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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中了一条,就是个进步。而你与我,知道的太多,顾虑太多,太多禁锢,尤其是你,明朗,你走得太快了,你还不到三十,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根本没你想得这么多。”
——《麒麟前传》第一章第五节
忽然间有种冥冥中自有天定的感觉,原来他们的一切选择,在最初就已经注定,或者这就是所谓的性格决定命运,另外不得不说严头的眼睛真毒辣。
这个故事是我写的,然而那些人却不是我可以控制的,他们自己会有思想,他们有自己的喜好,价值观人生观,他们对我的期待和渴望不屑一顾,任凭我怎样的心急如焚,他还是说,我要再想想,于是,我也只能等待。
夏明朗这个人,他的本性里基本不存在什么平和淡定的因子,鱼片说得一句让我很有感触,他天性就是一头狼,喜欢掠夺,控制,战斗与胜利,他只是生在藏獒堆里,于是努力的要忘记自己天性的欲望,想要背负更多的忠诚,想要做一只好藏獒。我想到了最后他真的很矛盾,理智与欲望在拉扯,天性与职责在对抗。到最后崩溃不是说他的理智真的找到了什么足够说服自己的合理借口,而只是他的自制力已经无可维持了。
像他这样的一个人,随时随地的潜伏,随时随地的进攻,当他决定要动手,一击必杀。
看到有些的JMS觉得最后队长转得太快,可是我真的不能想象他会好好的坐在那里向陆臻道歉并分析自己的失误,如果他还有这个能力坐下来,他应该就不会去找陆臻了。
至于为什么会转变,我想,自己受不了是一个原因,他一直都不太知道陆臻对他有多重要,每一次都是这样,事到临头了才发现,原来心会这么痛。
看到陆臻这么痛苦也是原因之一,当他发现自己选择对于陆臻来说只有害而无益的时候,理智就开始动摇了。
而当然更重要的,是陆臻在这整个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惊人的冷静理智从容与乐观向上打动了他,这让他真正开始相信陆臻是有能力控制自己的,他明白自己的底线在哪里,明白未来会遇到什么,并相信自己有能力坚持下去。
套用队长当年向陆臻说过的一句话:我不会哄着你,宠着你,拉着你往前跑,因为如果选择了在一起,这条路的终点不是鲜花、祝福与教堂,而是残酷的现实,到那时,你们是真的出事。相信我,我不能贸然的接受你,是为了你好,如果连这都不能承受,我们拿什么去面对未来?
鱼片儿说队长是个很绝的人,公私分得太开,个人角色也是这样。当他是一个队长的时候,他会把自己变得像一个铭牌上标了“队长”二字的机器,完全灌了“队长”程序。我想那可能是因为他真的天性与队长这个角色有犯冲的地方,他不像陆臻那样天生的就喜欢调教人,在人群中生活,所以于是夏明朗来说一定程度的抽离自己,是他平衡的方式。
++++++(八卦·番外)++++++
(他们的枪)
起初桔子创造天地。
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群众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群众说,要有文,就有了文。
群众看文是好的,就把文和番外分开了。
群众说,要双更,要长长久久的更,于是更番外是最美满的……
桔某迎风流泪了!
首先这是一个广谱的番外,也就是说,它针对的不是现在。
其次,作为一个禁忌情Se主旋律励志作者,写了20W字才写出一个KISS,这实在是太有损我的立场了,于是……
再次,请原谅我陆攻之心永远不死……
果子啊,俗话说不想当攻的受不是好受啊!请你自由滴!
他们的枪
麒麟基地又要换装了,这次配合军工试点,用03换95,95没枪托,卧射又高,打枪的时候烟火贴脸薰得眼睛受不了,总而言之就是,枪是好枪,毛病不少,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
事实证明我党我军还是很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于是03进阶版应运出炉,这枪有折叠托,瞧模样生得不像95倒像是八一杠家的小孩,不过像归像,到底还是5。8MM的子弹和95一个枪族。
原本夏明朗是觉得这换装啊,好事儿啊,应该没什么操作难度,03版突击步枪试枪的时候他就去开过会,那枪虽然也不算什么十全好枪,和95比起来可说是各有千秋,不过加上了折叠托,看着苗条端正点儿,用枪的时候更舒服。所以夏队长很是轻松的就把这个事交给了陈默去推广,可没想到的是,不应该有麻烦的这个事,他就是出了麻烦。
那个麻烦是方进。
原因很简单,方进嫌03长得丑,03版突击步枪的枪口设计往年的不一样,它不是圆柱形鸟笼状的,它是个小喇叭口,于是这个小小的改动不知道触及了方小爷哪一根神经狂放电,他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把那枪贬得一钱不值,提起来就俩字:难看。
一开始陆臻听见方进这么说,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可是眼看着越说越怒上了,陆臻终于确定,方进这回是真的抽了。
娘唷,颜控也不是这么个控法啊,再说这枪不是生得挺俊俏的,陆臻自己倒是越看越爱,跑去跟方进说理,被方进不屑的从上看到下,意思是,你老兄的审美一向偏离大众的眼光。
于是夏明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陈默本来是想这事不急,有得好缓,反正方进是用88通用轻机的,换装本来就不关他鸟事,他要抱怨也是穷抱怨,就算是考虑到方进这囧人在群众中颇有号召力,可是方进十个手也比不上夏明朗一个指头的偶像效应,所以只要夏明朗首先换装成03,后面的事一切好办。
可是夏明朗既然怒了,这个事就总得折腾一下,于是接下来的几次小规模丛林演习,方进都被强制性的派发了一把95,然后整个狙击组像是跟他扛上了似的,就算是放过别人也要先把他揪出来。本来95加上光学瞄准镜,卧射就高了不是一点两点,再加上夏明朗亲自下手,次次爆头,方进被空包弹打得颈椎都要折断了。几回下来,方进终于哭了,抱着陈默的大腿不放,讨到了问题的关键。
关键在于,他不能质疑队花的品味,质疑队花的品味就是质疑队长的品质,这是个很要命的事。
方进嘴上没把门,他既然能无意中得罪队花一次,就保不齐能再得罪上第二次,于是这举白旗的大业就光荣的交给了陈默。其实陆臻这人挺大度,陈默还没说什么,他就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为表达自己真的心无芥蒂,就拿着毛油毡陪着陈默一起养起了枪。
基本上陈默对枪的迷恋与郑老大对刀的迷恋是相似的。
于是一来二去,话题就怎么也绕不开,枪,人,枪与人。
方进原本在上次换装之初用得是95式班机,一开始还很得瑟,结果几次演习下来就被他打入了冷宫。噪音大硝烟重,这个还好克服,方进最吃不消的是这枪不能换枪管,打上200发枪杆子就热得不能用了,还不能用链弹,换弹夹又麻烦,说好听点是班机,其实火力压制效果就是个大点儿的冲锋枪。
所以他现在一般都用88型的通用轻机枪,虽说是重了点,可是打起来爽啊!
小候爷上天入地,最要紧的就是一个爽字。
至于杜明,这个要小小声说,因为总后听到了可能得生气,杜明最喜欢用的枪不是95,他玩得最顺手的还是传奇老枪八一杠,究其原因倒是有点心酸,因为杜明个子小,个子小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手短,95无枪托,手短的人用起来狂费劲,此般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比如说郑老大,比如说陆臻。
陆臻同学手长脚长,身长几近欧美标准,无论是95还是03他都玩得很顺手,不过可惜的是这两种枪都不太适合左右手互换用枪,陆臻双手双能的功力完全无法体现。
所以陆臻最爱的枪,是手枪,左右手全能,25米之内飞虫勿近,他现在配得是9MM的黑星92,但心心念念的是伟大的冲锋式手枪格洛克18,那华丽丽的33发大弹夹是他心口永恒的朱砂痣。
要说起来,他们这群人里最正常的就是徐小花,小花是人适应枪的典范代表,无论是八五狙还是八八狙,他都可以用得好像骨血相融一般。
可是陆臻记得曾经问过一次,问徐小花最爱的枪是什么,徐小花想了半天,给了个完全意料之外的回答:八一杠。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