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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变迁,只有梦魇和夜晚。尤其是王琦瑶,无肝无肺、无情无义,稀里糊涂地上床,无缘无故地做爱。叙述的语言表面上细腻,其实是白头宫女说闲话,没有一句生动,没有一个人物有灵魂。尤其是在后半部分和女儿薇薇的关系中,既没有写出中间60年代复杂的政治环境和贫穷时代母女相依为命的艰难,也没有写出苦难中母女的亲情,更没有写出王琦瑶因遭际和私生女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她们如何能在时代的大劫难中幸存,仅写了一些无聊的争风吃醋和虚假的上海文化,宛如在一间非常豪华现代的公寓里摆上了灵堂。二十六岁的小伙子怎么能轻易和老太太上床呢?一个无血无肉的木乃伊怎么能有那么大的魅力呢?最值得描写的,也就是全书中最明亮的人物,是阿二和程先生,但阿二不明不白地失踪了,程先生却是一个没有个性不男不女的空心人。并残酷地被赋予了一个悲惨的结局。真是太可怕了。
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在给马尔克斯的授奖演说中说到,死亡在马尔克斯所创造和发现的世界中,也许是最重要的幕后导演。他的故事往往围绕着一个人——一个已经死亡、正在死亡或将要死亡的人。一种生命的悲剧意识体现了马尔克斯作品的特点——一种命运至高无上和历史残酷无情破坏的意识。但是这种死亡的意识和生命的悲剧意识被叙述的无限而机智巧妙的活力冲破了,这活力代表了现实与生命本身的既使人惊恐又给人启迪的生气勃勃的力量。马尔克斯在受奖演说中做了回答:我的导师福克纳在二十年前提出了“拒绝接受人类末日的说法”,如今这句话成了仅仅是纯属科学判断上的一种可能,面对这个出人意外、从人类史上看似乎是乌托邦式的现实,我们作为寓言的创造者,相信这一切是可能的;我们感到有权利相信:着手创造一种与乌托邦相反的现实还为时不晚。到那时,任何人无权决定他人的生活或者死亡的方式,爱情和幸福将成为现实的可能;到那时,那些命运注定成为百年孤独的家庭,将最终得到在地球上永远生存的第二次机会。在《长恨歌》中,既没有人物追求生命尊严和崇高的悲剧意识,也没有历史残酷无情破坏的沧桑感,更没有激活生命和给人以启迪的生机勃勃的力量,有的只是弄堂、闺阁、照片等死尸的标本,散发着腐朽的气息,更找不到玫瑰、爱情和希望,所有人物的命运都是作者的一种精心编织,纯属个人小悲欢,和时代本质的真实无关,和当时灵肉的真实境况也无关。
《长恨歌》存在的问题,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因为在外观上,无价之宝和平庸的赝品几乎是一样的。黑格尔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唤醒各种本来睡着的情绪、愿望和情欲,使它们再活跃起来;把心填满;使一切有教养的或无教养的人都能深切感受到凡是人在内心最深处和最隐秘处所能体验和创造的东西,凡是可以感到和激发人的最深处无数潜在力量的东西,凡是心灵中足以满足情感和观照的那些重要的高尚的思想和观念,例如尊严、永恒和真实那些高贵的品质;并且还要使不幸和灾难、邪恶和罪行成为可理解的;使人深刻地认识到邪恶,罪过以及快乐幸福的内在本质;最后还要使想象在制造形象的悠闲自得的游戏中来去自如,在赏心悦目的观照和情绪中尽情欢乐。艺术没有一个确定的形式和目的,但其拿来感动心灵的东西却可好可坏,既可以强化心灵,让人高尚,也可以弱化心灵,把人引到淫荡自私的情欲。这就是真艺术和伪艺术的区别。无疑,《我爱比尔》和《长恨歌》都在弱化人的灵魂,撩拨读者自私的情欲。况且,王安忆塑造的人物常常是木乃伊,不说不具备陀斯妥耶夫斯基作品中人物灵魂的自我拷问,连一般意义上的责任、尊严和挑战命运的勇气也谈不上,纯属伪艺术,迷倒和蒙住了多少“痴情少男”。犹太哲学家卡西尔在《语言与神话》一书中,专门针对这个问题写了一篇叫《艺术的教育价值》的文章,文章强调指出,要分辨艺术品的价值,一定要有一套标准,按托尔斯泰的观点,这个标准只能是道德和宗教的标准。艺术的价值和表现的方式,与表现的事物和描写的感情的性质有关。假如它表现的是单纯、善良、质朴的感情,那这艺术就是真艺术;如果它激起了放荡、激烈、杂乱的感情,那它就是坏的,是伪艺术。按托尔斯泰的观点,所有的唯美主义,为艺术而艺术的提法都不是健康的,是危险的,只不过是玩弄词藻和无意义的游戏。真正的艺术品不仅要揭示人的真实情感,更要改善人类的情感。决定一件艺术品的价值并不是感情的力度,而是它的内在质量。“文学既不是一种快感,也不是消遣或娱乐,而是一件神圣的大事。”(卡西尔:《语言与神话》,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6月版,于晓等译。)柏拉图、亚里斯多德,以及德谟克利特,都有相同或相近的观点,他们把批判的矛头纷纷指向享乐主义的艺术理论,即那种为艺术而艺术或把艺术的最高宗旨单纯地赋予特殊快感的观念。当然,艺术的教化或伦理作用不是图解生活或政治说教,而是自由的,是灵感与力量的化身。
另一位犹太哲学大师弗洛姆则站在人道主义伦理学的高度来建立评判文学艺术价值的坐标系。他指出,艺术伦理学始终是与“社会批判”相结合的,文化艺术的最高目标是以探讨“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和“人的全面发展”为任务的,同时要揭示这些命题反方向的问题,这是判断一个健全社会的真正标准。人道主义伦理学的基本前提就是主张“为了识别何为善、何为恶,就必须懂得人性”。显然,文学的宗旨就是真正用生动形象的描述,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人性和人的真实生存状态,从而推动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才是真正的艺术。
四 时尚匠人和陈腐观念
——王安忆成功原因缕析
众所周知,王安忆的文学生涯是和中国当代文学的发展同步进行的,每一个文学潮流都有她的身影——伤痕文学、知青文学、寻根文学、先锋文学、新写实主义、美女文学。她的聪明就在于,虽然她几乎没有领导过哪一个潮流,但她总是活跃于某一潮流,说白了,她虽然没有当过第一名,但总是第二名或第三名,并常常超过第一名。《雨,沙沙沙》、《叔叔的故事》、《小鲍庄》、《小城之恋》、《我爱比尔》、《长恨歌》,一部比一部精彩,一部比一部影响大,直到《长恨歌》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发行量几十万册,和池莉、铁凝等三人并称为“最畅销的女作家”,真不愧为“时尚匠人”。此所谓,一个人追逐一次时尚容易,难得的是一辈子站到时尚的前哨。
畅销的不一定有价值,有价值的不一定畅销。用别林斯基的论敌布朗贝乌斯男爵的话说:“你们有好书吗?——不,可是我们有伟大的作家。——那么,至少你们有文学?相反,我们只有书市。”〖ZW(〗别林斯基:《文学论文选》P1,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7版,满涛、辛未艾译。〖ZW)〗那么,王安忆凭什么能成大名呢?
纵观王安忆的创作生涯,有以下几点原因使王安忆“风韵”长存:
其一,对时尚的追逐,使她永远走在“时代”的前列。人们怎么能忘记她呢?王安忆在一篇名为《我是一个匠人》的随笔中自揭奥秘:我的写作在猛写和猛歇之间有节律地展开,着意的是具体的东西,相当技术化。其实,等到落笔的时候,抽象的东西已经奠定好了,余下的统统是具体工作。比如,如何刻画人的脸,这就是比较困难的工作……我从现实中找到一张脸送给我的人物……还有口音,也是重要的。写作就是在挖掘文字的能源,点点滴滴,角角落落。起人名也是最难的,千万不要文艺腔,像笔名或是艺名那种,而是那种“大路”的名字。再说情节,最好的情形,是将情节逼到狭路上去,只有一线宽的缝隙。情节的布局要均衡,哪里是关隘?铺垫到何种程度?收尾是渐收,还是顿收?伸出去的枝蔓是什么样的疏密度和形状?这里面有个黄金分割的原理。人物的性格是要紧紧盯着的,不可有半点疏忽,甚至可作些机械的操练……精雕细刻的南方匠人,自然活多,而且又会赶时髦,哪有不赚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