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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晋)袁宏-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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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甲午,青蛇见御座。诏问群臣,靡有所讳。 

  光禄卿杨赐上书曰:“臣闻休征则五福应〔一〕,咎征则六极至〔二〕。夫善不妄来,灾不空发,必应行而至。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未形颜色,则五星推移,阴阳乖动。以此观之,知天之与人,相去不遐。蛇者,于洪范鳞虫之象,思心不逮之所致也。不逮之效,时则有龙蛇之孽。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三〕春秋书郑昭公时,两蛇斗于南门之外,其后昭公殆以女败〔四〕。昔周王承文王之盛,一朝晏起,夫人不鸣璜,宫门不击柝,关睢之人,见机而作〔五〕。夫女谒行则谗夫昌,谗夫昌则苞苴通。殷汤以此自诫,即济于旱亢之灾〔五〕。唯陛下思干刚之道,别内外之宜,崇帝乙之制,受元吉之祉〔六〕,抑皇〔甫〕(后)之权,割艳妻之爱〔七〕,则蛇变可消,祯祥立应,殷戊宋景,其事甚明〔八〕。”上深纳之。 

〔一〕 李贤曰:“休,美也;征,验也。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见尚书洪范。 

〔二〕 李贤曰:“咎,恶也。六极: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亦见书洪范。 

〔三〕 见诗小雅斯干。 

〔四〕 李贤注引洪范五行传曰:“ 初郑厉公劫相祭仲,而篡兄昭公,立为郑君。后雍纠之难,厉公出奔,郑人立昭公。既立,内蛇与外蛇斗郑南门中,内蛇死。是时傅瑕仕于郑,欲内厉公,故内蛇死者,昭公将败,厉公将胜之象也。昭公不觉,果杀于傅瑕,二子死而厉公入。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郑昭公殆以女子败矣。”惠栋曰:“案左传,乃子仪,非昭公也。赐据洪范五行传,故与左传异。”按杨赐出今文世家,故不取古文学之左传。 

〔五〕 荀子大略篇:“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宫室荣与?妇谒盛与?何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行与?谗夫兴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注曰:“货贿必以物苞裹,故总谓之苞苴。”事亦见说苑。 

〔六〕 易泰卦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也。” 

〔七〕 据范书杨赐传改。李贤曰: “皇甫卿士等皆后之党,用后嬖宠而居位也。诗曰‘皇甫卿士,艳妻煽方处’也。”艳妻,原指周幽王后褒姒也。 

〔八〕 李贤曰:“殷王太戊时,桑榖共生于朝,修德而桑榖死。景公时,荧惑守心,修德而星退舍。并见史记。” 

  五月己未,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己巳”。以改元“熹平”而大赦天下。 

  常侍张乐、太仆侯览专权骄恣,诏收印绶。览自杀,阿党者皆免。 

  六月癸巳,皇太后窦氏崩。载衣车城南市舍。 

  将殡,曹节、王甫欲用贵人礼,上曰:“太后亲立朕身,统承大业。诗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 〔一〕胡可用贵人礼!”于是发丧成服。 

〔一〕 见诗大雅抑。 

  将葬,节、甫以窦氏之诛,不用太后礼,以冯贵人祔桓帝。公卿不敢谏。河南尹李咸执药上书曰〔一〕:“臣闻禹汤闻恶是用无过,桀纣闻善以亡其国。中常侍曹节、张让、王甫等因宠乘势,贼害忠良,谗谮故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虚遭无形之亹,被以滔天之罪。陛下不复省览,猥发雷霆之怒,海内贤愚,莫不痛心。武以殁矣,无可奈何,皇太后亲与孝桓皇帝共奉宗庙,母养蒸庶,系于天心,仁风丰濡,四海所宗。礼,为人后者为人之子。陛下仰继元帝,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存既未蒙顾复之报〔二〕,没又不闻谅闇之哀〔三〕。太后未崩,武先坐诛,存亡各异,事不相逮。而恚武不已,欲贬太后,非崇有虞之孝,昭蒸蒸之仁〔四〕,八方闻之,莫不泣血。昔秦始皇〔 
母〕后不谨,谄幸郎吏〔五〕,始皇暴怒,幽闭母后。感茅焦之言,立驾迎母,置酒作乐,供养如初〔六〕。夫以秦后之恶,始皇之悖,尚纳茅焦之语,不失母子之恩;岂先太后不以罪没,陛下之过有重始皇?臣谨冒昧陈诚,左手齎章,右手执药,诣阙自闻。唯陛下揆茅焦之谏,弘始皇之寤,复母子之恩,崇皇太后园陵之礼。上释皇干震动之怒,下解黎庶酸楚之情也。如遂不省,臣当饮鸩自裁,下觐先帝,具陈得失,终不为刀锯所裁。”章省,上感其言,使公卿更议,诏中常侍赵忠监临议〔七〕。 

〔一〕 范书陈球传作“太尉李咸” 。 

〔二〕 诗小雅蓼莪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顾我复我。”指养育之恩也。 

〔三〕 书说命曰:“王宅忧,亮阴三祀。”亮阴即谅闇,亦作谅阴,或作梁闇,皆天子居丧之称也。 

〔四〕 书舜典曰:“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美舜之孝也。 

〔五〕 据下文补“母”字。又“谄 ”,蒋本阙,黄本作“陷”。“ 
陷”当系“谄”之误,迳补之。 

〔六〕 史记秦始皇本纪曰:“齐人茅焦说秦王曰:‘秦方以天下为事,而大王有迁母太后之名,恐诸国闻之,由此倍秦也。’秦王乃迎太后于雍而入咸阳,复居甘泉宫。” 

〔七〕 范书陈球传,以众议在前,咸上疏在后。廷议时,陈球仗义直言,咸观望许久,才曰与球意合,会者皆为之愧。通鉴考异曰:“ 
今按:史称咸廉干知名,在朝清忠,权幸惮之。其能捣椒自随,必死之心已固,不当临议畏葸不言。且若无李咸之先谏,中官擅权,无须延议而以冯贵人配桓帝,故当以袁纪为是。” 

  时众官数百人,各相顾望,无敢下议。廷尉陈球曰:“皇太后以旧姓盛德,选入椒房,宜配桓帝,是无所疑。”忠笑曰:“廷尉宜便下笔。”球遂下议曰:“ 皇太后在椒房,有聪明母仪之德,遭天不造,援立圣明,承继宗庙,功烈至重。先帝晏驾,而遇大狱,迁居空宫,不幸早世,家虽获罪,非太后意。今若别葬,诚失天下之望。且冯贵人冢墓,为贼所掘,骸骨发露,与贼并尸,魂灵染污,不宜配至尊〔一〕。”忠省球议,作色曰:“陈廷尉此议甚健!”欲以蚩球,球曰:“陈、窦既冤,皇太后无辜被幽,臣常痛之。今日言之,退而受罪,乃臣宿昔之愿也。”诸公卿皆从球议。 

〔一〕 李贤曰:“段颎为河南尹,坐盗发冯贵人冢,左迁谏议大夫。” 

  奏御,节、甫复言曰:“窦氏罪深,无以为此。 ”上曰:“虽犯恶逆,后有大德于朕。”节、甫于是不复言。 

  七月甲寅,葬桓思窦皇后。 

  冬十月丁亥,勃海王悝自杀。 

  初,悝有罪,贬为姡胀酢惨弧场cσ蚧泼磐醺η蟾雌涔敢宰馇迨颉;傅鄄辉ィ淬ξM酢8σ晕汗Γぴ鹩阢Αcχ垡庖玻挥敫ηS墒歉δ便Υ竽娌坏溃硭玖バN径物G奏治其狱,悝遂自杀。 

〔一〕 钮永建曰:“按:悝贬为瘿陶王。袁纪前文讹作定陶王,此又讹作姡胀酰⒌闭!迸ニ凳恰!

  〔十一月,会稽人许生〕自称“越王”〔一〕,攻破郡县。 

〔一〕 据蒋校补。 

二年(癸丑、一七三)
  春二月,大赦天下。 
  夏四月,司隶校尉段颎为太尉〔一〕。 

〔一〕 范书作“五月”。 

  秋七月,光禄勋杨赐为司空〔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司空杨赐免,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按杨赐传,熹平二年,代唐珍为司空。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案灵帝纪,熹平二年正月,司空宗俱薨。二月,以光禄勋杨赐为司空。七月司空杨赐免,太常唐珍为司空。是赐代宗俱,而珍代赐也。传误。”据此则七月任司空者,唐珍也。又续汉书亦曰:“熹平二年,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中常侍唐衡弟。”袁纪恐误。 

三年(甲寅、一七四)
  春二月己巳,大赦天下。 
  太尉段颎以久疾策免。河南尹李咸为太尉〔一〕。 

〔一〕 按范书灵帝纪,段颎于熹平二年十二月罢。三年春二月,代段颎为太尉者,乃太常陈耽,非李咸也。又李咸为太尉,范书作建宁四年三月,而谢承书作建宁三年,三书所记各异。 

  夏四月,立河间王子虎为济南王〔一〕,奉孝仁皇帝祀。 

〔一〕 范书灵帝纪“虎”作“康” 。 

  冬十二月癸酉〔一〕,日有蚀之。司空杨赐以疾策免〔二〕。 

〔一〕 是月己亥朔,无癸酉,疑有讹。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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