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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沈毅梵如此勤奋地每节课必到,深深感动了讲台上的教授,不禁顺手给选了这门课的沈毅梵一个大大的90分,还在计算酬劳的时候大方地补齐了零头——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不管是真的来帮老师的忙也好,是为了来增加自己的经济学常识也好,还是来跟莫离拉近关系混脸熟也好……从这天开始,莫离就开始了漫长地为沈哥哥占座的经历。
熟悉,就是这样子地慢慢开始。
P大优良传统之一:师兄和师姐对师弟和师妹会尽力提点帮助。
当师弟和师妹成为了师兄和师姐后,会自动自发地把这一传统延续下去的。
作为刚入校的大一新生,如果有师兄或者师姐在身边指导陪伴,无疑会少走很多弯路。
但是,有人愿意周末也陪着你上自习,愿意带夜宵给你吃,愿意给你讲一些很实用的大学生注意事项,愿意把你介绍给一些校园里的风云人物,愿意有事儿没事儿就拉着你聊天说笑……
这些,还能用上面的理论解释吗?
对莫离而言,他习惯了从小到大身边人对他的优待和照顾——他有着比一般同龄人优越的家境,并且本身也具备着良好的品质。
所以,对于沈毅梵的照顾和关心,莫离归类为——正常的师兄弟关系。
对沈毅梵而言,如果之前仅仅是从感兴趣上升到动心,那么在相处的过程中,这种动心已经固定成心悸,进而定格成习惯——
莫离这个人,尽管他说话直接,不避讳听话人的感受,但是从来不是刻薄;尽管他习惯用心高气傲的眼光看着周围的人,但是对有道理的意见向来乐意听取;尽管总是冷冷淡淡地待人接物,但是他偶尔的笑容温柔到会留下温暖的痕迹。
从本质上来说,莫离是个内心温柔的人。
在认可了这样的情况下,还能保持着仅仅的动心?
期中考试刚刚结束后的周末,莫离带着本周的脏衣服回到了自己家里。
没错儿,咱家莫宝宝最大的缺点就是不愿意洗衣服——特指:大件的。
这一点儿好像是男生们的通病。
一般解决方式有两种:一是找女朋友帮忙,一是扔到洗衣机或者洗衣房里代洗。
莫离否定了前者——那天晚上找女朋友的想法只是在特定的夜色下、特定的心情中、特定的突发奇想;对于后者,他不信任学校洗衣房的清洁度,至于洗衣机,他会说——
“我讨厌衣服上滞留的洗衣粉味儿。”
于是,大家从这句话上可以得知,莫离此人一向拿捏不好放洗衣粉的分寸的。
而且,放多时居多。
刚脱离了考试周,莫离难得地窝在家里,以一种放松的心情看着电影。
这次是《终结者Ⅲ》
恢弘巨大的声响效果最终激怒了二楼的莫妈妈,于是女皇大人带着气宇轩昂的气势“噔噔噔”地从木质楼梯上大跨步地走下来,站在最后一阶楼梯上双手叉腰地大喊:“儿子!!!”
母上大人PK未来战士T1000,哪个会赢?
事实上证明,母亲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物种之一。
迅速地把音量调小再调小,莫离主动地微笑再微笑,“娘。”
莫妈妈冷哼了一声,“喊‘老佛爷’也没用。你把电视当成影院玩儿?”
莫离扔开遥控器,后靠在柔软的沙发垫子上,“咱家买的就是家庭影院。”
“我能让影院关门!”女皇大人的气势丝毫不弱于自己的儿子。
正在莫离想要再次反驳两句的时候,放置在桌子上的手机欢快地响了起来。
莫妈妈昂了一下下巴,示意儿子先接电话,然后再次气宇轩昂地踏上祥云破空而去……
呃,错了!
是踏着楼梯,扶阶而上。
莫离瞄了一眼手机的来电显示——林洛见。
“喂……洛见。”在说出这句话时,莫离脸上还带着跟自己母亲刚刚玩闹时的淡笑。
“莫宝宝!”林洛见在电话那头也是心情颇佳,“今儿你心情不错?”
“嗯,还成。”
——这句“还成”,不得不承认,的确有着沈毅梵的因素在其中。
这段时间和沈毅梵的相处,的确冲淡了莫离对和林洛见之间关系的患得患失的心情。
严格说来,继林洛见以来,沈毅梵是第二个被莫离认可为好朋友的人。
林洛见打电话来是约莫离出去玩儿的。
莫离想了一下后,没有像之前那样拒绝掉。
毕竟这么久,都没有见面了。
约定好了在俩人常去的一家小咖啡厅见面,莫离拽起来自己的挎包就出了门。
走到地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来的有点儿早了。
手心里,有细微的湿润感。
……又不是……第一次见面……
林洛见今天穿了长袖衬衫,真丝衣料,银灰底色,装饰性领带。
一见到莫离,整个人就扑了上去,“莫宝儿……”
以往林洛见每扑必被躲开。
但是,这次……
莫离从幼儿园的时候就知道林洛见长得很好看。
现在,更加。
但是,林洛见此时整个人的气场,不止能用好看这两个词来形容。
那是一种……从灵魂深处散发出的一种诱惑力。
男人的,性感的。
从眉角眼梢,从鼻尖唇侧,从眼波流转,从吐气呼吸,从一举一动……从整个人的细微处和整体感,散发而来。
从来没有见过好友如此风情的莫离,在晃神间,被林洛见扑到抱住。
林洛见在他耳边轻笑,说,“我抓到你了哦~”
心跳,开始,加快。
为什么,半年的时间,一个人可以变化这么大?
竟然会有隐约的陌生感。
掩饰性地推开粘上来的林洛见,莫离轻咳一声,“你自己不要形象的话,不要来败坏我的。”
林洛见笑眯眯,“莫宝宝,听到你损我真是久违了的……好爽啊。”
莫离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走,“受虐狂。”
什么呀,莫离恨恨地想——
还以为一个人的本质会随着他外貌的变化而越发好转。
全然不是这么回事儿。
林洛见追上来,亲昵地搂住他的肩膀,“哎呀……哥哥我想死你了。”
莫离点点头,“对,要记得我比你大5个月。”
林洛见辩白,“不对不对!我那个‘哥哥’是自称,不是喊你的。”
莫离挑起一侧眉尖,“哦~这样子我就不比你大5个月了?”
一切……好像……没有变化……
莫离买了两杯大杯奶茶,挑出来薄荷口味的递给林洛见,“去哪儿玩?”
林洛见接过奶茶,下唇压住吸管,轻微的压痕,衬得他的嘴唇愈发地显得细薄起来,“我带你去HELL吧?”
“HELL?”莫离晃着手里的原味奶茶,“这是?”
林洛见打了个响指,“Bar~”
HELL是一家刚刚开张的酒吧,老板据说是外地人,姓名未知,客人一般喊他“贝少”。
林洛见眯起眼睛笑,“我知道贝少的名字哦~请他一杯芝华士换来的。呐呐……他叫贝予阳,这名字读起来是不是很拗口?”
莫离叹了口气,“你也就这点儿出息了,花自己的钱请人家喝人家自己的酒,自个儿还一脸的得色。”
林洛见愤慨,“你请他喝一瓶酒,他都不会告诉你。”
莫离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还要请他喝酒?你刚刚不是已经告诉我他的名字了?”
现在刚刚下午4点半,还不是酒吧营业的高峰期。
贝少穿了一件纯白的T恤坐在吧台后方的偏僻处,头发全部拢在耳后,右手支住下巴,以一种慵懒的闲适姿态翻看着一本杂志。
林洛见走路的样子很好看,他每一步迈得都很稳,但是会给人一种轻盈爽利的感觉。
修长的指节敲打在吧台的玻璃压板上,“来来来,打劫!有钱的站在左边,有色的站在右边,没钱没色的……喂喂,说你呢,就是那个穿白T恤的……”
莫离头疼地看着林洛见,这人……
贝少抬起眼,看到林洛见嚣张地敲打着吧台的样子,唇角勾起了浅淡的弧度,“洛少,今儿来得很早……带了朋友过来?”
林洛见一把搂过莫离,“我的青梅竹马。”
莫离无奈地扶住额头,“林洛见,我不是和你一路的。”
贝少哈哈大笑起来,站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