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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遗书 作者:罗大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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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中,也许它已经在变成另一种东西了。当有人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后,那道门似乎
就永远将它隔离了。住在里面的人仍然按时在清晨将这门打开,在晚上把它关上。
仍然有人守住这扇门,使它的内部多少保持完整,使它维持住最起码的,家的感觉。

                 家
    《家》我看到晕黄的光亮,桌上的灯柔和地轻抚着每一件看得到的家俱。一套
轻型的沙发上,坐垫不经意地摆着。木条的地板掉了一些深褐色的漆,闻来有一股
经过例行清洁的淡淡木头味。每一道棱角依然整齐;茶杯覆盖在那儿,像在等人随
时取用。墙还挺挺地拥抱住整个内部的温暖。床静悄悄的卧在那里,所有的椅子规
规矩矩地并坐或对坐箸,窗子半阖了眼帘。门,仍然坚定地挡在那边。
    这里的确发生过一些事情。
    许多年前有一对年轻男女,相爱而结婚,他们开始慢慢经营出一点空间,属于
他们自己的空间。他们开始抚养他们自己的儿女,小心整理每一道射入室内的光线,
使它们在四壁间反射出一种熟悉的,带有情感的光泽。后来屋内的情绪变化开始频
繁,有时炙热,有时清冷。门,就这么开开关关个不停。整个内部变得一片生命的
流动体,即使没有人在内时亦然。家具都知道的。后来有人终于陆续留下了背影在
门口消失,而且不再回头。它开始慢慢维持住起码的余温,保持尚称得上柔和的昏
暗光泽。那一对男女终于变老了,但他们仍捧得住那余温,抚得出那光泽,即使外
人根本感觉不出来。
    这里的确发生过一些事情,但也只有那昏暗而柔和的光所照着的全家福相片能
证明它曾经那么确确实实发生过。你可以在空气中略略闻到一股淡淡的气息,优雅
而庄重。这是人类的故事的轨迹,这是我的家。

                 家族
    记录一下这样的事,可能也挺有趣的。
    祖父《八十年回忆》内记载,因族谱失散,故仅知他的祖父万史公约两百多年
前迁居到台湾时,是在苗栗海岸登陆,而定居于关西。历时一百多年,再迁往桃园
新屋乡之埔顶。
    万史公两百年前是由广东梅县迁往台湾的。
    我和父亲是客家人。父亲与籍贯台南县的母亲结婚。母亲的祖籍却是福建泉州
人,详情待考。
    我在台北出生。五岁时住过宜兰约两年。宜兰市乡土民情特别淳朴,我童年的
田园印象镜头几乎全来自此地。
    后迁回台北读小学。初二下,即十三岁时迁往高雄念完初中及高中。
    大学考上的医学院在台中,求学及实习过程中,一直从事音乐工作。一九八零
年大学毕业后一直住台北——一直到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三日移民往美国纽约。
    移民就当然是大件事了——“革命事业一切从头做起”,将人生的观念、价值
与做事的目标与态度,做了一个极大的修政——接受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为时未
晚。据说客家人其实是血统极纯的中原人,于五胡乱华时集体南迁居住,梅县是其
中重要聚会点。
    上次在柴湾坟场看那许多墓碑上的记载:江西的、广东的、河南的、黑龙江、
海南岛。整个故事是个老阿灿、阿灿的子孙的故事。

                小时候
    三十年够不够呢?
    使我的记忆回到最小最小的时候,刚刚开始能将这个世界的镜头转成照片,收
入那个灵魂的资料室内时。
    有张照片是暗淡的,是模糊中圣诞卡上黏上去的金银的亮片:闪闪。闪闪。闪
闪。耶稣基督诞生了。好遥远遥远。他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不如那些碎的亮片
反射出来的光那么清楚。闪闪。闪闪。闪闪。有张照片是罗莉斯。她比我小两岁。
这只狗后来活到十八岁才死去。她是我童年时的狗,不可取代的家庭的一分子。
    卡其布的制服。我上学了。第一天是在教室里面从头哭到尾,因为妈妈不见了。
我想我大概是真的哭得很伤心,因为他们后来好像不敢再让我进去受罪。不过后来
我也慢慢习惯了,因为我开始揍那个坐在我后面的流鼻涕的家伙。
    卡其布的制服叠在衣框下方的抽屉内。和另一套换洗轮流穿。
    全家福的照片,挂在墙上。这张是真的。拍照的时候可能是因为这是件大事,
所以大家都比较严肃,没有笑,但是都看看镜头。爸爸、妈妈、哥哥、姐姐。
    有对蜻蜓的翅膀在字典里。翅膀的主人早已不在。留下了他的希望,他的翅膀,
在那本学生的字典内。妈妈叫我吃饭的声音。这张照片最真实。她身躯娇小,但她
的脸后来变成比电影银幕还大,模糊。模糊到我忘了,她是我年幼的阳光。
    志气
    小时候在学校写作文《我的志愿》。
    这个题目在学校里反反复复大概也写了有几百次了。立志做个什么样的人。什
么样的人?起先我想玩音乐。
    后来因为家里是医院,全是干医的,而且,父亲对我说:“如果你干医生,你
还可以一方面搅音乐;但如果你干音乐这一行,是不可能一边做医生的。”
    这话也对:其实医学这一行我是有兴趣的。
    人的身体是你的行业的“营业对象”,这还不有趣吗?如果不是人的身体的话,
人的心理或是精神状态如何?心理医师或精神科医师——这不是更有趣吗?
    后来两条路一起走,走了几年,高下终于分出来了。不但和你的能力有关,可
能和你的个性与习惯都很有关系。你做的最好的,往往是和你的个性有关系的。
    我是习惯晚睡的人,朋友说我的眼睛要在夜晚十一点半以后才会发光的。于是
发现两个行业做事的方法以及纪律差别愈来愈大——后来“不务正业”的那个行业:
音乐,终于赢了。其实人的性向是要蛮久的发育生长才能逐渐越来越清楚的。难怪
《我的志愿》作文内的行业,我很少有写一样的:科学家、慈善家、消防员、老师、
作家、军人、歌星、医生、探险家等,都写过。
    就是现在的作曲家没写过。
    想想,大概自己实在并非是个有志气的人。

                 求学
    父亲念的医学书,全是日文。小时候看着书架上那些拼起来比人还高的林林总
总的医学书籍,头被吓大——都是切割过的人体:手、脚、眼睛、心脏、头骨。日
本占据台湾达五十年之久。父亲出世时,日本人已殖民了二十多年了。甲午战争中
国败于日本,便将台湾割给日本,二次大战赢了才收回。
    我念的医学书,全是英文!偶尔杂点词释的中文。医学是非常麻烦的,光是二
年级的实体解剖的过程,已是个很大的考验了。
    尸体放在金属的巨箱内,表面浸满福尔马林防腐。福尔马林的味道非常呛鼻,
四、五个钟头聚精会神的操刀在尸体上切切割割,加上那个味道,你还真得挺得住。
    当然是从体表往内割。先从手臂切开皮肤,向下找到最浅的几条头静脉、贵要
静脉等。别以为好找,人死了血液不流,皮外根本看不出活人那些血脉。好不容易
找到了——小心翼翼的延着它向内侧探索。天天往内:翻切开每条肌肉、找到动脉、
神经、韧带、骨头。向内,再到胸腹:胸骨、纵隔膜、肺、心膜、胃肠……
    一具尸体要整整搞三、四个月。解剖完祭拜后,以沸水煮烂附着的肉及软组织
——骨头尚可用来继续教学。从父亲的日文到我的英文,医学教育一直就是这样。
人死了将自己的身体捐出,宏扬医学。我们尊敬这个教育。
    入世
    因为我的所学,使我有了一个介于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的环境——医院。
    医学院要念七年:第六年见习,第七年实习。
    七年级的实习医生生涯,是这个人入世的开始。
    实习医生的地位,大概是全医院最低的。你在所有人来医院前开始工作:抽血
送化验、早晨会议报告入院新病人、点滴打针。搜集如X 光、实验室、别科会诊的
报告资料。忙完又马上入开刀房帮忙开刀,如果碰到个全胃切除手术的胃癌病人,
这一拉钩(开腹)站下去很容易是超过七、八个钟头的。回到病房你得再查下是否
你有新病人入院;整理新病案,陪总医师或主治医师探查每个病人记录病情。值班?
经常是两、三天就一班。那就是说四、五十个病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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