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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作品中的主要人物不是二爷,是一个叫驹子的无业游民,这个章节在其中显得
不太协调。编辑建议拿出来另谋新篇。我接受了,便重新铺排成目前这种模样。二
爷还是二爷,但这个作品与那个作品已毫无关联了。
强盗“睡”女人的故事早已被古今中外的作家写滥了,没任何新意可言。而且
人们的思维已成定势:再可恶的事体,只要是强盗干的,也就觉得顺理成章、不足
怪。强盗不干坏事,不杀人放火,不强占良家女子,那还算得上强盗么?
事实上这就否定了这个故事的可写性。
后来终于写了,主要是“这一个”故事中某些独特奇崛的部分难以割舍,这些
独特奇崛的部分使我看到故事之外的风光,使我看到这个俗而又俗的故事中的不俗
之处。当写出来之后,我先自被感动了,我审视着那个喜欢在女人面前赤条条(也
包括灵魂)的二爷站在面前,我简直说不清对这个“怪物”是该恨还是该爱,但不
管怎样,他是站住了。他站住了这篇作品大抵也站住了。因为这篇小说只有一个人
物,那就是二爷,其他人物用评论家的“行话”说只是些“符号”罢了。
关于这篇小说,似有许多话可说,但又觉不甚好谈,读者已看过作品,其实也
无须多谈什么,一切皆在作品之中。对于二爷这个人物,大家自会有各自的好恶以
及各自的思索,说他是王八蛋也好,说他是情种也好,说他是诡辩者也好,说他是
诚实者也好,都无关重要。做为作者,我最关注的是这个作品的结局是否可信,这
是所有一切的落脚点。
一个强盗和一个女人,有杀夫败家之深仇大恨,经过三个夜晚的口舌(还有其他)
,最终“和平过渡”到二爷的床上,可信么?会出现这种结局么?如果回答是肯定
的,那么这个作品在艺术上便是成功的。接着便须探究另一个问题:是什么神秘的
无坚不摧的力量导致了这种结局?请读者诸君玩味。
关于本篇的叙事形式在这里稍说几句,读者不难发现,作者采用的手法十分“
原始”,借二爷一张嘴,平铺直叙,毫无技巧运作可言。作者也知道这是小说创作
之大忌。而所以如此,一方面作者本来便穷于技巧,过于追求,反倒弄巧成拙,另
一方面,作者也有这样的想法:既然拙了,就一拙到底,抑或也会拙出一种韵致来
。至于本篇是否拙出了韵致,自然还需读者诸君品评。由此又想起二爷的一件法宝
:用武力达不到的目的可以用话语。对于作家,无法用技巧达到的也可以用笨拙来
达到了。
《石门夜话》不是完美之作,似乎还“絮叨”得不够。这与我的心性有关。写
着写着便有些不耐烦。
到此打住,这遭倒不是不耐烦,而是字数已到规定之限。
199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