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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朝廷动怒,把带头闹事的孙丙处以凌迟,不需诉讼与口供,虽然不符合现代意义上的法律程序,但你很难说他们不该判孙丙死刑。
可见,孙丙的死和赵甲的杀,其意义不可能像孙五在日本鬼子的枪刺威逼下处死罗汉大爷那样让人悲愤、仇恨。两者的死与杀,其价值也是无法同日而语的。
小说末几章,莫言绘声绘色写到的,便是怎样处死孙丙的一系列预先计划之细节,和执刑前后的紧张过程,以及人物的心理陈述等。
这次的动刑,也如许多人见过的剥猪的先“预热”、再鼓捣一样,看似从所未见,其实我们适当地作点联想,联想到鸡鸭鱼鸟、猪狗牛羊身上,就知道类似的场面,自己可能已亲眼见过:
俺看到檀木橛子在俺的敲击下,一寸一寸地朝着俺岳父的身体里钻进。油槌敲击橛子的声音很轻,梆——梆——梆——咪呜咪呜——连俺岳父沉重的喘息声都压不住。
随着檀木橛子逐渐深入,岳父的身体大抖起来。尽管他的身体已经让牛皮绳子紧紧地捆住,但是他身上的所有的皮肉都在哆嗦,带动得那块沉重的松木板子都动了起来。俺不紧不慢地敲着——梆——梆——梆——俺牢记着爹的教导:手上如果有十分的劲头,儿子,你只能使出五分。俺看到岳父的脑袋在床子上剧烈地晃动着。他的脖子似乎被他自己拉长了许多。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实在想不出一个人的脖子还能这样子运动:猛地一下子抻出,往外抻——抻——抻——到了极点,像一根拉长了的皮绳儿,仿佛脑袋要脱离身体自己跑出去。然后,猛地一下子缩了回去,缩得看不到一点脖子,似乎俺岳父的头直接地生长在肩膀上……俺的手拿不准了……一槌子悠过去,这一槌打得狠,橛子在爹的手里失去了平衡,橛子的尾巴朝上翘起来,分明是进入了它不应该进入的深度,伤到了孙丙的内脏。一股鲜血沿着橛子刺刺地窜出来。俺听到孙丙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厉的嗥叫,咪呜咪呜,比俺杀过的所有的猪的叫声都要难听……
孙丙的嗥叫再也止不住了,他的嗥叫把一切都淹没了。橛子恢复了平衡,按照爹的指引,在孙丙的内脏和脊椎之间一寸一寸地深入……
爹让俺用小刀子挑断了将孙丙绑在木板上的牛皮绳子,绳子一断,他的身体一下子就涨开了。他的四肢激烈地活动着,但他的身体因为那根檀木橛子的支撑,丝毫也动弹不了。
从孙丙的眼睛到嘴角,从孙丙的鼻孔到孙丙的耳朵,从肩头上流脓淌血的伤口,到他裸露的胸脯上结痂的创伤……那些卵块在一眨眼的工夫就变成了蛆虫,蠢动在孙丙身上所有潮湿的地方……散发着扑鼻的恶臭,还散发着逼人的热量……更多的血和脓流出来,更多的臭气散发出来……从他的嘴里发出了一声接一声的令人头皮发紧、脊背发冷的呻吟。
对一个问题,我一直很蒙:
谁想象得出两个执刑的“刽子手”,居然是“罪犯”孙丙的亲家和女婿吗?
他的女婿或许有点呆,但在有些方面其实是很精明的,小说里有所描写,既然这样,那么惟独对丈人用刑时,他就彻底呆了,再不在意了,这可信吗?呆人许他行刑吗?
为了使我们相信刽子手不管杀人对不对,只管按吩咐方式杀人,杀得心安理得,并把活儿依要求办好,做好了他们有自豪感,作者又特意说出了道理,实际是在向我们作必要的解释——起码他是把它们当作解释的:
小的下贱,但小的从事的工作不下贱,小的是国家威权的象征,国家纵有千条律令,但最终还要靠小的落实……只要国家存在,就不能缺了刽子手这一行。眼下国家动乱,犯官成群,盗贼如毛,国家急需手艺精良的刽子手。
干咱这一行的,一旦用白公鸡的鲜血涂抹了手脸后,咱就不是人啦,人间的苦痛就与咱无关了。咱家就是皇上的工具,咱家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
孙丙忍受了这样的酷刑,他已经成了圣人……多活一天就多一份传奇和悲壮,就让百姓们的心中多一道深刻的印记,就是在高密的历史上也是在大清的历史上多写了鲜血淋漓的一页……
但是,中国人的亲情胜于血,女儿的公爹和丈夫亲手把亲爹杀了,那样冷静从容,只出过一小点差错,谁信?
况且,如此大量地写杀人过程的意义何在?
为能把人物形象打造得更加丰满?
为了更见得我们历史与文化的黑暗、畸形?
也为了把自己的才气和想象力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
这都不失为一个大的创作策略,但它又是以人物的形象失真和历史失真为代价的。
从小说内容上看得出,作者的确收集来不少的历史资料与传奇故事,进行过认真的研究,他的聪明就全用在对如何杀人的身临其境般的把玩上了。
核子在此,那么,它的“爱情”发生过程的莫名其妙,在某些唱词唱腔上的过于泛滥浮夸,就都不足为怪了。
莫言的又一个走极端的话题是两性关系。
他尤其愿意表达出女性人物情欲的极致状态。
《红高粱》里的“我奶奶”尚不太分明,到《檀香刑》时,终于有了个女主角儿眉娘,和县太爷钱丁挂上了,弄得满城风雨,公开地有伤风化。
这情感故事就不再像发生在古时有条件妻妾成群的知县大老爷与民女之间,倒更像现今一夫一妻制下的村儿里作威作福的村长在与民妇偷情。
具体描写时,作者在表面上,是想把眉娘写成情欲“解放”了的主儿,实际效果上,却整个儿玄虚不实,矫情做作,不可信,也不可爱。
他是把“历史”当现实(今史)来写吗?
是把偷情合法化吗?
还是想描写一个情欲“解放”了的少妇形象,以加强故事的可读性与吸引力?
但为了可读,他再一次不惜伤害了历史的真。
进而,为能以假乱真,他又把这个班主之女,一个精灵尤物,硬是莫名其妙地许配给了一个形同孤儿的呆瓜。
她就有了不得不偷情的基础,能时时、次次主动出击,上门为那个大龄的县令献出肉身。
难道这就是可歌可泣的“爱情”?
他们哪一桩哪一件能般配、相互吸引呢?
到底是肉欲在驱使、作用,还是“爱情”?
莫言只注重故事的离奇曲折本身,便丢弃了其余。
这是很可惜的事。
莫言的再一个试图要写出极端和极致来的主题,是关于酒文化以及《百年诺贝尔文学奖和中国作家的缺席》作者所提到过的“酒神精神”。
他从《红高粱》电影的走俏、走红受到启发,从尼采、《聊斋》和一些评论家那里得到灵感,想在酒上大做一番文章,就写了部神神道道的《酒国》。可除了稀奇古怪的故事情节外,我们很难讲得清他究竟要说什么。
其中谈论酒文化的一些文字,亦无可以嘉许之处,浪费了巨大的才情。
无力的辩护背后
莫言对自己的“走极端”、“写极致”、“审丑”、“非理性”等非议是这样辩解的:
我很不愿让自己的思维纳入“理性”的轨道,但长久不“理性”又有被人猜测为“精神变态”的危险,我不得不按照批评家们的教导来“理性”、来“节制”,果然是把“狂气”和“雄风”收敛了。我多么愿意成为一个被文学权威们视为掌上明珠的、不异端的好作家……但到底不行,正所谓“乌鸦叫不出画眉声”。
当代中国,除了农民意识还有什么别的更先进的意识么?既然没有,那么,农民意识中那些正面的、比较可贵的一面,就变成了我们作家、起码是我个人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精神支柱。这种东西我在《红高粱》里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我痛恨天下地上的一切神灵。在我们这个很独特的社会里,我们一味地歌颂真善美,(但它们)能不能准确地表现出我们社会的面貌来?有人说我是现代派作家……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