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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意思说别人?自己还不是一个神经!不和他一般见识,我进厨房煮姜汤。一会儿,姜汤煮好,我倒了两碗,刚要端出去,就见他靠在门框上,穿着我的睡衣——呃,我的睡衣穿在他身上实在…实在……实在…………
“你想笑就笑出来,憋着很难看。”他有些生气地说。
“哦,抱歉。”我笑道,“你,真的很……很…瘦……”
“没办法。”他走过来,端起一碗喝了,比我还自然,“家族遗传。”放下碗,他看着我,忽地一笑。
“你……干吗?”我有些心理发毛,他笑得好诡异,眼睛都没了。
“我虽然很瘦,可是很有力哦。”
我慢慢后退,吞了下口水,“看、看得出。”
“所以,做吧。”
什么…………………………………………………………………………?!
手上的托盘被拿开,衣服也被揭开,在他解我的皮带时,我一把按住他的手,“你疯啦?”
“什么嘛?”他大力地扮开我,“你带我回来不就是做这种事吗?而且还是第二次了啊。”
好心遭雷劈!我气极,“谁、谁是那样想的?你、你的思想是不是有问题?”
“反正我看你也是很久没做了,我牺牲一下,你该感谢我啊。”他歪着头想了想,然后很严肃四问,“还是,你想在上面?”
“我!你!我……什么上不上面的!”
“就是。我看你也没我力气大,高是没有用的拉,我是学空手道的哦。”
衣物已经全面阵亡在地,我被他扣住腰,动弹不得,老天,不要!
“你是不是还没醒酒啊!”救命啊,他拉着我往卧室走。
“可能吧。难怪我觉得头有些晕。不过不碍事……”他回头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笑容,“你放心吧。”
放心个鬼。我看到自己的床了,全身鸡皮竖了起来,“不……!”
他一手封住我逃跑的路线,把我紧紧按在床上,“都27岁的老男人了,干吗这么不干脆?”
要是世界上有后悔药可以买,我发誓我会不惜任何代价买下来。只愿自己不要再那么鸡婆,捡了一个姓宋的恶魔回来!
他分开我的腿,我吓得四处扭动,可是根本不能摆脱他的控制。老天啊,他根本没有醒酒啊,要黑不用黑得那么彻底吧!
他有些急躁,甩了甩头,“进了!”
“不!啊——————————————————————————————!”
我的惨叫绝对比他上次叫的要大声。异物进入的冲击和痛感让我脑里一片空白。
“你……”他抬头看我,神色包含痛苦,“这么紧…………”然后转为不可置信,指着我的脸,“第一次?!”
我欲哭无泪啊!
“不管了,进都进来了。”他自言自语,“反正谁都有第一次的。你,要放松……”
然后,抽动。
然后,痛不欲生。
然后,他开始引导我的欲望。
再然后,完结,瘫倒,睡下。
“为什么?”
他问,我看到他的眼睛,淡淡的,像城市里的夜空。
我叹了口气,“我,根本不是同性恋。”
接着,他叹了口气。
我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规模中上,不过我做的是文职工作,不比搞业务的劳累,就是一点,我的上司是个人渣。
刚开始我很不习惯,后来想开了。社会就是这样,弱肉强食,人类始终脱离不了动物的本性。今天你踩我,明天我踩你,大家只能这样,不然就要做好被淘汰的准备,人情只是褂在嘴边的东西,似纸三分薄。
那天之后,微阳消失了。消失的程度像他从来没有出现过——我的身体恢复,咖啡店的那个被顶的人重新回来工作,PUB没有人记得他,连送挂号的人都换了。一切又进入原先的轨道,单一、无聊、枯燥。连雨也不下了,到处是阳光,晒得人发昏。
“有够神经的。”
有时候我会抱怨。我不是同性恋,真的不是。以前交过一个论及婚嫁的女朋友,后来分了。她很伤心,我也很伤心,我们不是不爱对方,只是在一起下去谁都会受到伤害。曾经有人指着我的鼻子说我不懂爱情,我嗤之以鼻。三个月前她结婚,我去了。她一见到我就哭起来,害得婚礼差点进行不下去。新郎是个很温柔的男人,握着我的手时我感觉到很温暖,那正是她所需要的温暖。我祝福了他们,潇洒地退场,没有理会她柔肠寸断的低唤——这天不是他也会是另外的男人成为她的丈夫,但绝对不会是我——他们会幸福的,我知道这一点就够了。事后我去了那家PUB喝得酩酊大醉,据说还哼了歌:“痴心绝对”。把大家都吓了,酒保派了个人送我回来。
我不是同性恋。PUB里的人都知道这一点。我只是厌倦了白天的社会生存,在夜晚想找一个不一样的地方,看一看不一样的人群,然后让自己感觉到自己还活在这个荒谬的世界上。
“你既然这么厌世,干吗不干脆游戏人间,好好享乐?”在PUB,有人问我。
我回答,“一个白天被上司压榨的人,到晚上还要游戏的话,会短寿的。”其实,真正的答案是,我不是圈内人,我做不到。
夏天到了,办公室的冷气却不足以冻结掉我桌上那叠永远没完没了的文件。有好几次我都要忍不住冲动,想把文件丢到上司的头上,然后大叫,“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整天想着钱钱钱,猪头!”不过现实还是现实,帮上司处理一些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对上司偷亏公款但找不到有利证据的事情睁只眼闭只眼,对上司像下面急于往上爬的女职员要求性服务的事情应双方要求保持沉默,才是我的现实。
又是一个惊天霹雳雷。台风来了。我快速收拾好我的东西,一改平时慢悠悠回去的姿态,三分钟之内到达公司楼下,雨来了!舒张了下双臂,回家!
“Hello!”没想到,家门口有一个比我淋得更湿的人,坐在地上向我打招呼,“好大的雨啊,介不介意收留一下无家可归的我们?”
是微阳。难怪下雨了。我皱起眉,“我们?”
“当当哦。”他居然从怀里抱出一只博文犬,“我和当当。”
“不行。”我开了门,但阻止不了他们进门——这家伙的力气不是普通的大。
“为什么?”他怪叫。他的头发好象比我第一次见到时还要更长了,湿湿地贴在脖子上,淡色的眼睛和薄薄的红唇,看起来很帅,当然只是看起来。“我是宋微阳耶!”
如雷贯耳。我感到身上湿得很不舒服,“我叫宇文逍。证明我们两个人非亲非故。麻烦你回自己的家里。”
“什么非亲非故,你的第一次给了我啊!你怎么可以说是非亲非故?!”
我住的是单身高级公寓楼,隔音效果很好,所以才没让我犯下踢这个家伙跳楼的杀人罪。我感到头疼,“对不起,我是男的。什么第一次不第一次对我不起作用。”
“可是……你的第一次,啊,我是说,我不知道嘛,结果,你……而且,我还是在上面……你又没说,我不知道你不是……”他越说越小声,到后面像蚊子一样。
“我不是同性恋。”我重申,“那天的事,我就当作是被狗咬了一下,麻烦你不要抱着什么负责的心态来找我。我不需要。”
“被狗咬?!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形容?”他像是要昏厥了,“你怎么可以说我像狗?当当才不会咬人!”
这像不像鸡同鸭在讲话?还是我是地球人,他是火星人?我叹了大大的一口气,“好,就算这样,可是我讨厌犬科动物……”
“你讨厌当当?!你居然讨厌当当?!它那么可爱,你居然讨厌他?!你还是不是人啊?!”
你才不是人!我向来觉得自己是一个教养良好,耐心十足的男人,可是碰上他我只有一种想法:打晕他,然后弃“人”街头,并在上面挂一个牌子“请收留我,谢谢”。
他看我不说话,跳到我面前,“干吗?觉得理亏是不是?当当很可爱哦。当当——”他拿起那狗对着我的脸,我足足退后了两步才没被狗舌舔到下巴。
好、好恐怖!
“宋微阳!”孰可忍孰不可忍。
“是!”人狗一致,望向我,蓄势待发。等我一开口叫他们走人,就扑上来。
我放软了语气,大丈夫能屈能伸,“你的家人呢?现在外面下这么大的雨,你不回家,你家里人一定很担心你的。”
“我是被赶出来的啊,干吗担心我?”他在我没来得及出声警告前,就着湿漉漉的衣服一屁股做在沙发上,“我无家可归啦。”
真是英明的家人啊。可是也不用跑到我这里来吧,“那你还有其他朋友呢?怎么不去找他们?”
“我家是归国华侨啊,才回来,亲戚都在国外,我哪来的认识的人?我只认识你啦。”
想起他上次无意识说的英文,我绝对相信,何况这一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