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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医生的要求,尽量增加空气流通,叶卓溯打算先送叶泽端回去,让刘嫂准备容易下口的晚餐以及母女俩的衣服送过来。
见可可虽然脸色苍白但总算是捡回一条命,叶泽端心有余悸,一走出病房便抓住负责可可病情的护士:“护士,请问是哪个好心人给咱们家可可献的血?”
“抱歉,这个……由于捐献者不愿透露,所以我们这边也……”
突然之间,护士似是看到了什么,匆匆告辞:“抱歉我先过去一下。”
叶泽端望去,只看到前头一个男人拐过了走廊,几步就消失不见。
*
“卓先生,你刚被抽了500cc需要注意休息,卓老先生留下的护工已经为你去弄红枣汤了。”
闻言,卓蔺垣停步,有些头疼地扶额:“不过是500cc,对于男人而言是小case,你们医院这边别太小题大做动不动就去请示他。毕竟两地有时差,他的身体向来不好。”
护士被这般一说,顿觉歉意,可还是尽责地提醒:“但卓先生你的身体也很重要。你不久前才刚动过手术,对于别的人而言这点血也许微不足道,可对你而言有可能就会直接要了你的命。”
“好了,我有分寸。”打发走**,卓蔺垣直接走向楼梯,不顾有些虚弱的身体,硬是放弃电梯直接从六楼走下了楼。
夏夜的风沁凉带来阵阵舒爽,深呼吸将一身的疲惫甩去,想到被留在家里头的睿睿,卓蔺垣掏出手机。
“爹地,你实在是个没有责任心的家长,居然让你的儿子守着一桌的美味却只能干巴巴地等着你和妈咪,你好意思吗你?”
“卓一睿小朋友,都几岁的人了你幼不幼稚,吃个饭难不成还要让我来喂?”
睿睿显然也是生气了,只听得他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管家伯伯咱们先吃,吃不完咱们喂嘟嘟,有些不负责任的爹地想要让他儿子自生自灭,那咱就偏不如他的愿。”嘟嘟是睿睿死乞白赖非得养在家里的狗,一娃一狗的性子,一度让卓蔺垣气结。尤其是将嘟嘟从法国空运到T市,更是折腾得他恨不得将这一娃一狗集体打包到某个旮旯里。
知道小家伙是较真了,卓蔺垣也不打算再逗他了,清了清嗓音,郑重其事道:“卓一睿小朋友,做人要有良心,你爹地刚刚为你妈咪的女儿,也就是你的妹妹贡献了大量血液,你不想着做点好吃的给你爹地补补不说,居然还要将他的伙食剥削给你的嘟嘟?”
五十二、以我女儿母亲的身份
寂静的病房,叶璃守在可可病床前,手指一寸寸抚/摸着孩子柔软的脸蛋,双眼一瞬不瞬,生恐自己一个不注意她便又出个状况。
易瑾止用手撑着轮椅进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的画面。
轮椅是手控加自动式,关上门,他将其滑动到她跟前就停了滚动功能。
“叶璃,我们需要好好谈谈。”开口的嗓音,是消耗太多血液的沙哑。
这个意气风发的男人,明明该是睥睨天下的,如今却虚弱到如此地步,甚至连站都站不起来,需要借助着轮椅。
若是以往,他必定会大发雷霆,他易瑾止,怎么可能靠这玩意儿行走?
可今日的他,却表现得尤其安静,安静得有些反常。
无论如何,他是可可的父亲。
这一点,叶璃不能否认。
他今天那种即使拼了自己的命也要救女儿的态度,确实是震撼了她。
连带着,对于这样好声好气的他,叶璃也软下了态度。
“你说。”淡淡的,她心平气和。
“当年我一直以为你打掉了那个孩子,甚至在回国后也一直这样认为。可现在,既然我已经知道了可可的存在,那么我便不会只做一个挂名父亲。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的见证,而我易瑾止的孩子,更不能让她缺少父爱。”
隐约中,叶璃猜到了几分:“你想将她接回去?”
这事,早在当初他授意媒体大肆报导他即将迎可可入易家时,她便和他大吵了一架。
如今再被提及,她诧异自己竟少了当时的那份极大排斥。
“等她一好,我就接她回去。”
告诉自己心平气和,告诉自己可可也是他的女儿,他也有照顾和探视的权力,可听得他如此自顾自下结论的话,叶璃还是有些气恼:“凭什么你说让她去易家就去易家?你不能让她缺少父爱,可你却让她缺少母爱?易瑾止,你不觉得你这样的做法很自私吗?”
见他并没有立刻反驳,叶璃索性一口气讲完:“既然你想要当一个合格的父亲,那你可以每月有时间就来探视她,这一点我绝对不会阻止。你可以参与女儿每个时间段的成长,也可以一点点教会她做人的道理。可如果你非得和我抢她的话,那我也不介意咱们法庭上见。”
易瑾止只是沉默着听她讲完,深邃的眸投射在她身上。
一个坐在病床上,一个坐在轮椅上。
明明是叶璃占据高度优势,可她稔是感受到他的气势。
“谁说我要让你们分开了?你也一起搬进易家,以我女儿母亲的身份。”
倏忽间,易瑾止从轮椅上站起,靠近她,弯下腰,呼吸喷洒在她耳畔,泛起点滴暧/昧:“叶璃,若上法庭,你相不相信我绝对能让自己占尽优势?你唯一能让自己旗开得胜留在女儿身边的方式,便是和她一起住进易家。”
五十三、千万不要让我有不吃它的机会
易家。
一大早,餐桌上竟难得的,人聚了个齐。
若是往常,易家三房都是军政界的人物,基本都是忙得脚不着地的,在外头住宿是十有八/九的事,哪儿可能那么碰巧全都回家歇着并在第二天一起用早餐?
至于几房所出,皆是男娃。
以大房所出的易瑾止最让已逝的易老爷子赏识,二房所出的易瑾安和三房所出的易瑾风,则玩世不恭游手好闲了些。
所以,当初易瑾止大学后便选择自立门户搬出去住,尚在世的老爷子完全是放任自由。
至于其他两个孙子提出想要搬出去住的想法,老爷子直接就将人用手杖给打出了书房。
*
餐桌上,已经不管事的易老夫人只是如同普通老妇一般慢条斯理地喝着粥。中式的白米粥加油条,成了这些年老夫人怀念老爷子时最好的物质与精神食粮。
老一辈,在经济大萧条那会儿吃糠啃皮的事情没少干,每次有米下锅时,明明只有稀稀疏疏几粒米,易老爷子便总是给老夫人盛上满满一碗大多数是汤水的粥,而他自己则纯粹只是喝汤水果腹。
如今,老伴没了,儿子儿媳孙子佣人毕竟不比老伴可以常常陪着她念叨。
易瑾止来的时候,几人早餐正吃到中途。
风尘仆仆,一身纯白帝国式衬衫,配领针和斜纹领带,眉眼俊雅,气质内敛清冽。
赵子兰一看儿子来了,忙招呼厨房再添碗筷。
“你怎么现在才来啊?还好妈一早就吩咐他们做了你最爱吃的南瓜玉米粥,赶紧坐下。”
易瑾止对吃食方面,其实并没有太多讲究。
就好比档次高的食物与档次低的食物一样,最终都是被吃到人的腹中,然后伴随着肠道被消化吸收或者直接排出体外。
也唯有在进行商务会餐时,他才会吩咐下去订餐时注意餐厅格调。
所以,他都有些怀疑起来,南瓜玉米粥什么时候就成了他的最爱了?
“你不觉得心情糟糕的时候吃点甜的东西会缓解吗?”
“这么说来,你只要一吃这个南瓜玉米粥坏心情就能转好?”
“答对了!所以啊,哪天我不吃甜的了,那就代表我的心情永远都不会被治愈。所以,千万千万不要让我有不吃它的机会。”
有时候,记忆总是格外清晰。
清晰到令他想起前因后果。
原来,曾经有那么一个强行进/入他生命的女人,强行对他灌输她的思想。
连带着,也被灌输了她的喜好。
“奶奶、爸、妈、二叔二婶、三叔三婶、瑾安瑾风,”坐在他应坐的位置上,接过碗筷,易瑾止依次向众人望去,“我知道易家向来都重男轻女,所以我居然有个女儿的事情从来没人在我耳边提过。不过今儿个我在这里郑重通知大家一声,孩子我会认下,孩子的母亲我也会让她住进来。家里该添置的东西就添置,其余的,日子还是照样过。”
五十四、没有父亲的野/种
“我不同意!”赵子兰当先便激动地跳脚,“那孩子都虚四了居然还不会说话!易家怎么可能让这样的孩子入族谱!”
银勺舀动着碗里头色泽色泽鲜艳的南瓜玉米粥,香气扑鼻,易瑾止却并未喝:“既然不想让我发现这个孩子,你当初就不该利用自己的身份让人事部那里破格将叶璃给弄进公司。你心里的那些心思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