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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米莉是他的第一个。如果按照哥儿们的说法,大学一年级才失去童贞已经嫌晚了。但如果七十年代晚期或八十年代早期美国青少年中间真的有一场性革命的话,那么米隆要不就是没赶上趟,要不就是走错道儿了。女人们总是很喜欢米隆——并不是这么回事。当他的朋友们将各自纵情狂欢的种种艳遇娓娓道来的时候,米隆吸引的却是完全不对头的一些女孩,一些好女孩,一些始终说不——或者如果米隆有胆量去尝试(或者可以预见的话),早已说了不的女孩。
当他在大学里遇到爱米莉的时候,这种情形发生了变化。
激情,这个词着实有点夸张,但米隆觉得也许能用在这儿。至少,是无法遏制的欲望。爱米莉是那种相对于“美丽”而言,男人会称之为“热情”的女孩。看见一个真正的“美丽”女人,你会想着去画幅画儿或作首诗。而看见爱米莉你就会忙着要相互撕扯对方的衣服。她就是活生生的性感,也许她比看上去要重十磅,可那些多出的肉都恰到好处地分布着。两个人强烈地交织在了一起。两个人都不到二十岁,都是第一次远离家人,都充满了创造性。
车上的电话响了。米隆拿起电话。
“我猜想,”温说,“你准备着让我们两个人闯入唐宁的住宅?”
“是的。”
“那么把车停在你所说的那个房子前面好像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对吧?”
米隆扫了一眼。“你在哪儿?”
“把车一直开到这个街区的尽头。向左转,然后到右首第二条马路。我的车停在写字楼的后面。”
米隆放下电话,又重新开动汽车。他按照温指示的方向,把车开到街边的空地上。温双臂交叉,靠在他的“美洲豹”上。他看着别处,他总是这样看着周围,好像正在为《有闲阶层》季刊的封面摆姿势。他那金黄色的头发一丝不乱。他的面部肤色有一点点发红,面相如瓷,立体感强,有点太完美了。他穿着一条卡其布裤,一件蓝色休闲上装,一双高档鞋子,和一条花里胡哨的利力·普利策领带。温看上去正带着你认为一个叫做温·霍恩·洛克伍德三世的人该有的样子——优人一等,自我欣赏,懦弱无能。
嗯,三样里占两样,还不错。
那幢写字楼是个兼容并蓄之处:妇科诊所、电击治疗所、传票发送服务公司、营养咨询服务处、女子健身中心。他并不奇怪温站在女子健身中心的入口处附近。米隆走近他。
“你怎么知道我把车停在他家门口了?”
温用脑袋示意了一下,目光还停留在入口处。“在那座小山上,拿一副望远镜就什么都看见了。”一个二十多岁穿黑色莱卡健身服的女子抱个孩子从里面走了出来,没过多久她就转过身来。温朝她笑笑,她也朝他笑笑。
“我喜欢年轻母亲。”温说。
“你喜欢穿莱卡服的女人。”米隆纠正道。
温点点头。“随你怎么说吧。”他一甩手戴上一副墨镜。“我们开始吗?”
“你觉得闯人那所房子会有问题吗?”
温露出一副“假装没听见你问什么”的表情。又一个女人从健身中心里出来了;遗憾的是,这个女人没有博得温的一笑。“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温说。“再往旁边靠靠。我得确保她们能看见‘美洲豹’。”
米隆把他所知道的情况都告诉了他。在向他叙述情况的五分钟里,有八个女人走了出来。但其中只有两个人得到“微笑”的奖赏。一个穿着虎皮斑的紧身连衣裤,她得到的是“最高瓦数触电式”笑容,温的眼睛几乎要被灼伤。
从温脸上的表情来看,他好像一点也没有把米隆说的话放在心上。即使当他告诉他现在他正临时填补格里格在龙之队的空缺时,温还是充满期待地一个劲地盯着健身中心的大门。温的惯常表现。米隆最后问道:“有什么不明白吗?”
温把一个手指放在嘴唇上弹着:“你觉得那个穿虎皮斑衣服的女人,她穿内裤了吗?”
“我不知道,”米隆说,“但她肯定戴着结婚戒指。”
温耸耸肩。他对这个无所谓。
温不相信和异性之间有什么爱情或亲密关系?言,也许有人会认为这完全是性别歧视,他们错了。女人对温来说不是物体,物体有时反而会贏得他的尊重。
“跟我来。”温说。
他们离唐宁的住宅不到半英里了。温已经全部侦察了一遍,并找到了最不容易被看见或引起怀疑的一条小路。他们俩都不出声,很默契、很舒服地走在一起,因为两人都相识甚久,而且互相都十分了解。
“整个这件事儿里头还有一点东西挺有意思的。”米隆说。
温等待着。
“你还记得爱米莉·莎弗尔吗?”米隆问。
“这名字让我想起了过去。”
“我在杜克的时候和她谈了两年的恋爱。”温和米隆是在杜克大学认识的,而且他们还是整整四年的室友,是温让他接触到了武功,让他参与了联邦调查局的工作。温现在是他那个位于公园大道的洛克一霍恩保安公司的高级幕僚之一,自从办理此类事务的市场刚刚开辟时起,这个公司就一直由温家族经营着。米隆向温租了地皮,温还管理着MB运动员代理公司客户们的各类账目。
温想了一下:“是不是老是发出小猴儿声音的那个?”
“不是。”米隆说。
温显出吃惊的样子:“那是谁老是发出小猴儿的声音?”
“我不知道。”
“说不定是跟我的什么人。”
“说不定。”
温想着这个,耸耸肩:“她怎么了?”
“她本来嫁给格里格·唐宁来着。”
“离婚了?”
“嗯。”
“现在我想起她来了,”温说,“爱米莉·莎弗尔。身材挺好。”米隆点点头。
“我从没喜欢过她,”温说,“除了那些小猴儿似的声音。真逗。”
“她不是发出小猴儿声音的那个。”
温轻轻一笑。“那些墙可薄得很。”他说。
“你一直偷听来着?”
“你们放下帘子我看不见的时候才听的。”
米隆摇摇头。“你这头猪。”他说。
“总比猴子好。”
他们来到屋前的草坪,并向屋门靠近。秘密在于你看上去就是属于这里的。如果你来回打转,驼背猫腰,别人也许就会注意了。两个打着领带的男人走近房门,通常不会让人联想到小偷。
门上有一个金属钥匙盘,上面亮着一个红色小灯。
“警报器。”米隆说。
温摇摇头。“假的,这只是一个灯而已,多半是在‘夏帕形象’里买的。”温看看锁,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前篮球明星的薪水支付一个凑合着用的牌子。”他带着明敁的反感的口吻说道。“用玩具灯也行啊。”
“锁死的地方怎么办?”米隆问。
“没锁死。”
温已经拿出了他的赛璐珞条。信用卡太硬了,赛璐珞用起来要顺手得多——被称做“万能开锁片”。正如用一把钥匙那样,不一会儿门就开了,他们来到客厅里。门上有一个斜槽,信件都散落在了地上。米隆迅速地查了查邮件的日期,这儿至少已经有五天没有人来过了。
屋里的装饰很不错,带着某种故作田园风味的“马莎·斯图沃特”式样。家具是那种被称之为“简朴乡村”的,看上去的确简单,但价格不菲。许多的松枝柳枝,古玩和干花。各种花草的混合香味十分浓郁,让人腻味。
他俩开始分头行动。温上楼去了家庭办公室,他打开电脑,开始把所有的东西拷在软盘上。米隆在一间屋里找到了电话答录机,这屋子曾被叫做“匪窝”,但现在却被冠以“加利佛尼亚屋”或“豪华屋”之类的高贵头衔。答录机报出了每一条留言的时间和日期,真是太方便了。米隆摁了一个键,磁带倒转后开始放音。第一条留言出来,米隆就得意地找到了线索,根据电子留言,这个电话是格里格失踪的当晚9点18分接到的。一个女人带着紧张不安的腔调说道:“我是卡拉。午夜前我会一直在后窝棚里。”接着咔嗒一声电话挂断了。
米隆把磁带倒回去又听了一遍。女人背后有很多的声音——交谈声、音乐声、玻璃杯碰撞声。电话多半是安装在一个酒吧或餐馆里,尤其带有后窝棚的那种。那么卡拉是谁呢?一个女友?多半是的。谁会在那么晚还打电话来安排更晚时候的约会呢?当然这并不是每晚都有的事。格里格·唐宁是在这个电话打完后和第二天早晨之间的某个时候失踪的。
奇怪的巧合。
那么他们在哪儿见的面——假设格里格真的和她有那种后窝棚关系?而且为什么卡拉听上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