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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算我一个!(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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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陶醉的不得了。 
“……主人还说你醒过来以后要见见你呢……” 
我猛然清醒。主人?宫主? 
我在做什么?有句话叫“色令智昏”,果然没错。我要去傍金主,不是要玩弄美少年啊。 
悬崖勒马,我收回了色咪咪的眼神,“主人他在哪?” 
“呃……在齐巍堂……” 
呵呵~~齐巍堂啊……听听,光名字就这么有气势,果然是有地位的人,靠他准没错。 
拉过童子的手,“走,去齐巍堂。” 
“啊?~~~公子,你确定?……” 
“没错,”金毛龟,我来了。 
“……” 
“啊~~~对了,”我又折回美少年丛中,真是,再这样下去,我会走不成的,“顺便问一句,那家伙……主人他帅不帅?” 
没办法,我比较喜欢买一送一的买卖。 
在童子的指引下,我出了后殿,往齐巍堂的方向飞奔过去。 
第一个时辰,我们穿越树林。 
第二个时辰,我们爬过山头。 
第三个时辰,…… 
“喂……我说,”当我终于瘫倒在路边的时候,已经是过了晌午,炎炎的太阳就顶在头上,汗水顺著脖子上的曲线飞流直下,“那个……你……” 
“公子,我叫焉墨,”童子报上名字。 
“我说焉墨,那个齐巍堂究竟在哪里啊?” 
“公子,我书上没写吗?……啊,那是我忘记了……齐巍堂是宝棱宫的前殿,距后殿好几百里路呢,平时主人和公子们是不去前殿的,只有宫里有大事的时候,才会邀了宫里各分堂的堂主们聚在齐巍堂议事。说到堂主们啊……” 
恩……不愧是会写文成书的焉墨,将来有发展,瞧,说到宝棱宫的八卦新闻真是卖足了力气,比较适合做个娱乐记者之类的。我可没那么好命,只能无力的歪在树干上,感慨著自己的卤莽,天啊,好几百里?早知道起码应该弄匹马啦,租辆TAXI啦之类的,我在怀疑我一年的运动量有没有这几百里,现代都市人的通病就是除非到了身体向你发出红牌警告,否则是决不会主动找上运动的,理由?当然是忙。说到不忙的时候?也有,但是,总要去恋爱吧?所以,还是没时间。 
“公子,”焉墨止住了他的现场娱乐报道,开口问我,“我们现在是回后殿,还是继续向前走?” 
这个……我也在考虑啊。 
明晃晃的太阳底下蜿蜒著的荒野小路,远远的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风尘仆仆的飞驰过一匹骏马。 
呵呵~~烈日古道骏马,有诗意,不知马背上那个会不会是个帅哥俊男,我拉开架势,举起右手,拇指向下。 
帅哥,不介意的话,让我搭个便车,顺便发展一下感情,就当作是宫主之前的前菜,练习一下古代人的恋爱步骤好了。 
“啊……主人……”焉墨扯著我的衣袖大声叫,“主人啊……” 
主人?我吗? 
“公子,主人啊,是主人的马啊……” 
主人的马?难道说,马背上的就是宫主本人?呵呵~~看来我要省掉前奏部分,直奔主题了。 
我摆出自认为最性感美丽的身形,横在大路中央。 
骏马直冲我飞奔而来,扬起的风沙太大,看不清上面的人,但从人影依稀可以看出马上似乎有两个人。 
呃~~~~一个是宫主,另一个呢?是宫主夫人? 
马蹄的声音越来越急促,眼见冲到我的面前,恩……看那速度,恐怕不比我原来那辆雪铁龙差到哪里去,够帅啊,想当初我应该把那辆经常抛锚的二手老爷车卖掉,换匹马骑骑,多拉风啊,我就不信草料比汽油贵,而且,嘿嘿,警察你管不著,我看你怎么给我开罚单……呀,扯远了,话题回来,话说那高头大马奔到我的面前,我兴奋的迎向未来的新生活,结果那畜生竟然昂首一声嘶叫,放蹄飞跃,从我的头上跃了过去,只剩一股风沙,滚滚的落在我的身上。我就象被汽车尾气熏到的弃狗一样,很没形象的凄惨的站在路中央。 
他奶奶的,爷我卸了你。 
“公子,公子……”焉墨捣著小随步,上前问我,“公子你没事吧……公子你别伤心了,看,你不是很聪明吗,连自杀都能想出这么多种方法……没关系,这次不成功,下次继续……” 
我一拳头砸向他那乱晃的小脑袋,“谁说我要自杀?打道回府。” 
“哪儿?” 
“笨,回后殿。” 
我拽著焉墨的小手,顺著原路往回走。 
“呀……公子,你用错词了……”焉墨将的唠叨本质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个时候不应该这么说……” 
……真罗嗦。 
来的路花了三个时辰,回去的路当然也少不了。 
当我风尘仆仆,疲惫不堪,形容狼狈的回了后殿的时候,太阳已经从东四十度角变成西四十度角。 
结果是我到底没见到宫主大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人家四条腿,我两条腿,你见过哪辆自行车敢超宝马的车? 
挫折啊,惆怅。 
算了,以后还会有机会,我瘫倒在床上,迷迷糊糊昏沉沉的开始了睡眠。 
来到这里的第二次清醒,是我极其不愿意的事情,但是我真的无法忍受。换句话说,我是被饥饿感活活叫醒的。 
如果你回头翻翻前文,就会发现,昨天一整天,我除了赶路,还是在赶路,根本是粒米未进。 
喊过来焉墨,备了一桌饭食,我狼吞虎咽起来。 
结果,继那一园子的美少年之后,我再次惊艳一把。 
古人都这么幸福吗?美少年做伴,吃的也这么美味。 
这可是真正的纯绿色食品啊,那菜好吃,那肉,也好吃,没有一点农药或是化学品的味道,大厨也是功力非凡。贫穷了一整天的肚子,快乐的吸收著桌子上的营养。 
饱食早餐之后?当然是散步。散步?当然是去园子里扎那群美少年的堆。 
我享受著美少年们的热情包围,色咪咪的考虑著自己的后宫计划。 
“呀……”随著一声惊叫,美少年们开始略微骚动起来,“主人,主人来了。” 
宫主城孤烟? 
拨开人群,我看见了一个衣著华丽的高大俊帅的男人,有著硬朗挺拔的身形和强悍邪美的脸。 
他就是城孤烟? 
在美少年们含羞带怯,满怀期待的目光里,城孤烟径直向我走过来,人还没走到我的面前,我突然感觉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难受,一手撑住身边的树干,轻开朱唇,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天啊,早上起来吃得太多,看,消化不良了吧。 
城孤烟略微皱了皱眉头。 
我抬头,很是抱歉的看了他一眼,真的很对不起。但是,就在我抬头看到他的瞬间,那阵呕吐感又向我袭来,赶紧弯腰低头,一盘子桂花鲤鱼就这么还给了大地。 
余光可见,城孤烟的脸色变成了铁青色,颜色之纯正,一般人无法比拟。 
抹去嘴角的污秽,我装帅的再次抬头对上城孤烟的目光,结果,还是在那一瞬间,剧情再次上演。天啊,我的云片糕。 
“我就那么让你恶心?”城孤烟冰冷的声音让我想起李莫愁的冰破银针。 
完了,这次落地的是我最爱的香菇油菜。 
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啊。 
四周的空气开始变的紧张,美少年们噤若寒蝉的默不做声。 
城孤烟嘴角微扬,“侍卫,把他给我关到柴房去。” 
柴房?不要啊,柴房怎配的上我这可怜兮兮的纤弱体质。 
啊……我想起来了,言情小说里的主角通常情况下见到男主角第一眼都不会给他好脸色看,这样才显得有个性,与众不同嘛。 
“哼……”我冷笑,“白痴,你敢把我关柴房。” 
“……白痴?……”城孤烟面部表情明显有大起大落的趋势,肌肉运动方向也变得不受他本人的控制了,满园子美少年已经昏倒一半,城孤烟叫住拉著我的侍卫,“不用把他关柴房了……” 
呵呵……看,这招果然好用。 
“给我直接丢到茅房去。” 
呃?~~~~~茅房?天……我晕啊……我可怜的小受形象啊。 
“柴房,柴房,我选柴房好了,”我哀求。 
没人理我,我理所当然的被丢到了茅房。 
欣赏著窗外清净的月光,嗅著茅房里特有的芳香,我欲哭无泪。 
切,你关我,我就这么乖乖的让你关啊? 
我努力的爬,爬上墙头,想要翻出茅房。 
就在我一脚骑上墙头的时候,在墙的另一面,我看见了一个人。 
他一身白衣,如一缕清风般挺拔俊逸,明眸皓齿,长发修眉。一回头,满脑袋的海飞丝一甩,又清逸又飘柔,和他一比,我头上的简直就是沙宣。 
就在那一瞬间,我感觉到,这就是我命中注定与我纠缠不清的人。 
“咳,帅哥,”我骑坐在茅房的墙头,问他,“缺男朋友吗?” 
3 
我跳下墙头,该死,脚被震麻了,才不过两米多高而已,人家电影里的大侠从悬~~崖~~上~~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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