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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婚,官少的小蛮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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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英雄似得,而是军长根本就不由分说的半点没给她选择的余地,她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绝对是强制性的严管。

信翔天这话虽然听起来好像是没错,可为什么唐増就怎么听怎么觉得他是在为隋天心说话呢?

这是几个意思啊?

听说是隋小姐是信先生的妹妹?

呦,如此‘亲戚’关系,可真是没拿对方当外人啊?

其实乔麦才真正想说,如果论起亲戚关系来,贺俊峰和唐増还有点亲戚关系呢,毕竟这唐増可是让贺俊峰的妹妹呢!

算来唐増都是容凌的表妹了,那以容凌和贺俊峰之间的关系,怎么也是他半个表妹吧?虽然唐増是容家那边的,但和贺俊峰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不过这话现在乔麦没法告诉唐増,毕竟贺俊峰的身世,和有容凌这么一号人物的事儿在部队这种环境下,实在不适合传传,不然的话别说贺俊峰会很难做,冯哲哲应该也没有办法继续在军区总院呆了吧?

到时上级在针对这件事调查起来,那可真是在部队里足以掀起一桩轩然大波。

不过乔麦也觉得惊讶极了,这容海正不是只有容薇一个妹妹么?那唐増她妈容希是哪里来的?后来在和唐増的闲聊中她才得知原来这容希是容海正的姐姐,仅比他大一岁,因为从小离家的早,她和容海正还有容薇之间的关系并不亲近,不过对于当年容海正和冯哲哲之间的事情,乔麦才想着容希是不知道的,不然她怎么着也不应该不管她弟弟吧?

你别看容凌是最大的,佟少琛又比唐増大,她妈明明是最大的,可生的孩子偏偏是最晚的一个。那是因为容海正当年有容凌的时候,才不过十几岁而已,都没到法定年龄。而容薇生孩子也比较早,搞的29岁上赶着生下唐増,竟一度从大姐变成生下孩子最小的了。自己弟妹的孩子居然都比她孩子大。

乔麦真是觉得,你说这多缘分,她在茫茫人海的大学和唐増成为臭味相投的好朋友,却想不到她们日后居然不但是还有,唐増还和贺俊峰是亲戚关系。这圈子转来转去的还真小。

乔麦也在想,如果唐増有朝一日知道自己喜欢了那么多年的男人居然是可以算得上自己表哥的男人,她会有什么感觉呢?一定是超级想要对上天竖大拇指吧?

没关系,到时候她陪着她一起竖。虽然乔麦认为他们之间这错综复杂的关系已经足够狗血的了,但上天敢不敢来的再狗血一点?哈哈,你看她和唐増多么的情投意合臭味相投啊,要是她俩是亲姐妹的话那才叫五雷轰顶、狗血淋头来!



章节目录 第287章

谁也不知道,贺俊峰并不是有了乔麦后才把鱼眼夹给她的,而是他从小到大就只夹给她一个人鱼眼过,这个他对她保持的良好习惯,也是她一个人的特权。她在的时候只要桌上有鱼他从来都只夹给她,她这么多年不在他身边的时候,每每酒桌饭桌上他都会跟那鱼眼大眼瞪小眼,忍不住回想起他们小时候在一起的时光,却因为弄丢了她而心里一片苍茫。所以他只是看,却从来都不去夹。

碰到喜欢吃鱼眼的隋天心他也只是沉默。其实他知道乔麦并不见得爱吃鱼眼,他又不是没吃过,说实在的还不及鱼尾巴上的肉好吃,但是不管她爱吃不爱吃,他都是享受那种像小时候一样,把鱼眼献宝般夹给她吃的感觉。把鱼眼夹给自己最心爱的人吃,这点他从来都没忘过。

高远是看不懂贺俊峰这举动是怎么个意思,他直觉得不就是个鱼眼么,他早就说过了,天心喜欢吃,他就把食堂里当天的鱼都包下来让她挖个够!用得着现在这样几个人挖两只眼了么?看了真闹心!(老实说,当年高远说出这想法的时候,不仅隋天心是无奈的拒绝,就连信翔天都实在受不了的摇摇头,真是‘实在不是病,犯起来要人命’啊!这么铁实在不浪漫的男人,难怪天心一直把他当哥哥当朋友,半点都对他不感冒呢。)

不过俊峰也真是的,以前也从没见过他和天心抢过什么,可现在他去跟她抢鱼眼,居然还是为了夹了他老婆?而且居然还要两只都夹走!

于是高远忍不住发话了,“哎,给你媳妇夹一个还不够啊,剩下一个你也留给天心么!”

隋天心却摇头笑着表示既然俊峰都这么说了,她又怎么好多人所好呢?鱼眼确实没什么吃头,麦子今天这鱼做的全身上下哪里都好处极了,她随便夹肉吃就好了。还让贺俊峰赶紧的把那只鱼眼也夹走。

对于乔麦的厨艺,隋天心是真的毫不吝啬的大加赞赏,乔麦也会过头去恭维几句。不知道隋天心是不是看出了唐増不喜欢她,她也没好意思热脸贴冷屁股的去跟她聊,反而喜欢专门找她聊天。

说什么她昨天回部队的时候就听说她的光荣事迹了,她特别的崇拜她,也特别羡慕她能去战场和大家一起战斗,可惜她是个文员的去不了,不然的话她特别想经历一下那种感觉。

乔麦知道,自己里的那点儿功和隋天心这么多年卧底于犯罪分子中,和他们斗智斗勇夹缝中生存的坚韧相比,她这都根本不算什么。全凭着走运和小聪明罢了。

说着说着,隋天心就在那特别遗憾的表示,她是个什么都不会的文员,每天除了资料就是账单的实在太枯燥了,她也好想学枪法,学擒拿格斗的那一套,这样才加当过兵,不然每天她真的觉得无聊透了。

而现在最让她觉得无聊的还是她回来后就被正式安排在了海军军区工作,本来身边就没什么朋友,现在新兵都换过几波了,身边更是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她好羡慕她乔麦能在陆战旅里和贺俊峰还有信翔天在一起,这让她特别的怀念过去的时光。

高远当即表示在海军军区有什么不好的?虽然贺俊峰和信翔天不在那里,但是不是还有他和她爸爸陪着她么?那可是她爸爸特别为她安排的呢,在陆战旅里她一个小小的文职人员是没有什么发展前途的。

别看高远和隋天心认识已久,但是他却是最不了解隋天心的一个。就连信翔天都看得出来,隋天心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家庭,让她从小就生活无忧,她又怎么可能对什么‘发展前途’上心?她最看重是快乐而不是前途地位。

所以他也就随口道了句,“既然这么无聊,就让咱们军长大人把你调回来呗!”

信翔天这话才刚说出口呢,直觉得自己小腿狠狠的一疼,那重重被踹了一脚的小腿骨让他差点没当场低呼出来!眼泪子顿时飙上了眼眶!

“呦!”唐増一歪头瞅见信翔天在怂样,颇为幸灾乐祸的故意道,“军花回来了,咱们信营帐这么高兴呢?”

信翔天可真是给自己叫屈了,你说说,这唐増讨厌隋天心就讨厌吧,她踹他干嘛啊!哎呀妈来,真痛死他了!这丫头下脚可真狠!得亏她还没学过那些身手功夫,不然哪怕是花拳绣腿的整天对他比划比划,他也怕自己活不过自己儿子出生!

啧啧,就她这样的恶妇谁敢娶?靠,你以为每个人都能有他信翔天少校的勇敢和魄力啊?

信翔天的话就像是给了隋天心一个台阶下似得,准确的说,她就是在等人说出这样的话来,她好一脸绯红的高兴道,“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在执行任务之前我就没在军区呆过,一直呆在咱们陆战旅里,总感觉这里才是我熟悉的环境,这里才是我的家似得。对于海军军区,我真是又陌生又觉得无趣极了,我觉得我在在那呆着不出一个礼拜就会活活闷死的!”

隋天心说这话时煞有介事的表情让在座的人不由得笑了起来。不管怎么说她也不过只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孩,身上难免还有点孩子的感觉。那点小任性和小害怕才能凸显出她的纯真。

不过乔麦可真心想看看,这隋天心要真是在海军军区里呆上一个礼拜,究竟会不会真的憋死?据说她还没见过有被无聊给憋死的人呢!

突然好想看,有木有?

隋天心说着说着就不由得说出一些以前的事情来,可听的乔麦却只想睡觉。

“其实我就觉得吧,有时候人换一个新的生活环境也未尝不是件好事,人总要去适应新的环境,而不是等着环境去适应我们,或者我们适应不了就跑掉不是吗?就像我,虽然刚来部队的时候这里不适应那里不适应的,现在还不适应了?”

在此问题上,乔麦表现出了一种知书达理的态度来。

不然你让她说什么?实话实说吗?

好吧,其实她这话她想说的是,“狗屁熟悉的环境,扯蛋的无趣吧!你丫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惦念着你的好哥哥了吧?说的那么冠冕堂皇的,老娘发言一看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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