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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太傻。曹禺是何等聪明的人,怎么会说这个话呢。这不光关系着他,还关系着巴金。而且,有这个神话多好啊,既可见出两人的交情,也可以见出他的神奇。反正经手此事的靳以先生早就死了,知道此事的李健吾先生活得又那么可怜,老病缠身,自顾不暇,就是身强体健,谅他也不敢造次。李健吾是一九八二年去世的,萧乾的文章是一九七九年在《新文学史料》上发表的。萧乾发表此文,若不是记忆有误,也是一举几得的好事,毕竟曹禺、巴金,当时都是文坛上乃至政坛上举足轻重的人物,而他还没有像后来那样,当上中央文史馆的馆长。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像这样的神话还很有几个,有的比这个还要大,还要荒诞。迟早有一天,这些神话一个一个都会破灭的。道理很简单,它们不是真的。
《雷雨》是巴金发现的吗(1)
《雷雨》是名剧,最早刊登在一九三四年七月出版的《文学季刊》上。近些年来一些专著和文章,都说是巴金发现了《雷雨》,更有甚者,说巴金从废纸篓里捡出了《雷雨》。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能说没有辨正的必要。道理很简单:吹捧某一个人吹得再玄,只要不伤害别人,我们都可以因其善意而默不作声;若伤害了别人,就不能说是善意,也就不能默不作声。
《曹禺传》,田本相著,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一九八八年八月初版,一九九一年七月第二次印刷。第158页上说:“正是巴金把《雷雨》发现了,他以他无私的真诚之心,发现了曹禺的才能。他决定把《雷雨》四幕剧一次刊登在《文学季刊》上。这对于一个文学上还没有名声的人,当然是破格的。巴金细心地做着文字上的修改,而且亲自阅读校样,这种对于文学新人的热情,确像一个勤劳的园丁。巴金发现《雷雨》,发现曹禺这个天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传为佳话。”
《编辑的层次》,盛晟作,载一九九八年八月六日《文艺报》第一版。其中说:“一代代的名家都是通过他们与读者见面并逐渐熟悉的。没有这样的编辑,名家就要断代;没有这样的编辑,名家就会绝种。巴金老人可算是这个层次编辑的代表。他从废纸篓里发现了曹禺的《雷雨》,使这部经典名作免遭了埋没的厄运。”
《雷雨》的手稿,是曹禺亲自给了章靳以的。这岂不等于说,是靳以压制了曹禺这位天才剧作家,是靳以把朋友给他的手稿,扔进了身边的废纸篓里?
不管《雷雨》多么伟大,它的出生绝不是这么不同凡响。
发表《雷雨》的刊物叫《文学季刊》。
一九三三年秋天,北京的立达书局想办一个文学刊物,委托靳以当主编。怕自己年轻难以负起这么大的责任,靳以邀请郑振铎共同主持。筹备期间,靳以租下三座门大街十四号的院子,是编辑部的办公处,也是他的住处。巴金是靳以的好朋友,这年秋天来到北京后,先住在达子营沈从文家,这时便搬过来与靳以同住。在这里,巴金只是给朋友帮忙(正式出刊后列名“编辑人”),刊物的主编是郑振铎和靳以。郑振铎是个大忙人,只是挂个名儿,实际负责的是靳以。
《雷雨》完成后,曹禺拿给靳以看,靳以看后暂且放在抽屉里。曹禺毕竟是个这年夏天才从清华毕业的大学生,这毕竟是他的处女作,而《文学季刊》正在筹办期间,尚未正式出刊。他和曹禺是自小相识的好朋友,是先处理约来的名家的稿子,还是先刊发朋友的稿子,对靳以来说,是连想都不必想的。
这种情况下,放在抽屉里等待时机,是最好的处置。
一九三四年一月,《文学季刊》创刊号出版,七月出版的第三期上刊出《雷雨》。同时登载的剧本有三个,排在《雷雨》前面的是李健吾的《这不过是春天》,排在《雷雨》后面的是顾青海的《香妃》。李健吾已是颇有声名的戏剧家,从名分上说,又是曹禺的清华学长且留校任助教。就是从艺术质量上说,《这不过是春天》也堪称优秀剧作,与《雷雨》各有千秋,难说谁比谁差。
《雷雨》是怎样问世的?
且看两位当事人是怎么说的。
一九四○年,在为曹禺《蜕变》所写的后记中,巴金说:
“我想起了六年前在北平三座门大街十四号南屋中间用蓝纸糊壁的阴暗小屋里,翻读《雷雨》原稿的情形。我感动地一口气读完它,而且为它掉了泪……我想做一件事情,一件帮助人的事情,我想找机会不自私地献出我的微少的精力。”(《曹禺传》的作者,就是在引用了这段话之后,说“正是巴金把《雷雨》发现了”。)
曹禺多次说到巴金,把《雷雨》与巴金连得最紧的,是一九七九年第二期《收获》上的《简谈〈雷雨〉》,其中说:
“靳以也许觉得我和他太近了,为了避嫌,把我的剧本暂时放在抽屉里。过了一段时间,他偶尔对巴金谈起,巴金从抽屉中翻出这个剧本,看完之后,主张马上发表,靳以当然欣然同意。”
两人所说,都是实情。却不是没有可訾议处。
比如看曹禺的文章,似乎靳以收到他的稿子就“放在抽屉里”,一直未看似的。不是这么一回事,靳以看了。不光看了,也像巴金一样的感动。不光自己看了,还想让真正懂戏,其时已有戏剧家之称的李健吾也看看。李健吾在《时当二三月》一文中说:
“戏是有一出的,就是早已压在靳以手边的《雷雨》……我抓住了靳以。他承认家宝有一部创作留在他的抽屉。不过,家宝没有决心发表,打算先给大家看看,再作道理。同时,靳以和巴金都说,他们被感动了,有些小毛病,然而被感动了,像被杰作感动一样。靳以说:‘你先拿去看看。’我说:‘不,不登出来我不看。’《雷雨》问世了。编者是有气魄的,一口气登完这四幕大剧。”(一九三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文汇报》世纪风副刊)
至于把《这不过是春天》排在《雷雨》前面,李健吾的解释是,“我不埋怨靳以,他和家宝的交情更深,自然表示也就要更淡,做一个好编辑最怕有人说他徇私。”
《雷雨》的问世,这该是真实的记载。从中可以看出,一,朋友们早就知道靳以手里有一部曹禺的剧本。二,是曹禺没有决心发表,想让大家都看看再说。三,靳以和巴金都看过,且都被感动了。于此可知,安排在第三期发表,是自然的,没有什么奇怪处,更不是谁的无知耽搁了这部杰作的问世。巴金的作用不过是坚定了靳以的信心,尽快刊出而已。
《雷雨》是巴金发现的吗(2)
也就是说,《雷雨》是正常刊出的。
一件平平常常的事,怎么会变得那么稀奇古怪呢?
“巴金发现了《雷雨》”这样的说法,解放前没有,解放后直到靳以一九五九年去世也没有。“文革”前几年也没有。是“文革”后才传开的。
追根溯源,根源在萧乾先生身上。一九七九年二月出版的《新文学史料》第二辑上,有萧的《鱼饵·论坛·阵地》,其中说:
“五四以来,我国文学界有一个良好传统,就是老的带小的。当年同鲁迅先生办未名社和狂飙社的,还不都是些热爱文学但并不为人所知的青年?三十年代,像茅盾、郑振铎、叶圣陶、巴金等知名作家,并不是整天埋头搞自己的创作,他们拿出不少时间和精力帮助后来人……刊物编者就像寻宝者那样以发现新人为乐。曹禺的处女作《雷雨》就是《文学季刊》编委之一的巴金从积稿中发现并建议立即发表出来的。”
明明是作者给了主编,主编放在抽屉里,且曾拿出来给朋友看征求意见,到了这里变成了“积稿”。作者都承认是“靳以偶尔对巴金谈起”,巴金才翻阅的,这里却成了巴金自己“从积稿中发现并建议立即发表出来”。巴金一九○四年出生,只比曹禺大六岁,不管帮了多大的忙,都不能作为“老带小”的范例,须知在文学界“巴老曹”是一辈人。
萧乾当年常出入三座门十四号,解放后也没有脱离文学界,一大把年纪的人,不该说这些又离谱又丢份的话。
再看巴金对萧乾的文章,是怎样看的。
此文发表前,萧乾把副本或校样,寄给巴金看了。巴金看后并不高兴,在给萧乾的回信中,郑重表明自己的态度:
“信收到。回答如下:㈠我读过全文,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