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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却心事,成竹在胸的沈璋蓦地收敛锋锐,整个人宛如吃饱喝足懒洋洋的狮子。如果真的有爪子,恐怕就要剔牙了。
他一甩衣袍,盘腿随意坐在地上,明明是最最随意的动作,做得位置比所有人都低,但却仿佛高高在上,让人不自觉仰视。
“真洒脱。”刘元赞了一声,说完转过头来看向黄莺,“你家这位表少爷有名士风度呢,洒脱恣意。”
陈淑也抬眸看向沈璋,不知为何,此时收敛起狠意的祝明睿竟然比之前更让人移不开眼。就像是深扎岩石中的绝世宝剑,有着最最普通的外表,最随意的姿态,却暗含最锋利坚韧,锐不可当。
——
这世上有一种人,眼睛又小又猥琐,但却亮得慑人。
这两天,小猥琐无时无刻都在研究一件事,沈璋的情绪。
虽然还是研究不出来,但是小猥琐凭着天赋已经能轻微感知他的喜怒了。
比如,刚才,那‘喜’有些大啊!
像主子这种又冷又傲的绝世美男子,按说应该是高傲无比的。在小猥琐的设想中,他应该是炫酷的,在赛场中潇洒恣意,对女子的欢呼毫不在意。
可是——他在意了,他往那一群女子中看了好几眼。
小猥琐当然知道,主子绝壁是不可能欣赏美人的,美人根本都比不过他,他只需照镜子就好了。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在看一个人。
看谁呢?
小猥琐马达似的目光在众女身上移过,最后停在黄莺脸上,哇靠,就这一个比主子好看,肯定是看她了!
休息一刻钟,下半场开始。
沈璋并没有因为上半场压倒性的胜利而轻敌,而是认真对待。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了,所以黄莺仍旧移不开眼。
下半场,沈璋转变了策略。如果说上半场,他是迅猛的豹子,那么下半场就是狡猾的狐狸。
他基本上放弃了进宫,而是,想要彻底摧毁陈蔡等人的士气。
沈璋没有身先士卒,而是站在最外围,淡定地指挥着这个未满三天的队伍,仿佛军中指挥若定的元帅。
每一抬手,每一个指定都是敌方面对最凶猛的冲杀,连拖后腿的黄家四兄弟,都被他安排到最恰当的位置,发挥最大作用。
沈璋要让他们看着,哪怕是他不上场,哪怕是最差的队伍。只要有他在,都会变成最勇猛最厉害的队伍,万夫莫当。
如果说上半场让女子心动欢呼,那么下半场的沈璋就让男子心悦臣服。
三刻钟后,下半场结束,没有沈璋动脚,所在的队伍依然进了10个球,气得对方眼都绿了。
10加36,一共46,顺溜顺溜,真是好个吉利数字。
沈璋一把拿下额间的抹带,鬓角的发丝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整个人帅得一塌糊涂。
陈蔡表情无波,死死盯着沈璋的背影,“祝明睿。”他叫。
黄达注意力一直放在这头,见陈蔡神色不对,心立时就咯噔一下,不是要打架吧。
“嗯?”沈璋转头,眉梢轻挑,嘴角轻勾,明明是略带嘲弄的神态,却让人从心底胆怯。
陈蔡咽了口唾沫,定定地看着沈璋,然后突然伸出右手,竖起大拇指:“厉害,陈某佩服,愿赌服输。”
沈璋点了下头,连一道眼风都吝啬给他,直接就转过头,不再看他。
以前是他自己搞错方向,把一切都怪罪在别人头上。如今他想通了,其实陈蔡又如何,哪怕再来张蔡、李蔡,只要莺姐姐的心在他身上,就无所畏惧。
他要做的不是将别人踩低,而是努力让自己站得更高,让莺姐姐眼里只看得见他。
——
比赛结束好久,黄莺回到房间,倒在床上仍旧不能平复心绪。
沈璋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微的神态都在她脑海中清晰无比。
前世的沈璋在她眼中先是一个漂亮的令人心疼的小弟弟,然后就是突然变脸囚禁她的大变态。从来没有以这样一种夺目的绚烂的姿态,展现在她眼前。
那在赛场是奔跑的少年,帅气逼人;还有他逼近她的胸膛,带着稚嫩的气息,却难掩成熟,让人脸红心跳
他就像是一颗种子,在她心里生根发芽,然后长成参天大树。
黄莺捂着脸,她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活了三世,虽然每一世活得年龄都不长,但是加起来也有六七十年了,居然还能有如此小女儿情态。
像是回到了高中,每天堆积如山的作业中,唯一能让她透口气的就是窗外足球场上肆意奔跑的少年。
还像是参加渴盼已久的演唱会,对着偶像声嘶力竭,他的每个动作都牵动心神。
天啊!
黄莺捂着发烫的脸颊,一遍遍训斥自己:黄莺,你疯了吗?你这个疯子!
不准动心,不准动心,不准动心!
忘掉,快点都忘掉!
就像是少女绮梦里年轻英俊的王子,都是虚幻的,都是假的,激动一会,就赶紧恢复现实吧!
可是……怎么办?
突然间,黄莺又趴在床上吃吃笑了起来,就像是面对全民偶像,别人只能远观,只能声嘶力竭地呐喊,可她却能近距离接触。
那种隐秘的快乐和得意,还有一点小小的虚荣,让黄莺埋在被子里,乐得像只小松鼠。
嘻嘻嘻,她见过沈璋没穿衣服呢!
算了吧,激动就激动吧,这种情绪太难得。黄莺不想压制,有些情绪越是压抑反弹得越是厉害。
她相信,这不过一时的动心,很快,很快,一切都会烟消云散。
——
沈璋傍晚,早早地就来温泉洞泡澡了,虽然知道莺姐姐不回来,但他还是忍不住。
如同食髓知味,让一个舔过肥肉的老饕,突然间只能对着肥肉远距离咽口水,还不如杀了他!
有些东西就像是瘾,一旦沾上,就再也戒不掉。
沈璋能控制着自己不靠近,可是一旦尝到了甜头,他就再也过不了苦行僧生活了。
哪怕不能真刀真枪,沈璋也要舔个通透!
作者有话要说:两人两世纠缠深,但是却缺少这最初也最动人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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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围追堵截
黄莺最近发现沈璋有些不对劲。
如果说以前他还带有少年特有的别扭;对自己爱慕他这件事心烦;没事就给她摆脸色看。
那么现在他就是开窍了;目光肆无忌惮;极具侵略性。不论她在哪,在何处;都能一眼寻到;然后火辣辣地定在她身上;似乎能到内里深处。
明了这一点之后;黄莺着实头疼了一阵子。
不会这么倒霉吧;就像是前世电视里演得狗血剧情。男主先是讨厌女主;然后不知怎么就触动了小心弦,突然就喜欢上了。
黄莺站在客观角度分析了一下,可能性还真是蛮大的。
首先;小变态刚好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
其次,他身边所有的女性角色中,不是黄莺自夸,她确实是最漂亮的一个;
最后,就是她倒霉了,有那几次狗血的偶遇,让小变态以为自己恋慕他。虽然他略有不耐烦,但是在这过程中,也促使了他在她身上停留目光,倾注较多注意力。
然后,突然间,不知怎么,来个契机,他就上心了。
这个契机有可能只是一个毫不相干的梦,或者是身边人提多了她的名字。总之,不管过程怎么样,结果就是他对她上了心。
察觉到这一点时,最开始黄莺内心深处确实有一丝隐秘的喜悦,不过最后,还是理智占了上风。
她很清楚,自己和沈璋不可能。
先不提前世累心累神的致死纠缠,就算是她真能从心底放下前世的心结,可摆在他们之间的问题仍旧很多。
她很怕,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真的怕重蹈前世的覆辙。
同时她也没信心,今生的沈璋和前世不一样,他对她没有前世那般深的执念。
他就是一个正常长大的少年,会情窦初开,会恋慕一个人……也会喜欢是其他人。
谁能保证他心永不变呢?
如果黄莺还只是前世那个刚刚穿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丫头,那么她愿意相信,也愿意一试,轰轰烈烈的感情,谁不向往呢!
可是现在……她老了!
黄莺摸了摸嫩滑的脸蛋,不是外表,而是心,她真的很累。她只想要一份平平淡淡,经营一辈子的感情。
也许没有山盟海誓,也许没有波澜壮阔,但是却平淡隽永。
或者更差一点,她命不好,遇见一个三心二意的夫君。不过没关系,只要她守住自己的心,哪怕他左拥右抱,她也能活得自在。
但是沈璋不行。
黄莺很怕,怕面对他时间长了,就会失了心神。她不想变得患得患失,失去自我,一辈子都跟他的后宫争斗。
呵,黄莺笑了一下,这还是她高估了自己。实际上,她哪里有什么手段,甄嬛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