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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匈奴那边当女奴,也无甚性命危险。另一种就比较惨,是官妓。官妓就是获罪了的官家小姐,被上了奴籍,发配到军营红帐里,供士兵泄欲
之用。官家小姐原来都是金枝玉叶,谁受的了这种折煞人的生活,大多熬不过几天,自杀的自杀,要不就像苏烟萝这样的,身体孱弱,给活活
地整死了。
不过好在听晨衣说得那苏烟萝却也是一奇女子,其父亲苏衍,官至刑部尚书,获罪之后株连九族,唯一的女儿被发配充军。从十六岁来到
军营已经有三年,竟让她生生给撑下来了。
苏烟萝极讲义气,对人也好,丝毫没有官小姐的臭架子,红帐里的姐妹们都喜欢她。都是一群可怜的女人,有什么事都是大家帮着衬着,
慢慢熬日子。
晨衣也是官家贬妓,年岁小,刚来没几天,又是雏儿。也是她运气不好,竟碰上个如此凶悍的主。身高八尺,虎背熊腰不说,除了裤子露
出的阳物就已经把晨衣吓晕。
苏烟萝不得已自告奋勇,最后竟然惨死于马上风。
……
下身痛得厉害,就是上了伤药似乎也没起什么作用。这个落后时代的伤药能好到哪去,也只能自己忍着。
孟清漓就在一片心烦意乱中睡去。
第 3 章
孟清漓的霉运似乎有了点转机。
第二日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身体高热,怕是发了烧。
晨衣将苏烟萝那惨状向众姐妹诉说,博得一片同情。
红帐的嬷嬷特许烟萝修养一段时日,姐妹们也自愿将原属苏烟萝的份额给分了去。
孟清漓大舒一口气。
若是再让自己“接客”,他索性他妈的将那些男人的老二给咬了再投河算了。
借着是晨衣让一个级别不低的副官看上,掉到他帐里当了专属。
虽说还是逃不了原定的命运,但已经比初想的好了很多。
孟清漓坐在溪边,众姐妹在水里肆无忌惮地裸泳嬉戏。能到这里洗澡,可是难得的福利。女人们很享受这个。
孟清漓虽然在红帐里成日面对风花雪月,脸皮实在厚了不少,但怎么说他里子是男人,看了女人还是有欲望。
虽然大家都没发现,但他心中实在愧疚,就觉得众姐妹救了他,他还反占了她们便宜。
于是背过身去慢慢梳理过长的头发。
这龙潭虎|穴,他是怎么也要逃出去的。
这几天趁着空闲,他观察了附近的地貌。还对来红帐嫖妓的士兵有一下没一下地探问消息。
士兵们在乐头上,思维也较平常模糊一些,也没发现孟清漓的异样。
这附近十里外有湖,就是现在姑娘们洗澡的地方,倘过了水去,就是密林。爬山对于孟清漓来说不是难事,听说只要翻过山,山脚下就是
小集镇,在那里应该可以躲一段时间。
他正苦恼自己一人无法成事,不过幸得贵人相助。
那天洗澡回去之后便碰到来看他的晨衣。
还是小小的水嫩嫩的模样,但感觉有点变了,多了点女人的妩媚。
孟清漓将计划给晨衣说了。
晨衣吓得脸都清了。
“姐姐,你不是开玩笑吧!这官家逃妓若是被抓回去,可是被车裂的!”
孟清漓咬了咬下唇。
“那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反正我呆这里迟早也是死,还不如博一下。”
说服了晨衣,在月黑风高之夜溜出了营。
本来晨衣说要给孟清漓偷一匹马出来,毕竟她现在是军中副官的新宠,还是有机会接触到马的。
孟清漓谢绝了晨衣的好意,若是偷出马来,目标太大不说,万一被发现,定会连累晨衣。
孟清漓只托晨衣找来了普通的士兵衣服、佩刀和绳索,收拾了衣物干粮,在医馆寻来了雄黄粉末,以防山中蛇虫,在厨房折了几只苇杆。
他必须在天亮之前来到湖边,只要在追兵到之前潜过湖去,密林如此之大,追兵应也不会继续追。毕竟只是一个逃妓,逃到山中估计也活
不成。
但苏烟萝的身体体能毕竟有限,哪里能跟总是参加极限运动的孟清漓比,行进的速度是慢了不少。但是在天色微亮的时候,还是来到了湖
边。
身后已经传来清晰的马蹄声。
糟糕,可能是追兵来了。
怎么说马总比人快多了。
孟清漓来不及多想,纵身跳入水中。
水温很低,孟清漓冷得打颤。
将苇管伸出水面换气,他往对岸游去。
水中扑扑地射进东西,几支箭从他身边擦过。幸运的是没插到他身上。
过了段时间,水面上已无动静。
待他确定了追兵已走后,才敢探出头来往对岸游。
待游至对岸,孟清漓将油纸包着的包袱取出。
果然还是透了水,衣服微湿,倒是打火石因为裹了几层油纸,还能用。
孟清漓便找了些干树枝生了火,抓了几条鱼烤了填肚子。
吃饱后衣服也烤干了,换上之后便开始翻山。
虽然没有现代的方向仪,但凭着天生良好的方向感和多年的经验,孟清漓一路还算顺利。那山几乎让他翻了一天。
但因为看到希望,终归还是心情愉悦地埋头苦干。
但偏偏人算不如天算,老天在这个时候还是摆了他一道。
第 4 章
孟清漓闻到了血的味道。
他对这种味道很敏感。
在这种山林中,血腥味很容易引来野兽,他估摸着打算将原定路线偏转一下,免得遇上不该遇的事。
但最终他还是遇上了。
很多年后他还是郁闷,为什么他当时会那么心软。
他听到人微弱的呼救声。
忍不住过去瞧了一眼,是个士兵,背上插了支箭,倒在地上,血淋淋的。旁边的马没跑开,悠哉游哉地吃树根下的草。的
孟清漓见那人还有气,便扶他起来。
受伤的士兵看到孟清漓身上的服饰,没多想就抓着他的衣襟不放。
士兵的眼睛已经没有焦距,但还是硬撑着口气往胸口摸出一卷东西,塞到孟清漓手里就咽了气。
“喂!老兄!”孟清漓摇晃了那士兵一下,发现身体已经硬了。
“他妈的,开什么玩笑!为什么老子要遇到这种事!”
将手中的东西展开,是书信。里面的繁体字孟清漓倒是认识。
看到内容,孟清漓倒是皱起了眉头。
“明晚子时匈奴三万大军偷袭?军中有匈奴奸细?”
看了信封上的印记,竟是紧急军情。
“切,关老子屁事。”孟清漓本想将那书信塞回士兵胸前,谁知对上他死不瞑目的双眼,竟觉得下不去手。
怎么说也是条汉子。
但是老子为什么要去救那些操了老子的人,妈的!
孟清漓最后还是过不了良心的关,毕竟军营两万多人,而且刀剑无眼,若是什么防范都没有就被匈奴偷袭,搞不好红帐的姐妹们也难逃一
劫。
思前想后,孟清漓还是牵上了马,骂咧咧地跨了上去。
这次回去,死定了。
孟清漓连沮丧的心思都没了。
催马便往回跑。
马比人顶事多了,即使中途休息了不少时间,孟清漓还是在第二日下午便回到了军营。
出示了传令兵的信符,即刻有人将他往将军主帐处引。
孟清漓事先在脸上涂了点泥,想着最好不要穿帮,将事情办完了找机会再溜。
进了主帐,便听到人问:“军情何在?”
孟清漓便将藏在胸前的信递了过去。
接信的人看了信后,便立刻传令下去准备召开作战会议。
交待完之后,将军宋越将注意力放到了那传令兵身上。
宋越只觉得那传令兵奇怪,身材如此瘦弱,实属少见,而且自从进了主帐之后,一句话也不说,甚至连头也不抬。
孟清漓本想随着其他兵退出帐去。
“慢着!”
孟清漓只好停住脚步,百般无奈地转过身,但仍低着头。
“抬起头来!”宋越越发肯定这个传令兵有问题。
孟清漓冷汗直落。
这狗屁将军不会是看出了什么破绽。
在孟清漓还胡思乱想的时候,宋越已经将他擒住,一只手抬起他的下巴。
“你是女人?”宋越也吃了一惊。
将孟清漓的头盔掀掉,如瀑的青丝散落。
孟清漓抓着宋越的手,一时之间脑袋一片空白,一点办法没有。
抓着他的人很年轻,大概二十多岁,面目俊朗却霸气十足。
“你是什么人?竟敢冒充天朝传令兵?”
杀意顿显,青年将军的目露凶光。
“哼,是不是奸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