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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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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我这么急。” 
  在他提到另一个美丽的名字后,我终于想起来。当年我以拙劣手法追求法律系一位师姐,手段是买了两套外国影展的票邀请她共同欣赏艺术。那次影展共有十场,没看到第六场,她就看出遇人不淑,借口功课忙把票转让给别人,就是这哥们。 
  当时我对待爱情的态度也很光棍,你若无心我便休,发现邻座变成一个男人后,就毅然放弃了接下来那几场电影。 
  天可怜见,这个昔日的挡箭牌终于落到咱的手上。当医院查出他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后,我内心充满了快意。看到了吧,凡是被人当枪使、坏人好事的,都绝对没有好下场。 
  那根木条在我眼前刮起的风,如今让我心有余悸,但当年是绝对不会退缩的。所谓心狠手辣,就是换了别人该收手时,你还要继续出手。 
  这条经验来自我高中时的一次小架。当时某同学跟我开了一个非常不该开的玩笑,我一下子就火了,给了他一记狠的。 
  等那一下出手后,我知道下手有些过分,那人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这时,我内心飞快地运算了一下,如果露出怯意或向他道歉,那人肯定得理不饶人,干脆,继续打吧!于是我就做出犹不解恨的样子,欲继续打之。那人也马上收起刚刚酝酿好的委屈表情,飞快地躲开夸张愤怒的我。 
  这绝对是经验之谈,望小架友认真领会,并应用到实践中去。 
  但是,会打架的人,首先应该是会退缩的人,这更是经验之谈。至少,三种人你别惹,一是喝多的人,一是失恋的人,前者不知道疼,后者在努力做秀糟蹋自己个儿,你打他越狠他越有快感,咱可别给人家当道具用。还有一种人,就是身边有孩子的男人,不管那人如何逞能,都忍下那口气,不为别的,一定要在孩子面前,为父亲留下尊严。 
  如今世风不古,更多了一种千万不能惹的,就是那些毒瘾发作又解决不了的人。 
  有一天,一个小兄弟打手机向我求救,说他被人绊住。我急忙赶到楼下,原来是一个小混混借口俺兄弟撞了他,在讹钱。 
  这时的我已经参加工作好几年,早就打不动了,想和平解决。但不管是鹰派还是鸽派嘴脸,那孙子都软硬不吃,非认准了要钱。他像一摊泥一样委身于我,说要不让我把他打死,要不就叫我爷爷。我被纠缠了两个多小时,最后痛苦得都要叫他爷爷了。当时社会经验太少,直到现在才知道,这小子是吸毒又吸不起的,不给钱是不行了。 
  “你是在哪儿混的?”“顺子你认识吗?” 
  我问了几个问题,那孙子给震住,将价码从五百元降到三十元,我急忙把这位爷爷用三十块钱送走了,外加一包烟。 
  那个解困的兄弟无限敬仰地看着我,他肯定是佩服我认识这么多“在道上混的人”。 
  “其实那些人都是我编的,什么顺子。”我对他坦白。 
  一定要记住几个老大的名字,不知道没关系,编几个听起来像老大一样的名字也能对付。千万别让自己显得跟没有组织似的,那些所谓混的人,欺负的就是无根的浮萍、迷途的羊羔。 
  这是另一条经验,拉出打架的架势,其实是为了不打架。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我的大学该毕业了。临走那天,哥几个说,唱会儿歌吧。就开始唱,然后拉行李的车来到了楼下,我开始与哥几个拥抱作别。这时轮到唱那句“曾经与你有的梦,今后要向谁诉说”,我和我抱着的人都绷不住了,相互拿对方的背心当毛巾用。 
  那天有一个人没来送我,他是烁哥。他说:“真不敢去送你,我怕自己受不了。”我以为他只是说说,但没想到他就真的脆弱到没来。 
  烁哥可不是这么没出息的人。我们系大学四年打的架,至少有三成跟他有关系,还有三成本来是别人挑起来的,他也急忙跑过去,使之变得跟他有关系,另外三成是他没赶上,就总是耿耿于怀地念叨,剩下那一成,是他不喜欢的同学惹的架,求他助拳他也不会。 
  烁哥啊,有多少回,你在那么多人的场合做了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有多少回,你一听说有人打架了就从宿舍往外奔,还不忘卸下根床上的钢管做武器;有多少回,我们在楼道的长明灯下等你打桥牌,等半天不见人,就急忙出去找你,把你从孤军奋战的战场救下来;有多少回,你喝得大醉瘫在水泥地上,尽管是得胜回营,你却在哭,泪水和吐出来的东西混在一起。 
  即使我老得挥不动拳头,烁哥,只要有你的架,我肯定过去凑把手。只因为发生在你身上的一个故事,一次你的妈妈病了,想吃一碗朝鲜冷面,你就骑自行车从东四十条的家赶到西四的延吉冷面馆,再端着一碗面骑回去,到家,面都坨了,咱娘吃得那个香啊。 
  烁哥啊,在你恋爱时,我看到你脸上发出那么贱的憨笑,就想也许是因为把残暴都挥发到架场上了吧,你变成了世界上最温柔的男人。好在,烁嫂是个识货的人,她知道一个男人的憨厚同样是一种尊严。 
  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地抱一抱你。 
  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我就这么告别了自己的年轻时代。 
  用一转身离开的,是一生中最巅峰的一种状态。哥几个意气风发地走在大街上的那种感觉,只能是一辈子的谈资了。毕业,工作,我开始枯萎,慢慢老去。 
  结婚后,我某次陪太太去医院看病。突然楼道里一阵喧哗,大伙纷纷开始躲闪,一个浑身血污的汉子在到处找急诊病房,一看就是刚从架场上挂彩回来。 
  等他走到面前的时候,我问:“怎么了?” 
  “唉,没什么事儿。”那人轻描淡写地说,伤口很深。 
  我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想多看一会儿,看那哥们包扎好再走。但是,太太颤抖的手拽住了我。俺知道,俺已经不能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了。 
  果然,已经好些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打过架。我这个当年追求民主平等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开始觉得自己的命很值钱,跟别人共同打拼同归于尽,不值。 
  镜头再转到“鹅与鸭”酒吧。 
  美女说,为什么一定要打架呢?暴力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 
  我想了想说,让我来复述一个故事吧。美国电视剧《甜心俏佳人》中有一集名叫《Cro…Magnon》——据说“Cro…Magnon”是个专用名词,指旧石器时代的一个人种,在这里大概是指人类的原始本性吧。这一集里,一个男生的恋人是另一个男生的前任女友,在一次派对上,后者向前者轻佻地说着那个女孩的坏话,被那个男孩打得乱七八糟的。约翰律师为这个打架的男生辩护,他先请了一个人类行为学专家到庭,然后却盯着那个专家发了一会儿呆,什么问题也没有问。到最后,一向神神叨叨的他发表了一通“历来最好的”结案陈词—— 
  他又能怎么做呢?当另一个男子用语言羞辱他的爱侣。他应该转身离开吗?我曾传唤人类行为学家上庭,但当我见到他时,我想到,陪审团需要专家来教导他们吗?来教育他们人的本性吗?女士们先生们,在派对上发生的事情关乎人的本性。男人,任何男人都好战,虽然已经进化得穿上了衣服,用上了手提电话,但原始本性依然存在。 
  十三岁时,我到电影院排队买票,有一个比我大的男孩加塞。他说,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不敢有反应。这件事情让我深受困扰。后来我上了高中,当了学生代表,读了法律专业,成绩骄人,但这件事情的阴影在我心中却永难磨灭。 
  三年前,我在一家酒吧,有人撞了我的肩膀后直闯厕所。是他的不对,但他膀大腰圆。他对我说:“笨蛋。”我说:“什么?”“笨蛋,”他重复了一遍,还问我,“怎么着?有什么问题吗?”我说:“是,有问题。”他说:“你要找麻烦吗?”就开始推我。此刻,他变成电影院那个男孩了。我知道要打架了,这是我第一次要跟人打架。他提起右手时,我记得父亲曾说过打架时后腿要站稳,就拉开后腿摆出架势。那男人走近,但没等他出手,我已挥出拳头,正中其鄂骨,他倒在地上,一时站不起来了。 
  我当律师很成功,做善事也不甘人后,我做一些公益事业,为我带来很大满足感,但身为男子汉——这一拳却是我毕生最有满足感的一刻。 
  这算高尚吗?肯定不是。我感到惭愧吗?绝对是。这是不争的事实吗?是,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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