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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你这个死没良心的!我只是说说客气话而已,你还当真啦!笨蛋!白痴!郎心如铁,铁石心肠,见死不救,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啊……555……好冷哦。”
乔治砰一声打开门,双眼如剑的订着他:“我有什么义务要救你?”
沈风嬉皮笑脸的回道:“人家喜欢你耶。”
乔治的心一堵,啪又把门关上了,过了几分钟他再打开门的时,那笨蛋白痴已经晕倒在走廊上。
乔治叹了口气,弯腰把沈风抱起来,走进房间,关死门,把他丢到自己的床上,然后找药片给他服下:“你也别假装了,我知道你醒着呢!好人不长寿,祸害活千年,你这个混蛋会翘掉才怪!”
“小乔乔,不要这么说嘛!只是巧了,呵呵巧了。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生病,再也不给你惹麻烦了,一定赚好多钱孝敬你,呵呵。”
“去你的吧!等你赚钱给我,我早就和西北风了。”乔治口舌如刀似的骂着。边捧着水放在床头小桌上,“在微波炉里热两分钟,你在喝点。药也放这儿,等一下吃两颗,支持不住就睡会儿,一觉醒来就好了。我出去再买一点消炎药,听你声音怪怪的,大概是喉咙发炎了。”乔治起身出门了。
沈风呆呆地听着,或许是感冒发烧让他失去元气,或许是别的,他竟然没有再说什么,看着乔治带上门出去。
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墙上画出一条金边,沈风歪在枕头上,怔怔地看着墙上的那道金边,摸模糊糊,渐渐睡着了。
朦胧中沈风觉得有个人轻轻地在他床头坐下,他迷迷糊糊睁开眼,是乔治。乔治微笑着看着他,并不说话,沈风想挣扎着坐起来,却没有力气。他伸出一只手臂,去摸乔治的眉毛。
乔治握住他的手,把手停在自己的脸上,两个人就这样对望着,也不知道望了多久,乔治轻轻问:“还觉得难受吗?”
沈风摇摇头:“我看见你就不难受了。”
乔治微微一笑:“这药还真的很灵呢。”
沈风把手从乔治温热的掌心抽出来,缓缓拂过乔治的耳垂,环过去圈住他的脖子,“你就是治我病的药,我知道,你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乔治,真的好喜欢你耶,真的好喜欢好喜欢……”
沈风喃喃着再次睡去,乔治却拿着刚刚从外面买来的报纸呆住。
报纸的副版头条刊登着:“寻找XXX,提供资讯者重金致谢!”
乔治把报纸放在沈风的床头,那上面的照片和这张脸一模一样,连细节也如出一撤,乔治叹一口气,走出室外,拨响了电话……
当沈风醒来是,有片刻的迷糊,然后便眼睛二兄心中一喜。
世间能让沈风觉得眼睛二兄心中一喜的惟有美男人。
且必须是美男。
眼前的男子有一个宽阔的前额,两道剑眉果断而刚毅,眼睛不大,但深邃而幽远;挺直的高鼻梁,像倒削般陡峭分明;两片唇增一分则太厚件一分则太薄,厚薄适中,性感诱人;面庞骨感,棱角分明,让面孔显得干净利落。
男人是一头黑发,如缎子一般披落到肩膀,眼眸却是幽幽的蓝,让沈风有某种似曾相识之感。
宽厚结实的肩膀,宽大平坦的背,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映射下,健美得令人头晕目眩。
男人约莫190公分左右,身体修长挺拔,明明很强健却不会给人孔武有力之嫌。
沈风悄悄吞了一口唾沫,又开始垂涎三尺。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男人可以让他心动,一种是绝色俊美的美男,一种则是斯文儒雅的男子,这两类男人都是沈风的爱情理想。
眼前的男人穿着一身明净的蓝,让人有种心静而沁然的感觉,正是俊美与儒雅完美结合的典范。
午后的阳光穿过纱帘斜射在大理石地板上。落下斑斑点点的影子,照耀在男人名家的蓝上,让沈风有瞬间的浑然忘我,神与天交。
“怎样?我好还是他好?”男人的声音略显沙哑,有些沧桑。。
沈风歪了歪头,听不懂男人在讲什么。
“怎么,几天不见,你就不认得我是谁了?男人沉稳的语调开始拔高拉长,面孔有些扭曲。
“我听不懂你在讲什么耶。”沈风很无辜地耸耸肩膀,虽然只是短短的时间,极富天赋的沈风已经学会了美国佬夸张的肢体动作。
“爱弥儿!”男人豁然一个虎步跨前,紧紧揪住沈风可怜的透明薄沙睡裙,用中国话怒吼:“你究竟在搞什么鬼?”
“我还想问你搞身们鬼咧!”一见男人怒吼,沈风便生气了,他是典型的欺软欺软更欺硬,你硬我更硬的顽主儿,他才不怕别人冲他海啸般狂吼乱叫,“你很没有君子风度耶,能不能放开我?”
“好!好!好!”男人松开了手,退后两步,不怒反笑,“你终于开始反抗我了是不是?可是你给我个理由,我到底哪里做的不对?哪里让你不满意了,你才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我!?”沈风指指自己的鼻子,顺手拉紧睡衣,以便遮挡胸前酥白醉人的风光,同时终于想起着不是自己的躯体,爱弥儿,唔唔,搞不好爱弥儿真是这个人的名字哦!“对了,这里是哪里?我记得我是在我家里睡着的啊!乔治呢?你是谁?”
“你不记得了?”男人的蓝眼睛已经沉淀成墨黑色,“还是故意跟我装蒜?”
“你是谁?”沈风直截了当地问。
男人终于咆哮起来:“沈枫!我是你的爱人!”
“耶耶耶?”沈风怪叫起来,“我还是你干爹,是你太爷,是你老祖宗呢!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叫沈风?”
被他的胡搅蛮缠激怒的男人再也不说话,几乎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和强盗才有的无理,把沈风的睡衣撕掉,然后在他被惊呆以及小猫一样的挣扎下,让两个赤裸的胸膛劈头改脸地贴在了一起。
在一阵突如其来的晕眩之中,沈风仿佛听到男人野兽一般的怒吼:“那个男人到底给你下了什么蛊让你如此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如此绝情绝义地忘了我?你是我的!你的身体是我调教出来的,你只能属于我!”
沈风的晕眩越来越严重,明明想反抗却四肢无力,身体在男人强壮的体魄下瑟瑟发抖。
明明是第一次见这个男人,身体接触后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他甚至无法分辨那种山崩地裂的感受,他就想飓风一样席卷他全部的身心神志。
“你是谁?”沈风听到自己唇边逸出的呻吟,那么挑逗的声音,打死他啊也不会发出的声音就这样流水一样倾泄而出,身体甚至不依他的意志控制,反而在男人雄狮一般的身体下婉转承欢。
啊啊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人不是我!绝对不是我!
虽然很哈这种男人,可到目前为止,人家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坏坏的,总想把他卖掉的小混蛋乔治扬耶!
人家要为他首身如玉啊啊啊不是我不想反抗,我的心在反抗,我的身体不听话啊……啊呜……岂有此理!小乔乔,请你相信,我的心是清白的……啊呜……
男人却不回答,只是低头看着他,看的他慌乱起来,心里拼命地想逃,却被他堵住了嘴。
贪婪的仿佛沈风的舌头间抹了蜜糖,而男人是一只秋末疯狂的蜜蜂,要拼命吸,拼命吸才能在记忆里留住这生命最后的花朵一般。
吻到让人窒息。
沈风的头越来越发迷糊起来,只知道身体里的小野兽渐渐地抬起了头。
男人宽阔的手掌在他背后抚摩着,肌肤相亲传来阵阵热度,让沈风的身体里升了温加了火,那小野兽被抚摸得饱了,暂态壮大起来,横冲之撞地迎合着男人那坚硬顶住他的下体。
所有的衣服都是该死的障碍!
沈风开始孩子气地撕扯起男人的衣服,光着脚乱蹬他的裤子,然而男人衣服的质料是极好的,总是一扯就滑,纽扣却有找不到,胡乱地只摸到男人围绕着腰际上那道长长的疤痕。
习惯了江湖腥风血雨的沈风一摸遍知道那时刀疤,心里一惊,又是一热,莫名所以眼眶就湿润起来,心跳越发猛烈,渐渐连血液也开始汹涌起来,仿佛电流的快感袭击了他的全身。
男人俯视着,蓝色的眼睛燃着紫色火苗,沈风钩起他的脖子,像个吸血鬼般贴着他,缠着他,吻他,咬他,他的手魔力般把男人的放纵之源渐渐催的越发滚烫坚硬。
是不对的,我绝不能让男人侵犯……沈风摸模糊糊地想,可是意识越来越薄弱。
“爱弥儿……”男人咬着他的耳垂,换来他身体跟剧烈的颤抖。
“爱弥儿?……是谁……”
“叫我的名字,叫我的名字……”
“里昂……里昂……”
男人进入了他啊的身体,沈风的呼吸已不是很规则了,没有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