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总体说来,还是有点勉强吧,很累……”
叹了一口气,却发现马上对想要表露投降的意愿感到排斥,强烈的坚持始终还是被放在了第一位。
“但是——”
“但是,我看你这次真的是蛮喜欢人家的,所以不管怎么辛苦都不会放弃吧?”枫天笑着,替他说出了答案。“你啊,根本就是这样子的人!”
被朋友揭穿,七戒反而有点不好意思,故作若无其事地叹道:“谈都谈了,我不想因为一些别的因素放弃这段感情。JESEN她外表看起来任性,其实是个很需要别人照顾的女孩,她的内心……其实很孤独。”
其实他自己也没发现,谈及JESEN的时候,目光中会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温柔,嘴角会淡淡地微笑,就连语气也变得像在说甜言蜜语似的。
枫天虽然很想敬业地保持认真的态度听下去,可是听到最后,他还是忍不住笑起来:“孤独?你说JESEN孤独啊?不知道她的歌迷听了会怎么想。”他往后一仰,望着天花大肆兴叹,“啊……‘微笑女郎’孤独,那还有谁不孤独呢……”
“不跟你说了,我洗衣服。”被嘲笑了的七戒满不乐意地起身,往厨房走,“把你要带回去的东西收拾好,一会我马上要出门。”
“啊?你有急事?”
“去花店啊!JESEN可不像你女朋友,一只玫瑰就搞定了!”
“你买了多少朵?”
七戒没好气地把头从厨房的窗户探出来,接着颇具调皮味地一笑:“一千零一朵。”
“怪怪!你真舍得花钱!”枫天的嘴巴,这时候大概可以塞进一个巨无霸吧。
枫天大概是在房间里睡着了,挤在厨房里洗衣服的他是被一阵手机铃召回去的。
JESEN的歌,不知为何,让他疯狂的迷恋。其实在真正认识JESEN以前,他就喜欢她的歌了,虽然本人和萤幕上大相径庭,可是他觉得自己好像一开始就知道JESEN是什么样的人,见到她的时候,没有惊讶或排斥,反而是欣慰。
欣慰JESEN就是他想象中应该有的大小姐脾气。
听到用JESEN的歌做的铃声,再看到JESEN的名字,他慧心一笑。
“喂?小戒啊,我被我哥哥拖住了啦,他硬要我陪他去看画展!吃不消哦,不知道他今天脑子是不是坏了,情人节居然不和他女人出去约会,死拖住我,天晓得有什么阴谋!”
JESEN的声音,无论何时听起来都是享受,毕竟她有着天籁般的歌喉。所以,七戒在听完她机关枪式的唠叨后,心情还是颇为平静的,并且自然而然地去设想JESEN的哥哥是个什么样的人。
JESEN不止一次在他面前提到她哥哥,而在他印象中,似乎应该是个虽然有点固执,却很随和,独立有主见,但是对妹妹非常宠溺的好哥哥。
但是每次这么想的时候,又觉得一定有什么地方错了。
“那么……你是不是不能来了?如果一定要陪你哥哥的话也没关系,我们改天再碰头好了。”
大概只有在JESEN面前,他才会无条件地先妥协,或者说,其实是退却吧?
“不不不!今天是情人节诶!我是一定要和小戒一起过的!我昨天特地抽空去买了新衣服哦,你肯定会喜欢的!——嗯,这样吧,我们本来约4点,现在推迟到5点吧,5点我一定过来!就算我哥死拖住我,我也要过来!”
有时候,他觉得,或许JESEN的哥哥是个很难违背的人……他总有这样的感觉。
“嗯,好,那……有变数的话,你再打电话给我!”
“好!小戒亲一个!5点见!”
挂了电话,虽然时间忽然变得宽裕了,不过他还是按原定计划出门。
和枫天在楼下道别后,先前来过电话的桐雁飞说他会在楼下的马路对面等,所以七戒毫无意外地看见银灰色的凯迪拉克停靠在马路边,从窗户里半探出脑袋的桐雁飞正点燃烟,姿势一看就觉得是有钱人家的少爷。
“吃过午饭了?”
“嗯,早吃过啦。你没吃?”
“哎呀,可惜了,我还特地路过披萨店时,多买了点,现在只能回家喂狗了。”
说来也奇怪,桐雁飞家的那条苏格兰牧羊犬似乎什么都吃,这点习性不知是不是跟主人来的。
大约是下午3点左右,高架上道路通畅,桐雁飞的目的地正好会路过七戒要去的花店,他给七戒的理由是这么说的。
雨天,在略高的地方眺望高楼的风采,比平时高一点的视界,马上就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七戒沉静在这份潮湿的宁静中,心心念念都在想如何不让玫瑰花淋湿的问题。
桐雁飞被敷衍了几次话题之后,终于忍不住说:“一千零一朵玫瑰至少要用车子装,我说你啊,想过怎么带走吗?”
“JESEN会开车来,只要把花搬上她的车就行了。”
七戒看着窗外,虽然嘴巴在回答,心思却显然驻留在脑海中。
“你们约在花店碰面?不怕狗仔队跟踪吗?一千零一朵玫瑰放在车上,很惹眼的啊。”
“所以才选那么偏远的花店啊。”
“呵呵,你有心。”
干笑两声,桐雁飞翻出一个信封,丢给七戒:“你不是要借钱吗,看看够不够。”
“呃,谢谢……”七戒不好意思地打开信封数了数,“那么多?!”
“留着用吧,大明星很会花钱,万一她要你买什么,你拿不出钱多傻?”
七戒捏住信封,看着窗外的细雨,觉得自己就像是正在雨中漫步,而不是隔着一层玻璃观望。
“她不是那么无理取闹的女孩。”其实,他也不知道他这么说有什么意义,也不指望别人理解他眼中的JESEN,或许他是想替JESEN塑造一个完美的形象,但是明明那个形象留在他心里就好了。
花店在市郊,很独特的一栋欧式建筑,老板把一千零一朵玫瑰分散放在白色的座台上,总觉得,有白色相称,更凸显玫瑰的红艳。
其实,那是一种很庸俗的颜色,在七戒眼里,JESEN绝对不适合这种红得像血一样的颜色,可是一千零一朵代表一心一意,玫瑰的红艳代表流向心脏的鲜血,并不是非常懂得浪漫的他却特别执着于这些说法,并且单纯地认为,这是可以让女孩子得到幸福的方式。
他看见那些玫瑰,就觉得能看见JESEN看到它们时满足的笑脸,如此想象着,不住地傻笑。
但是等到7点,花店老板准备打样,他怀着继续等待的执着心情,把玫瑰花一捧一捧地往外搬,看雨水打湿花瓣,忘记了自己手里有把伞。
JESEN并不是经常迟到,只是今天特别迟,但是如果没有明确说不来的话,她就一定会出现,无论多晚。
他的朋友说过,他被JESEN迷得神魂颠倒,他不否认,但也不承认。喜欢没有错,爱护女朋友更不需要太多理由,这就是他的爱情观,并且执着地信守,就像他站在雨里,守着一千零一朵玫瑰,看着它们在被湿润了以后变得更加妖丽夺目,就连清雨的寒冷都感觉不到。
或许,其实光想念着JESEN,就会觉得心很温暖吧?
他傻傻地笑,像等待天长地久般,望着夜雨茫茫的街道尽头。
“小伙子,你还不走吗?我要不叫车帮你把这些花送回去吧?”
“不,不用了,我再等一会。”
老板走了,花店熄灯了。夜街有些凄凉,但是他并不觉得等待漫长。
过了8点以后,街上几乎已经没什么人了,这时候出现在雨雾中的车灯也是朦朦胧胧的,让雨丝变成了金色一般。
七戒蹲在一根柱子边,忽然觉得头顶上落下一片阴影,这才发现自己在等待中几乎睡着了。
抬头看去,他以为自己可能是在做梦。
“你这个傻瓜,怎么在雨里等啊,没带伞吗?”
虽然说,或许现在自己的样子很狼狈吧,不过他现在完全不会去计较自己的形象如何,他看见一身素雅装扮的JESEN,已经不在乎过去的是一个小时,还是两个小时。
抹了一脸的雨水,他站起来,透过发丝及睫毛滴落下的水珠,高兴地看着宛如出水芙蓉的JESEN:“你总算来了啊……”
JESEN的眼底闪过娇气,嘴巴一瞥,没好气地说:“你的电话停机了,你知不知道?”
“啊?是嘛……”
“唉,你看你,像傻瓜一样,淋得跟落汤鸡似的,小心生病!”JESEN用纸巾帮他擦着脸上的雨水,他却急切地道:“别管这个,你看,我送你的——”
望向花店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