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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把你养胖了一点了。”
“呵呵,不可能的。”
“为什么?”
容榛强撑着睁开眼睛,好笑道,“真想知道?”眼前的这双琥珀色眼睛闪了闪,这就像是温暖甜蜜的蜂蜜,快把自己给裹在里面,那里有一种自己从来没有接触过感情,有些危险。容榛撤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哈哈笑道,“听说我妈怕痛不想生,想打下来,可是那药有问题,等到发现的时候又晚了,结果是痛得死去活来了两次。”
伸手捏了捏计凯的耳垂,“如果你想养胖我,最好能够穿越时空回去。”
“我一定会告诉她,她的决定有多错误。”
容榛笑到岔气,本来就是不通气的鼻子更难受了,他努力顺过气来之后才道,“不对,你应该提醒她换稳妥些的药。”
计凯不做声,只是牢牢的把容榛抱在怀里,越抱越紧…
5.
大概是计凯的拥抱疗法起了作用,第二天容榛的高烧就基本上退得差不多,又休息了两天,计凯觉得差不多了才决定周日的行程不变。
容榛想要先回家一趟,计凯就与他约好下午去接他,说是要去另外一个地方。
宋颂才刚刚起床,他在容宅处理公事一整夜,到了早上十点才干脆就在容宅睡了四个小时,此时正睡眼惺松地抱着咖啡猛灌。
“我要去跳蚤市场,一起去玩?”容榛邀他,手上抱着盒子。
宋颂侧开头,哼了一声,继续喝咖啡,容榛用手肘拐了拐他,得到一个白眼,“你忘记手上要卖的,十有七八都是我的收藏。”
“你又不用。”说实话,宋颂确实不适合DIOR的风格。
宋颂眼露不善,“我可要抢回来了!”
容榛耸肩,聪明的闭口不言,看看时间也差不多。
正当他准备起身时,宋颂打了个呵欠,看着报纸说道,“华少爷回来了。”
容榛愣了愣,抱起盒子道,“他回来了就回来了呗。”说完便跑到门口,正好看到计凯的身影,还不待他停好车,便从车窗将箱子丢进车内,绕行到另一旁坐好,“快走。”
“怎么了?”计凯微微斜视容榛。
“我从别人身上挖了块肉走了。”看着笑的开心的容榛,计凯心想,这大概便是寻常人所说的恶趣味了吧。
车开了半小时左右抵达了目的地,是一幢中古类型的公寓了,上下可共住四名住户,刚刚进门,容榛几乎被震耳欲聋的Queen乐队音乐轰破耳膜。
计凯伸手在门板的墙板上擂了几下,音乐曳然而止,一个女孩的声音从楼上传了过来,爽朗之中有一丝妩媚,“上来!”
房间里面的音乐又再度响起,容榛跟着计凯直接爬到阁楼,这间并不算小的阁楼,几乎没有什么装饰,只有放在正中央的CD机和以其为圆心而散放的CD,浓烈的松节油味道充斥在房间之中,阳光从顶端窗户宣泄而下,灰尘在方形的框架之中缓缓飘浮。
一个女孩正盘腿坐在地面上,穿着一件样式极其简单的V型黑毛衣与牛仔裤,露出纤细的锁骨,显得她身材高挑,胸圆腰细双腿修长。女孩的面前放着用铁丝缠成的雕像,尚未完成,可是其中蕴藏的灵动生命力,几乎已经让铁器流动。
当她看到走进来的计凯与容榛时,笑意与她的声音一样,有些妩媚的味道。
“安娜露西亚·索瑞斯。”容榛挑眉,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里看到时尚杂志的封面女郎,这位中意混血儿最近风光无限频频露面,也是容氏的比赛策划中想邀请成为这次设计大赛的最后走秀模特之一。
安娜露西亚的黑色眼睛在容榛身上流转片刻,“我的中国姓是莫,莫曦晨,不过朋友一般喊我AN或者是阿曦。”
“HI,阿曦。”容榛笑着。
计凯丢给阿曦一罐啤酒,然后又将果汁放在容榛手里,“你喝这个吧。”
曦晨笑眯双眼抿了口啤酒,“随意啊。”她朝墙角努嘴,“我要卖的东西都放在那边了。”
这是一些完全用手工做好的装饰品,比如说十六开的小型油画组,还有贝壳穿制的手链,琥珀与玛瑙制成的项链,陶土笔筒,彩塑娃娃,每一样都那么光彩照人,也是那般独一无二。
容榛的目光停在一串手环上,拿在手中看了许久,问阿曦道,“是你做的吗?”
阿曦瞥眼看了看,“是阿凯的。”
计凯正埋头清理油画,听到声音才抬起头,“怎么了?”
“我以为你的职业是摄影。”
“我的兴趣很广泛。”
阿曦笑眯眯插道,“他当年大学的专业就是珠宝设计,双学位选的是油画,读到一半又转成了摄影,最后读硕士的时候又选择了建筑。”
容榛笑了笑,他从来都不知道计凯有这么丰富的经历。而阿曦,似乎就是填补空白的存在。一种失落在他心中渐渐涌起,像是被放入沃土中的种子,迅速地生根发芽。
计凯默不做声,他甚至没有想过解释他与阿曦之间的关系。
6.
“我只想找个可以永恒记录记忆的方式,要知道,人总是选择性遗忘,有时候哪怕是自己不想忘记的。”计凯伸手去揉容榛的头发,顿了顿,这个男人好像透过玻璃窗看到很远的地方,琥珀般的眼睛愈发的透亮起来。
“这是梦想。”计凯笑着。
容榛忽得觉得心中悸动。
很危险,非常危险。
他觉得在游戏中自己开始兵败如山倒。
容榛将头发理到脑后,露出光洁额头,“我想你应该知道由容氏举办的珠宝大赛吧。”
“我知道。”
“帮我吧。”
计凯静静地看着他。
“去参赛。”容榛目光炯炯。“那一枚钻石的设计权,我想让你靠自己,用你的才华折服我,让我心甘情愿将她放在你的手中。”
当父亲第一次将原石放在他手中的时候,只是说道,她想要绽放她最美丽的光芒,她想要一个适当的人让她绽放。父亲曾经一度想要她被琢磨,但是最后终于放弃,说她还没有碰到那个人,到了今天…,容榛想,也许自己已经碰上那个人了。
然而计凯却久未语言,容榛生平第一次觉得忐忑不安,难道他一点都不在乎吗?心中正是微微气馁之时,却是发现那家伙用手盖住脸,好像不让自己看到他的表情一样,如果一定要说,他好像是在害羞。
害羞?天一定在下红雨。
“好像是在被人当面求爱一样。”计凯缓缓说道,吐字之重几乎让人觉得他是在咬牙切齿。
“如果你这样想,也可以。”容榛笑道,“而且你不觉得这要比只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要动听吗?”
计凯将手放下,他盯着容榛,好像是要从他的眼睛看到灵魂一样。
他微微仰头看向计凯,试图从他的眼中捕捉到任何波动,对方笑着,伸手将他因为刚刚侧头而垂落的发丝拂到脑后,轻轻的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我知道了。”
然后计凯又说了一句什么,可是因QUEEN的音乐太大,将那句话掩得没有声音。
一个空啤酒罐便上演了完美抛物线,莫曦晨在另一端挑眉道,“你们把我当死人哪。”她的脸庞微红,虽是人面桃花,但却是一朵长刺的花,美女的酒量不好,酒品也同样糟糕。
计凯与容榛相视苦笑。
莫曦晨除了有好身材,还有一副好嗓子,上帝对于她,似乎特别的眷恋。她重新拿起一杯啤酒,站起身来,换了另一张CD,随着音乐而大声歌唱。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大家应该互相微笑,
搂搂抱抱这样就好。
我喜欢鲜花城市里应该有鲜花,
即使被人摘掉鲜花也应该长出来…
喝了酒的莫曦晨,回过头,气势磅礴,“你,还有你,一起来!”
“我说晨姐姐,不用吧…”计凯叫苦不迭,美女却是不放过他,左手勾住这位的肩,硬是将一罐啤酒塞在他的手中,“把这个当话筒,一起唱!”
正当容榛觉得好笑不已的时候,莫曦晨回眸一笑,眼中明显是黄鼠狼看到鸡的寒光。
容榛张口结舌,不由求饶,可是直至最后也没有能逃过一劫,被莫曦晨生活上拉住一起高歌。最后,好不容易以计凯为代价才脱了身,他的声音确实不错,与莫曦晨竟然可以合唱成男女版的《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