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个美人陈笑著摆了摆手,仍是笑著看向小猪,说:“来者是客啊,我请你喝杯酒好不好?”
“啊?”小猪没想到美人居然会请自己的客,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这麽眨啊眨的,来不及反应,手上就被塞了一个细长的杯子。
“可,可是。。。。。。”虽然跟著静宜她们逛酒吧,虽然对自己年龄撒了谎,但是小猪还是个比较乖的孩子,陌生人的东西不能要的话,他还是记的很牢的,何况听妈妈说了,酒不是个好东西。刚想开口拒绝,却发现杯子里的液体颜色粉粉的,被玻璃折射著,就好像彩虹一般的闪亮,一下子又新奇了起来:“呀,好漂亮啊。”
“呵呵,当然漂亮啦。你再闻闻。”美人笑得很纯洁。
“嗯。。。。。。是果汁啊。呵呵,还骗我是酒。”小猪也笑得很纯洁。
“来,你一杯,我一杯。”
“好。”
於是两个纯洁的化身就这麽来来往往的干掉了12杯粉红酒加威士忌(注释1)。只苦了酒保大人,手摇得那叫一个酸,那叫一个累。
静宜在一边看得难受,想这幼齿小子不知道交了什麽好运,帅哥一个接一个的围在他身边打转。原本自己喜欢阿鞑,结果人家只天天跟著朱越跑,对自己连个正眼都不瞧。不得已,交了个不太称心的男友,自己心里一直不如意,便想到酒吧来碰碰运气。帅哥倒是碰到了,可是人家还是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好歹自己也是系花一朵,又是品学兼优,还是支部书记,静宜心里怎一个郁闷了得,偏偏碍於身份,又说不出口,只有一个劲儿的喝酒。没等多久,竟是醉了。
众女见静宜喝到这个地步,也只有撤退的份儿了。回头去叫小猪,却发现那个家夥已然是喝得天昏地暗,东西不辨了。
伸手过去拉他,不料这小子居然抱住美人的胳膊就是不撒手,嘴里不住念叨:“神仙姐姐,神仙姐姐,我陪你,再喝,再喝 。。。。。。 ”之类之类。
看著小猪犹如一只树袋熊死死揪住桉树那般模样,众女哭笑不得,充当桉树的美人只是含笑不语。
还在不知所措的档儿,身边静宜一个反胃,竟是要吐。女生们只好急急忙忙架著支部书记大人出门,一面回头对美男说:“麻烦您给看一下,我们马上再来接他。”
美人笑得更开心了。
低头看著自己怀里叭叽著嫣红小嘴的男孩子,美人的笑却一点也看不出当时的纯洁了。
“这麽新奇可爱的猎物,我还是第一次碰到。这麽快就让你们接回去我可舍不得啊。”
随意做了个手势,酒保便已会意。不多时,无极里已是空无一人。连酒保大人都悄悄的退了出去。灯光全灭,门口多了块CLOSED的牌子。
轻轻把男孩抱到二楼,置於宽大皮垫之上。美人陈又是嫣然一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一定对我胃口,看你扭来扭去的,扭的我都要急了。”俯身下去擒住小猪水嫩的双唇就是一通深吻。一条灵活的舌挤进口腔细细舔噬(choir:你是蛇啊。美人:表打扰大爷我的性致。说罢TF
choir~俯身继续~),一只修长的骨节分明的玉手已经结开了男孩胸前的衣襟,滑入火热的胸膛,捉住那饱满挺立的|乳头开始揉捏。
这一动手,竟是再也不想停下来。美人吻毕,已然是吐气粗重,一点也没了刚才风度翩翩的模样,心里不由得暗暗吃惊。
一双媚眸仔细打量著男孩红润的脸蛋,想著刚刚拼酒时的可爱神情,不由一笑:“罢了,就把你带走好了。”
…
注释1:粉红酒加威士忌…choir对酒不熟,这个是查资料查来的。
据说粉红酒最早起源於西元前6百年,当葡萄种植技术被腓尼基人引进法国时,便已开始酿造。粉红酒与红酒最大的不同在於葡萄的皮与汁接触时间较短,在果皮尚未完全释出色素将葡萄汁染红之际,便将两者分离。正因为与葡萄皮接触的时间短,酒中的单宁酸也较少,使得粉红酒喝起来清爽且不带涩味。饮用粉红酒,就跟女人一样,赏味期是愈年轻,愈有甘甜滋味。哈哈。
而後继还出现了粉红香槟这个分支,来自红白葡萄藉由酵母与甜度的调整,将红、白葡萄品种混合,并以轻缓的榨汁方式,避免压榨到葡萄皮,使色素释出,所造就的玫瑰般的柔美色泽。水蜜桃般的色彩与酸甜口感,与气泡在味蕾上缠绵的新奇体验,都让粉红香槟占尽了「以貌取人」的优势。粉红程度不一,从粉紫、熏鲑鱼橘红、石榴粉红、琥珀粉红兼而有之,犹如女人对於颜色的挑剔般,即使是粉红,也要与众不同。
摘录自【大纪元】
…
英雄救美
炎炎他们赶到的时候,酒吧里面已经是一片漆黑,冰冷的玻璃门上安安静静地贴著歇业的牌子。
“怎麽回事?这就关门了?”炎炎急得上火,抡起拳头就要砸门叫人,却被眼镜从身後一把拽住。
“干吗?放手。”炎炎怒道:“小猪现在可是一个人在里面。”
“你看这黑灯瞎火的还有人吗?”
“说不定会有。。。。。。”
“别傻了,哪里会有酒吧还留宿客人的?我们再去别的地方找找。”
“那不然还能去哪儿找?他一个小孩子跑道这边来,又喝醉了,还能去哪儿找?”炎炎说著,声音都开始变调了。
“也许他已经回去了,正好和我们错开。我们一路跑得这麽急,指不定就岔开了。”
“真的?”
“这种事经常会有。”
“也许。。。。。。”
“我们在沿路找回去,说不定就能碰到他了。”
“。。。。。。好吧。听你的。”
眼镜拉著炎炎回头,脚步渐行渐轻,待走到背著路灯的阴影时,两人同时一个闪身进了酒吧边的巷子。
阿鞑早已悄无声息的站在那里,一脸“你们的表演真够烂”的样子。炎炎本来火气就大,莫明其妙被眼镜半途使了个古怪眼神只好白痴兮兮地和他配合演戏,又被阿鞑这个异形嘲笑,心里更是不爽,恨不能一拳揍过去,但心怕坏了大事(choir:你知道是什麽大事麽?炎炎:不晓得。choir:真是个老实人。),只好咬牙切齿地忍著。
眼镜感觉到他们之间波涛暗涌,不禁皱了皱眉头,轻轻一摆手,示意二人往里面走。
“嗯~,还以为会更有趣呢。原来也不过是这样。”酒吧的昏暗中,美人侧耳听了听,耸耸肩,俯下身双手动作起来。
暗巷中,眼镜驾轻就熟地走在前面,悄无声息地给炎炎他们领著路,一米八八,却身轻如燕踏雪无痕(眼镜:喂,你写的太夸张了吧。choir:要你管,给我老实走路)。
炎炎自打看见眼镜先前的表现就觉得古怪,当时明明两人一起在跑,眼镜却在接近酒吧的地方渐渐放下速度,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凝重。等炎炎要砸门的时候,他明显感到身边的眼镜肢体一震,似乎察觉到什麽事情。而後自己便被暗示著演了一出戏。当时眼镜究竟发现了什麽事情呢?
再看他现在的表现,哪里是个书呆子的模样,走路的轻缓,利用周遭环境声音配合掩护,身体的灵活程度分明是职业的。自从上次在舞池里见识过这个家夥的惊人表现,炎炎的脑袋中就全是问号。此时更觉蹊跷,但也无从问起,只有默默地跟在他身後,心中纳闷儿。
阿鞑则紧紧贴在二人身後,脸上一副漠然的表情,似乎什麽都没发生。
不消一会儿三人便站在了酒吧後的墙脚下。
眼镜纵身跳上半高的遮阳棚,借帆布反弹一个空翻,已然稳稳当当地落在了二楼的平台之上。炎炎依法炮制,心里却又琢磨:这样的功夫,若是摆在我身上倒也不值得深究,毕竟自己从4岁就被逼著天天蹲马步,但是眼镜那个书生身手也如此矫健,就说不过去了。
待两人站定,才发现阿鞑早就贴著窗沿立了好一会儿了。似乎很欣赏二人惊讶之色,冰山王子冲室友们妩媚一笑,雪白的牙齿在月色下泛著冰冷的光,惹得炎炎浑身汗毛登时立正,鸡皮疙瘩一波一波的掉。心道:异形果然是异形,不光平时走路不出声,连爬墙都不带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