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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在澳门街4-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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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医生,我可赔你钱,求求你呀!我真系唔想再做啦……”
  电话那头的妇人一边哭一边讲:“…我知呢份工唔好做,但系我事先唔知于先生会……哎!总之,总之我真系唔想做呢份工啦!劳医生,我求求你,算做好事吧!搵其他人替我啊!”
  好说歹说,劳医生总算安抚了妇人,承诺再待一星期好让劳医生另找人工。挂上电话,劳医生翻着自己记事本,考虑接手的人选。
  王太太…不行,她年纪大了,体力不够好。
  小林…她年纪比苏太还小,又没经历过这种阵仗,万一出了事咋办?
  密斯张……啧,都忘了,她上个月同她老公移民去了。

  劳医生想来想去,怎么想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看护人选。

  “劳医生,卢先生卢太太到了,是不是请他们进去?”
  “啊…好!”劳医生回过神,按了内线回答。
  他一直以为他这辈子不曾失败、也不会失败。看样子,上帝对他的自大不满了。

  →→→我是凌晨五点不睡觉的分隔线←←←

  “顺姨,你好一点没有?”
  替完了工,文初顺便买点粥去探望顺姨,娇姨、景叔同顺姨都是由小看他到大的,现在景叔死了、娇姨走了,在香港,他只剩顺姨一个亲人了。
  “哈………哈啾!”徐来顺病奄奄的躺在床上,“文初…你来啦…”
  “是啊!”文初把盖子打开,热腾腾的粥散发阵阵香气。添上汤匙,小心翼翼的捧到顺姨跟前,“快吃,吃完了好吃药。”
  顺姨眼泛泪光,“乖仔,顺姨真是没有白疼你。”大口大口吞粥,也不管粥烫。文初又倒了杯开水,拆开药包,等顺姨吃完粥就跟着递上,一点也不给他逃避的机会。
  顺姨嘟嘟囔囔的,半是耍赖半撒娇,终究仍是把整包药吞了。由着文初替他打扫收拾,心思却飘到好远好远的地方。

  一霎眼,文初也快卅岁了。
  这些年他冷眼旁观,文初对谁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可是始终保持着距离。你对他好,他就想方设法、加倍的报答你,活似这样心才能安。

  都怪他那个没良心的妈!

  徐来顺银牙暗咬,心想文贵芳好胆再来澳门他一定让她直的进来横的出去!
  那个小小的稚嫩的、总爱在他身边跟来绕去的小文初,已经是个负责有担当的男子汉。徐来顺虽是男儿身,却也莫名的有“吾家有儿初长成”的喜悦感。啊…如果文初能在他有生之年娶上一房媳妇,开枝散叶,那有多好?
  他这辈子还没喝过媳妇茶呢!
  “顺姨…”文初看着徐来顺两眼迷濛,心想八成是感冒药效发作想睡了,掖了掖被子,悄悄的离开。

  败,时间快来不及了!
  文初看着腕上的女表,飞也似的冲向港澳码头。
  平常他都在杂志社帮忙打工,香港的工作比起澳门来多又好价。但是若逢假日,他一定回澳门老家住。
  纵然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这里,永远是他的家。

  腕表反映着星光,文初握住手腕,不想再让光芒刺进眼里。
  这只表是景叔送给他的,他同君好一人一只。君好的那只,已永远挂在礼信手上。而他的呢?
  最后一班飞翅船,时值深夜。文初下了船,踽踽独行。穿过圣母堂、大三巴、沙栏仔街,才回到家。
  门匙开门的声音轻轻响起,文初放轻了手脚,好似家里仍有人熟睡着,需要他格外小心。

  “…我回来了!”

  明知没有回答,文初仍然习惯性的说上一句。空气中的静默越发难受,文初反手打开老唱机,流泄出的音乐仍然是那首唱到熟烂的“分分钟需要你”,轻轻跟着歌声和了起来。

  “愿我会揸火箭 带你到天空去
  在太空中两人住
  活到一千岁 都一般心醉
  有你在身边多乐趣

  共你双双对 好得尺好得意
  地暗天昏当闲事
  就算翻风雨 只需睇到你
  似见阳光千万里

  有了你开心d 乜都称心满意
  咸鱼白菜也好好味
  我与你永共聚 分分钟需要你
  你似是阳光空气

  扮靓d皆因你 癫癫地皆因你
  为你甘心做傻事
  扮下猩猩叫 睇到乜都笑
  有你在身边多乐趣

  若有朝失咗你 花开都不美
  愿到荒岛去长住
  做个假的你 天天都相对
  对木头公仔做戏”

  文初的脸上,有着令人心碎的温柔,和两行湿热的水渍。
  深夜里,歌声仍在继续。

  “…有了你开心d 乜都称心满意
  咸鱼白菜也好好味
  我与你永共聚 分分钟需要你
  你似是阳光空气……”   
3
  文初在杂志社的打工是礼信同事介绍的,自从新闻停播后,谢家邦看文初为人勤力,虽然学历不高,人却聪明肯学。加上上次和礼信在澳门得罪那帮叠马仔,摄影机上被装了炸弹。亏了文初及时相救,自己才没有白白把一条小命送在澳门。算起来,文初也是他救命恩人啊!
  不过……阿邦摇摇头,可惜文初没有第二个妹妹,唉!

  “阿邦,磨蹭什么呢?”总编老大不爽:“叫你写的稿子是写好了没有?赶着排上版,就等你一个人啦大佬!”
  “是是是,小的遵命!”阿邦插科打诨,啊!要是礼信在就好啦!他出了名的快手,唔似佢,三五千文的字折腾来折腾去。
  “哎文初!”阿邦看见文初如获至宝,“行行好,我仲没食早餐!拜托拜托,先帮我买点东西垫垫肚子!”掏了廿块港币,也不等文初点头就塞进他手里。
  “哦…要吃什么?”
  “都得…”阿邦整颗头都埋在荧幕前了。
  其他人一拥而上,“文初我要奶油多同鸳鸯。”
  “文初我要一杯奶茶!”
  “文初帮我买牛油猪仔包,呒就买猪扒包。”
  “文初我叉烧浓汤意粉加炒蛋加火腿加厚切牛油面包!”
  “哇!你猪啊?文初同我买肠仔通粉……”

  手上捧着一堆零钱,跑了两三个方才将大家指定的餐点买齐。眼看上班时间快到了,不免有些心急。虽然只是个打工仔,毕竟是礼信待过的地方,又是阿邦好意给他介绍的,总不能丢了他们的脸。
  文初快步走着,迎面走来的一个……嗯,人。却吸引了他的注意。

  咁瘦既!皮包骨!!
  要不是大白天的,那个人身上又穿着蓝白条纹的上衣和牛仔裤,说不定会被人误认为是鬼。
  不免多看了几眼。

  绿灯了,本该横过马路的文初不知为什么停了下来,有些心神不定。
  凭着本能的直觉反应,文初转头上下打量那个瘦得跟骷髅似的人。从头到脚………啊!他没穿鞋!!
  “喂!”文初抢上几步,本想拉住对方。只是手上一堆吃的,连忙集中到左手,“喂…”细瘦如同竹枝的手臂脆弱到仿佛不堪一握,文初放松了力道,“你还好吧?”
  那人转过脸来,眼里茫无焦距,瘦到不成|人形。大约廿来岁,身上衣服档次不低,但皮肤很白,头发很干净,身上也没有异味。看得出被人照顾的很好。
  “…喂?”文初在诊所看多了这种眼神,会来求医的,多半是有心身症状的病患、或是精神异常。这些患者中小部份有攻击性,但不管有没有,绝不可能放他们独自出来逛大街啊?
  转头看了看,四周的人群如潮水般流动,没有人会停下来……事实上,只有文初这种怪胎会拉住一个看起来不太正常的人。又不是吃饱撑着,谁愿意惹祸上身?
  “你家在那里啊?”文初看了看青年脖子上一片光洁,什么咭都没带,只好期望他自己背得出地址。只是问了几声,对方毫无反应,还打算迈步就走。
  “唉唉!等一下…”文初不敢太用力,只好任青年挣脱了掌握。快步拦住人:“你记不记得电话号码?我送你回家好不?你叫什么名?怎么会一个人在这?你…”
  “搵到了!搵到了!!”两个阿sir和一个大婶向着文初跑来,还没来得及反应,大婶已一把推开文初:“喂!你想干什么?!”
  眼看大婶一副护犊的模样,文初好言道:“我只是路过,看他没穿鞋又神情恍惚,怕他有危险。”
  阿sir还是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文初只好举起手里的东西:“两位阿sir,我就在对面六楼的杂志社打工。刚刚下来买早点。”
  幸亏文初天生长了一对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酒窝,加上被认出是之前在“一周新闻之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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