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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都已亲密到了这种程度,想否认有些“朦胧的情愫”,恐怕有些百口莫辩了。
但是,“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特别是美女的爱,从来都不是会象观音净瓶里的水,随随便便就能向男人们普降甘霖的。那么,观音为什么独独会对悟空有些“意思”?
悟空绝对算不上帅哥,他那幅形象,估计随随便便将任何一条街边一站,城管队员们便会立即以有损市容为由将他送进救助站开个单间收容起来。好在,女人看男人,绝不象男人看女人那样,太重色。悟空当然也算不上款爷,更算不上高官,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小小的副科长之类的低级公务员。据研究,权利和金钱的确能增加女性苛尔蒙的分泌,也就是说,它们能让男人看起来更性感。可惜,悟空不够性感。
悟空的性感指数就在于,在所有天廷那些官员中,他是唯一一个有男性气质的公务员。悟空刚入天廷时,那种不卑不亢、狂放不羁、磊落不群的姿态,绝对能在刹那之间俘获一个纯洁少女的芳心!特别是在天廷那种阴气重阳气衰的地方。
在我们的印象当中,天廷里的那些官员,一个个都女人气太重,似乎很难找得出一个喉节上有突起物的男人。事实上,在天廷呆得久了,早已习惯了“三从四德”的那些官员们,的确已在不知不觉中女性化了。将“所谓君为臣纲、夫为妻纲”并列,其实也就表明,臣在君面前,也像妻在夫面前一样。古人常常将“臣”“妾”并举,而提倡“臣妾之道”,男人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君臣),在实质上是与男人与女人的关系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下级在上级面前,都是女人!在很大的程度上,权力是完全可以将一个男人改变成女人的。
正因为天廷中那些早早进入体制内的公务员们,早已接受了天廷的权力秩序,所以,他们都在自觉或不自觉的状态下将自己变了雌伏于下的女人。就连如来佛祖,在擒获悟空的庆功宴上,还对玉帝说道:“老僧有何法力?还是天尊与众神洪福!”他那声调,何尝又不是一副女人腔?
所以,当悟空以一个愤青的形象闪亮登场的时候,他那男人的气愤,在观音MM眼中,无疑就是自己寻找已久的超级猛男了。观音MM这样聪明的美女,不爱悟空这样的男人,难道让她去爱那些娘娘腔?
然而,观音MM这场突如其来的情感,虽然如烟花一般绚烂,却又如烟花一般的短暂:那可恶的孙猴子,为了重回天廷做个科长、处长的,竟然很快学会了溜须拍马,学会了请客送礼,学会了在上司面前低声下气,总之,他身上的那一点男人气概竟然很快就烟消云散。他,很快也严重女性化了。
既然不是男人了,观音MM如何还会再爱他!所以,到最后,观音与悟空的关系又逐渐变成了一般的工作关系了。
想来,悟空大约也曾过一番痛苦的思索。要爱情还是要前程?要男人气概,还是要头上的乌纱?个性与升迁,自古难两全啊!有一句名言,怎么说来着?“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不能反抗,不如学会享受”。随着被强奸次数的一天天增多,起初的那个愤怒青年,悟空同志,终于在某一天发觉自己竟然也能够体验到高潮的来临了,他终于了解到升迁的快乐。不过,这也不错,有高潮总比永生活在痛苦的折磨中要人道。
火眼金睛的妙用悟空因祸得福,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不但没有变成他的火葬厂,反而让他炼就了火眼金晴的神功。凭着这双慧眼,取经路上,悟空数次在危难关头挽救了取经事业挽救了团长唐僧。有他那双雪亮的眼睛在,取经团的领导和群众都应该有安全感:只要他睁大猴眼唰唰唰地照耀着取经征途,一切妖魔鬼怪贪賍枉法之辈就全都无所遁形,然后再轻轻挥一挥他那根比尚方宝剑更有威力的棒子,包管比十个包青天再世更有用。不知道是哪位伟人发明了这样一句名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估计灵感就来自于悟空那双火眼金睛。
不过,这都是少不更事时候的想法了。现在,多在人世间吃了几年饭,懂得了一些人情世故,再回过头来审视悟空同的取经路,发现他那火眼金睛的使用方法让人有些不得其解。
悟空第一次充分展示火眼金睛的威力,是在遇见白骨精之时。那小妖精摇身变作一个小资美女的模样,却被悟空的火眼金眼当场识破,也亏他丝毫不懂得怜香惜玉,扯出捧来便将那小资美女打杀了,白骨精再变老太与老头,仍然没有逃过悟空的法眼。在这种场合下,看到悟空眼睛之毒、出手之狠,那真是大快人心啊;对火眼金睛的仰慕,真如长江黄河滔滔不绝啊。
然而,事实很快证明,当初,太上老君在设计这双火眼的时候,似乎还留下了一丝不小的缺憾:悟空虽然能一眼认出谁是妖精,但好象并不能认出那妖精本来的模样。这一点不用详细说明,只看每次天上的领导们来收伏那些到基层为妖的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时,悟空总免不了要提个小小的要求:我不判他们死刑,只求给我看看他们本来的面目。看来,到底是从上级领导身边出来的工作人员,纪律性都还挺高的,即使做妖精也知道要做个易容手术,以免连累了领导。而且,这些官妖的易容水平比韩国的整容手术还要高明得多,居然连悟空的火眼金睛都拿它没辄。
想当年,悟空与二郞神斗法,任悟空变作鱼、变做鸟、变做庙,二郎神都能一眼看出那就是悟空。难道悟空的火眼金睛还比不过二郎神的第三只眼?难道悟空真的只能分辩出抽象的“妖”和“神”概念,而无法辩认出具体的妖形或神形?
似乎也并非如此。在取经途中,常常会有上级领导打扮成普通凡人的样子,前来为悟空预警,但无论前来报警的是观音、太白金星,还是年、月、日、时四值功曹使者,悟空都能一眼辨认出这些众神的本相。难道这些领导的易容术水平,还比不上他们身边的工作员或者司机?这不太可能吧。
还有一个更大的疑团:如果悟空真的看不清那些妖怪的本相,分不出谁是官妖,谁是民妖,为何凡是民妖,全部都被他打杀,而凡是官妖,却都被他放过?难道这只是一种高水平的巧合?
有一个案宗,值得细细推敲。在进入狮驼国之前,狮、象、鹏诸怪与悟空、八戒发生过激烈的战斗,最后,悟空抓住象精的长鼻子,将作恶多端的象精揖捕归案。此时,八戒趁机举起他的钯子,赶上前去就要向那妖怪的腿上乱挖,那架势,颇有一点儿执法人员对死不改悔的犯罪分子略施拳脚以促其转化的味道。而天生具有暴力倾向的悟空,这一次竟然大发善心阻止了八戒的暴行:“不好!不好!那钯齿儿尖,恐筑破皮,淌出血来,师父看见,又说我们伤生。”
好一个悟空,此前两次,曾有人类对他们拦路抢劫,虽然对他的取经事业构不成任何实质性的危害,而且还有唐僧以《紧箍法》相教育,悟空仍毅然将这些人类乱棒打死,而且死后还在人家的坟头上乱打一阵;现在,他居然对一头吃人的象妖大发慈悲之心,真是他改过自新想重新做猴吗?非也。后来,在玉华县,一头狮子偷窃了悟空师兄弟三人的武器,悟空打进狮子精的老巢,活捉7 头狮子带回唐僧跟前。唐僧并没有发起善念,而是任由悟空安排人活杀了那几头狮子,并剥了狮皮,“将肉安排将来受用。把一个(狮子)留在本府内外人用,一个与府长史等官分用,把五个都剁做一二两重的块子,差校尉散给州城内外军民人等,各吃些须。”(事实上,这些狮子根本没有死罪,顶多只有些小偷小摸的毛病,他们不但没有危害世人,连开“钉钯会”要吃些肉食,也叫小妖精们拿着银子到集市上去购买!他们被剥了皮食了肉,而他们的老大,那只九头狮精,却毫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