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默拍戏的劲头让人咋舌,一条条拍过来及少NG,导演很满意,蒋思绮大呼他灵魂附体。沈默演一个独来独往的剑客,他一心沉浸在那人的心境里,他全心全意的扮演着另外一个人,这样就可以暂时逃开自己的事。
成效是显而易见的,沈默七天拍好自己所有的镜头,只待两天后的班级回京。没了工作,他一个人就漫山遍野的晃悠,也不和谁说话,大半天不见人。
山地很冷,沈默裹紧了剧组发的军大衣,顶着风在山梁上走,身后有人叫他,是蒋思绮一路小跑地跟过来。
蒋思绮化好了妆正等戏,白色古装风吹就透,也裹了件军大衣在身上。沈默来剧组一周瘦了不少,这会没化妆,单薄苍白得像张纸,两眼的目光游离不定。
“我说沈默,沈爷!你这犯什么病,到处乱跑,嫌冻不死你是不是?”
“没事,我就——看看风景。”
蒋思绮白他一眼,“你看个屁风景,荒山野岭的。”
“挺好看的,你看。”沈默用手指指山下,山的这一面走势陡峭,从山腰望去,视野就格外开阔。山脚下是难得的一马平川,剧组在那边吵吵嚷嚷,这一边却格外宁静,黄绿色的一片在云雾里铺撒开去,苍凉而无边无际。风声呼啸,天在远处和平原相接,只有这一座山孤零零地立着,一片衰败的灰与黄。
“我说,沈默,你这两天不对劲。拍戏的时候那么玩命,一关镜头就跟丢了魂似的,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挺好的。”
“扯。你家出事了?”
“没有——唉,你别问了。”
蒋思绮走过来,拢一拢头发,唇形姣好的嘴抿了抿,神色关切:“你一个,我一个,再加上小文、老京,咱们四个从出道开始就混在一起,多的话我也不说了。反正你有事就张嘴,能帮多少肯定帮。”
沈默有些不好意思,“绮姐,真没事,我就是失恋了。”
“我呸。”蒋思绮在他腿上踹一脚,“你丫装神弄鬼的,我还以为你死妈了呢,被人甩了你就五迷三道的,真他妈孙子。”
沈默急了:“你咒我妈干嘛?”
“得得,大孝子,我错了,知道你最孝顺。我问你,你什么时候恋上的啊?我们可一点都不知道。”
“我们认识挺久了。”
“因为什么分的啊?你太忙没时间管人家吧?其实没必要闹到分手,哄哄就行了。”
“不是。。。。绮姐,我俩完了,彻底完了。”
“到底因为什么啊?她给你带帽子了?”
“不是。。。他不愿意花我的钱。”
“你丫有病,不花你钱还不好?”
“但是我又不能看他受苦。”
“你怎么知道她就受苦了?人家也没饿死吧?人各有志,你要真舍不得她,就得顺着她过日子的法子来。”
“就看着他不花我的钱,花别人的钱?”
蒋思绮语塞,过了一会痛心疾首地说,“沈默,你怎么看上这种人——得得,你别瞪我。算了,我们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要求人家那么干净干嘛。不过你可想好了,在一起了也就是一时热闹,还是要分手的。你也就是迷瞪一会,别耽误一辈子,能断就断了吧。”
沈默看着山下出神,初冬时节只有薄薄的积雪,和在低矮的荒草里看不出白色,只给绿和黄添了点灰暗。天上是旧棉絮一样的云,乌压压盖满整个天空,天空下空荡荡的一片,极目望去,什么都看不到,仿佛这世界上,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座山,两个人。
“绮姐,我这两天心里难受。”他顿了一顿,确定听者没有不耐烦的神色才接着说,“我就觉得心里忽上忽下的,一会凉一会热,静不下来,怎么的都觉得烦。演戏的时候还好点,一静下来就不行了——心里闹啊。”
“人活着心里有几个不闹的?惦记钱,惦记名,除非你什么都不惦记了,你就不闹了。”
“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心里是静的。”
蒋思绮把冷得发麻的手放在口边,呵了口气,凛冽的山风里晕出一条白雾:“沈默,你要真看不开。。。你就茨当花钱买个安生吧。我们这些人,成天忙些屁事,动不动就窝在山里吃罐头,人前的风光都是虚的,日子过的怎么样我们自己最清楚。能迷上个什么东西也挺不容易的,感情什么就别说了,你要真喜欢,就当花钱买个人陪你。她不花你的钱是因为你给少了,豁出去什么买不来啊?”
“我要这么干,我们俩就真完了。”
蒋思绮似笑非笑地看看他:“你俩不是早就完了么?”
两天后沈默飞回北京,一干狐朋狗友张罗着给他接风,他喝的烂醉被人送回家。喝醉的时候心里是清楚的,他感觉到自己的胸腔被挤压着,心脏不断被揉捏成各种形状,无数动物住在里面,有蛇,有老鼠。。。。。。
他因为这个想象而呕吐起来,有人大力地拍他的背,把他拍得痛不欲生。他穿着鞋被扔到床上,棉被像座山一样压在他身上。
然后他一头栽进睡眠的深渊里。
醒过来的时候头痛欲裂,膀胱涨的很满,酒没全醒,四肢像是别人的,几乎无法掌控。沈默手脚并用地奔去厕所清空存货,尿完之后膀胱因突然的松弛而一阵酸痛。
他觉得很奇怪,憋成这样自己居然没尿床。
他瞟一眼时钟,九点四十,他睡了一个小时不到。头还是晕,但他无论如何不想再躺到床上去,头痛让他更加烦躁,他在厕所里用冷水扑着脸,然后一个名字突然跳进脑海。
关远。
他知道他最终还是按蒋思绮说得去做,因为他知道自己抵挡不住诱惑。他想和关远在一起,他必须和关远在一起。他干涉不了关远,但他也不能忍受关远继续干他肮脏的职业。
他自己也是脏的,但那是不一样的。
他抓起车钥匙出了门,走了几步才想起自己喝了酒,于是只拿了钱包。沈默住得很偏,到了晚上车就更不好打。他在冷风里站了二十分钟,身上醉酒的燥热被吹得冰凉彻骨,然后,他竟然极为清醒的到了关远那里。
关远没在家,来开门的是大周,沈默大摇大摆的进去,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喝,大周站在一旁,怯懦而无措地看着沈默一头倒在沙发上。
“沈默。。。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喝了酒,头晕。关远什么时候回来?”
“他。。。早上吧。”
“成,那我等他。”
“沈默,你们俩的事关远他都跟我说了。你别怪他,他那人就那样,太倔了。”
“是么?他怎么说的?”沈默躺在沙发上,斜着眼睛冲大周笑。
“沈默,你们两个不合适。关远那个人的脾气你不是不知道,他不是不喜欢你,但是他要面子。他管你开口借钱都不愿意,以前实在没办法借了几次,都是咬着牙赶紧还——你说他能让你养着么?”
“那他就去卖?”
大周有些尴尬,讷讷地走到沙发的另一头坐下,过了半天,犹犹豫豫地说:“你不了解关远。”
“是他不让我了解。”酒精还麻痹着大脑,沈默把脸狠狠埋在沙发里,“他什么都不跟我说。”
“关远。。。关远他不容易。你别看不起他,沈默,”大周的摸出一根烟,半天才找到打火机点着了,“我知道你看不起我,但是你不能看不起关远。
大周不是个会讲故事的人,但是,就是从他絮絮叨叨颠三倒四的诉说里,沈默第一次了解了关远的过去。
关远出生在哈尔滨,他和无数普通的东北男孩一样,在冰嘎、冰刀里度过了自己还算愉快的童年,直到他的母亲在一场车祸里去世。
他父亲是铁道工人,一年难得回家几次,关远从12岁开始就跟奶奶一起生活。一心痴迷气功的老太太除了给他准备三餐,难得管他什么,他自然地就加入了游荡在街头的小流氓行列,一群孩子以兄弟相称,每日搞些小破坏打发时光。
大周是他兄弟中的一个,这两人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不是同桌就是前后桌,一直到升上高中两个的关系都很好。两个人的中考成绩都不好,大周去了技校,关远的爸爸在狠揍了他一顿之后,勉强交了自费生的学费,把他送去一所普通高中。
关远的高中在哈尔滨是出了名的乱和差,家里没人管他,他更是无心学习,每日和一帮兄弟厮混。每个城市、每个学校都有这么一群少年——张扬跋扈,不务正业,勇猛热血,拉帮结派。他们是学校的眼中钉,却是同龄人中出尽风头、备受追捧的一群,这样的孩子各地都有,香港称为蛊惑仔,北京称为顽主,东北则叫混的。
和真正的黑社会有所区别,混的孩子们有自己的帮派,关远和大周同属道里的“紫禁城”,7所高中和12所初中最叛逆张扬的男孩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