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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他说她的昏迷可能会持续几天到几个星期。
我记得他说至少要再过三天,才有可能知道她大脑里面的情况。医生说他〃很乐观〃,但没法断言。接下来三四天之后,将会出现很多更严重的问题。
她可能会受到感染。
她的病情可能会转变成肺炎,可能会转变成血栓。
她的大脑可能会继续积水,那就得再进行一次手术。
我挂了电话,走进咖啡馆。杰里、苏珊·泰勒和我弟弟的女儿凯莉和罗莉正在里面喝咖啡。我记得在犹豫要不要把医生刚才提到的更严重的问题说出来。看到他们的脸时,我明白了,我没有理由不说出来:在我来到洛杉矶之前,他们四个人就已经在医院了。他们四个人早就听说了这些更严重的问题了。
十二月和一月间,金塔娜在贝斯·以色列北院的重症监护中心呆了二十四个日夜,当时我在床边的桌子上摆了一本简装的《重症监护:一个医生的手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约翰·穆雷,他在1966至1989年间出任旧金山加州大学医学院肺病和重症监护分部的主任。《重症监护》逐日记录了穆雷医生在旧金山综合医院一段为期四周的日子。他当时是该院的主诊医生,所有的病人、驻院医生、见习医生和医学院学生都在他的管辖之下。我一遍又一遍地看这本书。那段时间我每天和贝斯·以色列北院的医生打交道,从书中学到的知识对我很有帮助。例如,我得知通常很难准确地判断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拔管,也就是把病人的呼吸管拔掉。我得知拔管判断困难通常是因为重症监护中常见的水肿。我得知这种水肿通常不是潜在的疾病引发的,而是静脉输液过量的结果。静脉输液过量的根源是无法区分正常的水合状态和过度水合状态,这是一种诊断上的失误。我得知很多年轻的住院医生在拔管这个问题上,也会犯同一种诊断错误:因为后果是不确定的,他们倾向于过了插管所必须的时间才施行这项手术。
我学到了这些知识。它们派上了用场:不时试探着问几个问题,或者清楚地表达我的愿望。我曾经〃怀疑〃她是不是〃积水〃了。(当然了,我并不知道,我只是看到她的样子。)我搜肠刮肚地使用〃积水〃这个词。说出〃水肿〃时,我注意到医生脸色一沉。我还〃怀疑〃她如果积水不是这么严重的话,呼吸会不会更顺畅一点。(当然了,我不是医生,但从逻辑上来讲似乎是这样的。)我还〃怀疑〃如果她之前服用过利尿剂,是不是就不能拔管。(当然了,这是一种家居疗法,但如果我觉得自己像她这样,那么我会服用速尿灵。)有《重症监护》当指南,和医生的交谈显得直接而切中肯綮。我能够得知自己是否帮得上忙。每当医生把我前一天对他提出的建议应用到治疗中,我就知道我帮上了忙。
这次不一样。我在贝斯·以色列北院能够为水肿出谋划策,我觉得其中很荒谬的一点是水肿不是脑外科手术。这次是。当UCLA的医生对我说〃顶叶〃或者〃颞叶〃时,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是大脑的哪个部位,更不用说知道它们指的是什么了。我想我能理解〃右额叶〃。我去了UCLA医学中心的书店。我买了一本书,封面称该书〃概述了神经解剖学及其功能与临床应用〃,是一本〃优秀的美国医学执照考试参考读物〃。这本书的作者是医学博士斯蒂芬·瓦克斯曼,纽黑文的耶鲁大学神经学系主任,书名叫《临床神经解剖学》。我如愿以偿地翻阅到一些附录,例如〃附录A:神经系统检查〃,可是当开始阅读书上的内容时,我想起的只有一次旅行的经历。那是在印度尼西亚,我没办法搞清印度尼西亚语的语法,看不懂这种使用在路牌、招牌和广告牌上的官方语言,结果迷了路。我曾经请教过美国大使馆的人,问他如何区分动词和名词。他说在印度尼西亚语中,同一个词既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名词。这次看《临床神经解剖学》,我似乎又搞不清它的语法了。我把它放在比弗利·威尔郡酒店的客房中,放在床边的桌子上,接下来五个星期,它将会一直呆在那儿。
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如果《纽约时报》还没有送到,我还不能靠玩它的填字游戏来暂时忘记痛苦,我就会继续看《临床神经解剖学》,但我连〃附录A:神经系统检查〃都看不太懂。起初我看的都是一些浅显的指示(问病人总统的名字,让病人从100每隔7个数字数到0),但过了几天之后,我的注意力好像集中在一段神秘的内容上。那段内容是用来测试记忆力和理解力的,附录A称之为〃镀金男孩的故事〃。瓦克斯曼博士建议将这个故事说给病人听,然后请他们用自己的话复述一遍,并解释故事的意义。〃三百年前,一个教皇举办了加冕仪式,有一个小男孩被选中扮演其中一个天使。〃
这是〃镀金男孩的故事〃的开头。
虽然刚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的病人可能会难以记清故事的细节(三百年前?扮演其中一个天使?),但这个故事到这里还是讲得很清楚。
下面是这样的:〃所以他的外表必须越华丽越好,从头到脚被包了一层金箔。小男孩生病了,为了他的康复,医生使尽一切办法,但没有揭掉致命的金箔,他没过几个小时就死了。〃
〃镀金男孩的故事〃的〃意义〃是什么呢?它想说明〃教皇〃是靠不住的吗?它想说明当权者普遍是靠不住的吗?它想说明医学是靠不住的吗?(请注意〃为了他的康复,医生使尽一切办法〃。)病人浑身不能动弹,住进这所以教学为主的医院的神经科重症监护中心,将这个故事讲给她听有什么意义呢?能得到什么教训呢?他们认为它仅是一个故事而已所以告诉病人不会有什么后果吗?看来他们迟早会在某个早晨,全然不顾病人有什么感受,说出那个深奥的〃镀金男孩的故事〃。这就是整个摆在我面前的局面。我回到UCLA医学中心的书店,想再找一些相关资料,但我翻阅了几本教科书,它们都没有提到镀金男孩的故事。我从纽约向西飞来时,身上只穿着深冬的衣服,所以我在这个书店买了几套蓝色的棉布医生服装。我当时凄然孤寂至极,竟然没有想到,身为一个病人的母亲,穿着蓝色的棉布医生服装在医院出现,会被人当作是一种不得体的举动,会惹来别人的侧目。
译后记
琼·狄迪恩(Joan Didion)是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和杂文家,她1934年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郡望为法国的阿尔萨斯…洛林地区,祖上先迁居美国东部,随后又到美国西部拓荒。她父亲的曾祖父是第一批到达加利福尼亚州的拓荒者,传到她已经是第五代了。她的父亲弗兰克·瑞斯·狄迪恩是一名军官,二战期间在部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童年时代,狄迪恩曾随着父亲到科罗拉多州和密歇根州的军事基地生活。他们一家在20世纪40年代初期回到了萨克拉门托定居,琼·狄迪恩在这里度过了她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并且直到1956年大学毕业才离开加利福尼亚州。
童年的生活对琼·狄迪恩的个性和成年后的人生道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狄迪恩一家信仰圣公会,父亲是军官,母亲在银行工作,两人都非常开明。〃在我们家的人看来,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既不受人打扰,也不打扰他人。〃〃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
p。17。在这样一个家庭,她养成了独立自主的性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这种独立的性格使她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她在一次接受采访时提到,她小时候开始写一些故事,但她憧憬的不是当作家,而是成为演员。后来她发现演员和作家之间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作家能够计划自己将要做的事,演员却不行,演员只能等待别人来跟他说要做什么事情。她认为这是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
20世纪40年代末期,年将及笄的琼·狄迪恩入读萨克拉门托的麦克拉奇高级中学。念中学期间,为了练习打字,她曾用打字机一字一句地将海明威的几部作品打了出来,并从中揣摩写作技巧。
1952年,狄迪恩入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英文系。美国著名作家和文学评论家马克·肖勒当时正在该系任教,他虽然没有亲手为狄迪恩修改过文章,但却令她明白了写作的本质和目的〃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