反过来说,其他干支同样也对合而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