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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海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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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不到了! 
  因此,就让我去学校吧,哪怕纯属于“玩一玩”。 
  我上学的路大概有5里那么长。 
  要转过两个弯,走过两条马路、两个村子和两条马路。 
  一路上有美丽的稻田,菜地,果园。 
  还有很多跑来跑去的村狗。 
  一开始妈妈送我,后来我就学会了骑自行车,妈妈不放心就和我一人骑一辆车,放学的时候我就自己慢慢骑回去。 
  稻田绿了、黄了、光了; 
  花开了,落了,更替了; 
  果子结了,熟了,摘了…… 
  是多么惬意的日子啊! 
  还有一片野地,开满了各色野花,我和妈妈在我过生日的时候就回去采摘。可惜,后来听说这些都没有了。那个村庄的周围已经完全城市化了。 
  稻田,变成了五星级宾馆; 
  菜地也成了巨大的超市…… 
  狗狗们也只好关进各家的院子里头,再也难得一见了! 
  回想小时候,荒地上坚韧的草丛,可以受到日光照耀,并且有石头可以遮风的矮丛树,都是小昆虫喜欢的住宅。 
  雄的蚱蜢,螳螂就是草地上的花花公子,到了春天,它们更是夸张地用长长的触须修饰着自己。尽管蚱蜢们也具有一种作战的姿态,但是和螳螂相比却是一个比较和平友好的动物! 
  它不是一个好斗好战的恶劣的凶手。 
  小的时候,学校里最好的回忆竟然会是这些草地里的虫子! 
  那些年,我最骄傲的还是学会了滑旱冰。 
  晚上,我最喜欢玩的就是去旱冰场和外来妹一起滑冰。滑冰场有些地方非常陡峭,我们就从坡度很大的地方往下滑。大家在音乐中,使劲推,滑——溜冰鞋的轮子转起来,猛冲。穿过广场,跃过洼坑,径直向前面滑过去…… 
  我好像看到了真正的雪地,家乡的原野,结了冰的湖泊,想象中一下子穿过闪闪发光的湖面,滑到了湖的对岸。 
  啊,真是如梦如幻!多么有趣的游戏!真是好玩极了!你会想起真正的滑雪场,又或许想起来世界之窗的火山,它们突然地爆发了,漫天的红光冲你而来…… 
  热血啊! 
  在那风驰电掣的一刹那,你似乎与这个星球脱了节。御风而驰,飘飘欲仙。我觉得自己真的飞起来了! 
  你滑过冰么?! 
  旋转……     
  第十部分   
  写作,就这么简单120   
   
  夏天 
  幽魂 美人 绿月亮清风和蒿草 
  蛙 荷花蝉 耳聋地 
  在枝头上大唱你这傻瓜,听不见呢 
  唱什么唱是谁 
  把心情故事在夏天挥洒网 
  是夏天的风拢得住树梢 
  拢不住心……夏天 
  就活成了这个样子 
  整个夏天…… 
  我和妈妈待在家里阅读。 
  画画或者学写东西。 
  那个时候,我爸爸把家里的电脑拿到了深圳创业,我就用铅笔写。 
  记得有一次,我看成语故事“此地无银三百两”,觉得非常有趣,竟然提笔“讲起故事来”。你知道的,早在我五岁,就撅着屁屁在床上写关于孙悟空师徒取经的顺口溜,并且写得像模像样的了。 
  那么,这一次,大约是我第一次写“小说”。 
  不过,那个时候我9岁,还不知道什么是小说呢!就请你看看我第一次用钢笔歪歪扭扭写下的这篇小东东——此地无银三百两 
  ——故事新编 
  1从前有个人叫阿大,有一天他挣得元宝三百两,恐怕被人偷了,就在自家院子里把这元宝三百两埋在地里。做好后,他要回家睡觉,但又不放心,又找了个木牌,上写:“此地无银三百两”,插在地里,然后他就回去睡大觉。 
  隔壁的阿二看见了,看见了牌子上写的字,便猜想地里一定有银子!于是他就拿来锄头,把那些银子挖走了,还自作聪明地写了个牌子:“隔壁阿二不曾偷”云云。 
  第二天阿大起来后发现自己的银子被人挖走了,大怒,又看见了阿二的牌子,他就拿着这个牌子去官府告了状。 
  结果当然是阿二被抓进了大牢,那银子就还给了阿大。2自从阿二被关进大牢以后,心里就很气恼,决心报复阿大。 
  两年后,阿二刑满释放,他回到家以后,想来想去,终于决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化装成刺客,杀死阿大,夺回银子。 
  夜幕降临,阿二就带上匕首,潜入阿大家里,把门关好后悄悄来到阿大的床前,对着阿大的胸脯一刀刺去,阿大大叫一声昏死过去了。阿二以为阿大死了,就把银子拿走了。又弄了个木牌,上写:“阿大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杀。” 
  次日阿大醒来,强忍剧痛,发现阿二留下的牌子就拿去到官府告状。大官听了原委后大发雷霆,下令把阿二抓回来,大刑侍候,阿二受不住,只好招供。大官令阿二写一遍那个木牌,果然字迹一模一样。大官最后下令:“阿二,本官判你服三年刑,充军服役!” 
  大官又命令随从去阿二家里取回那三百两银子,还给了阿大。3话说阿二被充军三年后,音讯全无。而阿大做了三年的生意,发了一笔小财,买了幢漂亮的房子,还娶了个美丽的媳妇桃花。 
  一天,阿大听人说阿二打仗回来了,由于他立了大功,所以朝廷让他做了大官。阿大叹道:“看来这不是好兆头啊!” 
  阿二打仗回来,果然派人把阿大抓走了。 
  阿二亲自升堂,他把惊堂木一拍,恶狠狠地对阿大吼道:“阿大!你犯了滔天大罪!有三条!第一,你抢了我的银子三百两!第二,你霸占了我的房子!第三,你抢了我的媳妇!你到底认不认罪?!” 
  阿大辩称自己从没干过那些事情,于是阿二下令打阿大一百大板,阿大昏了过去,阿二就拿他的手在认罪状上按了个手印。 
  于是,阿大被判六年的徒刑并充军。阿二就这样霸占了阿大的银子、房子和阿大的媳妇。4阿大的媳妇很忠贞,屡次不从阿二,阿二恼羞成怒,把阿大的媳妇打了以后扔进大牢,和阿大在一起。后来阿大的媳妇桃花怀了孕,阿二以为是自己的种,就又把阿大的媳妇接了回去。 
  阿大的媳妇就是这样偷偷收集了阿二犯罪的证据,并把牌子也偷了出来,然后连夜逃跑,进京告状。 
  皇帝接见了阿大的媳妇,听过阿大冤案的案由后,勃然大怒,把阿二抓进京城审判,经过多方查证,终于证明阿二确实犯了罪,皇帝下令罢去阿二的官职,流放三千里。后由于阿二行贿一个大官,才改判六年的徒刑。 
  阿大的冤案终于昭雪,阿大得以回到家,这时阿大的媳妇已经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阿大给他取名叫做:“阿大二”。当然,这只是一个梗概,原文有13页那么多呢! 
  史蒂文森曾经说过:初学写作的人,一般都会本能地摹仿自己最钦羡的作品,然后以一种惊人的变化力来转化它。哪怕是伟大的作家,也要经过多年的实践,才能驾御所有拥塞在思想道旁文字的领域。 
  虽然我的写作那时候还有很多模仿,但是,这在我的生活,的确是个飞跃!   
  写作,就这么简单121   
   
  你们家的孩子,或者你自己,大概很小就会讲故事了吧?! 
  而我,你看,却在9岁的时候才第一次学会! 
  当然,是用笔讲! 
  有的人,一生口才都很好,不肯用笔写作…… 
  而我则是因为听说不便而首先学会了“写作”—— 
  写作,是我最好的自我表达方式! 
  我9岁的时候,助听器还是个模拟的家伙,戴上它,你就别指望能够听清楚语言啦!但是,我却喜欢戴它——因为我喜欢有声音的感觉。 
  你如果高分贝的损失了听力,你戴上它,就会感觉到声音的存在——这个世界乱哄哄的;当然,你也可以在不想听的时候“关”上你的耳朵…… 
  这个,听力正常的人绝对无法做到!嗯,你是否从来没有过安静的世界? 
  没有任何声音,人们决不会用声音来传达信息?! 
  当然,这个世界是虚假的。 
  荷马,听说是个绝对一流的“声音”专家。 
  你看,他不用文字,也就是不用写作的方式来传唱“史诗”。 
  这个据说是因为当时游牧民族没有工具来写作,也就就是缺乏文字传播的媒体——树木或者龟骨——那个时候造纸术还没有发明…… 
  但是,荷马史诗却一点都不因为不是“写出来”而有丝毫的逊色! 
  看——歌唱吧,女神!歌唱裴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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