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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来源超然,最初是由主亲自宣说的。主说的话被称为apauruseya,意即他们与一个受着四种缺陷影响的俗人所说的话截然不同。凡人有着四种缺陷:(一)肯定会犯错;(二)常为假象迷惑;(三)有欺骗的倾向;(四)受不完整的感官限制。有这四种缺陷的人,便不能够完整地传达遍存万有的知识。
韦达知识并不是由这些有缺陷的生物传授下来的。它直接传授到第一个被造的生物布茹阿玛心里,布茹阿玛又将它传给了他的儿子和众门徒。主是绝对完美的,根本不受物质自然规律的限制。所以人应该学得聪明一些,以了解主是宇宙万物的唯一拥有者,是原始的创造者,是布茹阿玛的创造者。《博伽梵歌》第十一章称主为始祖的创造者,因为布茹阿玛被称为始祖,而主创造了始祖。因此,谁也不要称自己是什么东西的拥有者。人应该只接受主赐给他的配额,维持生命。
如何去善用主赐给我们的一切,这有很多例子可效仿。《博伽梵歌》也阐明了这一点。起先,阿尔诸那决定放弃在库茹之野作战,这是他个人的决定。阿尔诸那告诉主,杀了族人,即使得到了王国,他也不可能快乐。这个决定来自于躯体化的概念,因为他以为自己就是这个躯体;那些和他躯体有关的或躯体的扩展便是他的兄弟、侄儿、兄弟、祖叔伯等等。因此,他想满足他的躯体化的要求。主宣说《博伽梵歌》就是要改变这个看法,最后,阿尔诸那决定在主的指挥下作战。他说:〃我依照你的话行事。〃
人活在世上并不只是要象猫狗一样叫嚷吵闹。应该以智慧去了解人类生命的重要性。决不要象一般动物那样活着,而应该去实现人生的目的。所有韦达文献均是指南。而精华则在《博伽梵歌》中。韦达典籍是为人类,而不是为动物而设的。动物可以互相残杀,其中并无罪恶可言。但如果人为了满足一己难奈的食欲而诛杀动物的话,就要为破坏自然法律而承担后果。《博伽梵歌》清楚地说明了在三种形态之下有三种活动:善良活动、情欲活动、愚昧活动。这些都解释得清楚。如果我们正确地遵循《博伽梵歌》的训示,我们的整个生命就会得到净化,最终我们必能到达超越于这个物质天空的目的地。
这个目的地,叫做萨拿坦天空,即永恒的灵性天空。这个物质世界的一切都是短暂的。某物来到世上,停留一段时间,制造出一些副产品,衰落,最后消失。这便是物质世界的规律。无论我们以这个躯体或一个水果为例都是一样的。然而,我们知道,在这个短暂的世界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是由另一本性所构成的,而这另一本性便是萨拿坦,即永恒的。《博伽梵歌》第十一章将生物和主都描述为永恒的。我们跟主关系亲密,因为本质上主和我们相同如一——永恒的天空,永恒的至尊人格,永恒的生物——因此,全篇《博伽梵歌》的目的就是要恢复我们生物的永恒职分。我们都从事种种短暂的活动,但当我们放弃这些活动,从事至尊主所指定的活动时,所有这些活动都可得以净化。那便称为我们纯粹的生命。
至尊主和他超然的居所都是永恒的,生物也是永恒的。生物与至尊主在永恒的居所的联合交往乃是人生完美境界。主对生物非常的仁慈,因为生物是主的儿女。主奎师那在《博伽梵歌》里说:〃我是万物之父。〃当然,由于不同的业报,生物的种类也不同,但主在这里声言他是一切生物的父亲。因此,主降临世间拯救这些堕落了的受条件限制的灵魂。召唤他们回归永恒的居所,让本是永恒的生物重获他们的永恒职分,永恒地在主身边。主到人间是以不同的化身显现的,或有时差遣最可靠的仆人,以他的儿子或同伴或灵性导师的身份来到世间拯救受条件限制的灵魂。因此,永恒的职分并不专属任何门派的宗教,而是永恒生物在与至尊主关系上的永恒职责。如前所述,萨拿坦•;达尔摩(SanatanaDharma)便是指生物永恒的职分。圣茹阿摩努伽查尔亚解释〃永恒〃为无始无终,所以,当我们讲到〃永恒的职分〃时,便须不折不扣地接受施瑞帕德•;茹阿摩努伽查尔亚的权威,以之为无始无终。
〃宗教〃一词与萨拿坦•;达尔摩(永恒的职分)有所不同,〃宗教〃一词是指信仰的意思,而信仰是可能改变的。一个人可能在一特定过程中有某种信仰,但他可能改变这一信仰而转向另一种信仰。然而〃永恒的职分〃指的却是不可改变的活动。就如水不能与流动性分开一样,火不能与热能分开一样。同样,永恒职分永远是生物的内在组成部分,所以,当我们谈到永恒职分时,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接受圣茹阿摩努伽查尔亚的权威,视之为理所当然。不受任何边界限制,宗派之言从何谈起。那些保守宗派信仰的人会错误地认为永恒职分也是有宗派的。不过,我么们若深入探索,并以现代科学来考虑,就可以看到,永恒职分是全世界所有人的事业——不,是全宇宙生物的事业。
非永恒的宗教信仰可能始于人类的某个年代,然而,永恒的宗教历史却没有始端,因为它是与生物永为一体的。就生物来说,权威性圣典记载他是无生无死的《博伽梵歌》也说生物从来就不会诞生出来,也永不会死去。他是永恒的,即使在短暂的物质身体毁灭之后生物仍继续存在。关于永恒的宗教这个概念的涵意,我们必须从这个词的梵文的字根意义去理解。达尔摩(dharma)意指与某一特定对象共存的东西,我们得出结论:热和光与火共存,没有热和光,〃火〃字就没有意义。同样地,我们必须去发现生物的本质,那常与他相随的部分就是他永恒的属性,而这永恒的属性就是他的永恒宗教。萨拿坦•;哥斯瓦米曾询问圣主柴坦尼亚•;摩哈帕布,生物的法定构成地位如何,主回答说:〃生物的法定地位是为至尊人格神服务。〃如果我们分析一下圣主柴坦尼亚这段话,我们很容易地便看到每一生物都在恒常地为另一生物服务。一种生物以多种职分为其他生物服务。这样,生物便享受生命,低等的动物象仆人一样为人类服务。甲服务乙主人,乙为丙主人服务,丙又服务于丁主人,如此以往。在这些情形之下,我们看到,朋友为朋友服务,母亲为儿子服务,妻子为丈夫服务,丈夫为妻子服务,等等。如果我们这样追踪下去,就会发现,在生物的社会中,生物无一例外地都在从事服务这项活动。政治家发表宣言,以便公众相信他的服务能力。选民若认为他能对社会作出有价值的服务,便会投他一票。店主为顾客服务,工匠为资本家服务,资本家为家庭服务,家庭则以永恒生物的永恒职责为国家服务。由此可见,生物无例外地要服务于其他的生物,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提出结论:服务是生物的恒常伴随,作出服务是生物的宗教。
然而在某特定的时间和环境下,人们声称有某种信仰,因而自称是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徒或其他宗派的追随者。如此,这些称号均非永恒的宗教,一个印度教徒可能改变信仰而成为一名穆斯林,或者一位穆斯林可能改变信仰而成为一名印度教徒,基督徒或也会改变信仰等等。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宗教信仰的改变并不影响作出服务的永恒职分。印度教徒、穆斯林或基督教徒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他人的仆人。所以,信奉某种信仰并不等于已置身于永恒的职分之中。从事服务才是永恒的宗教(Sanatana…dharma)。
事实上,我们通过服务便与至尊主联系在一起,至尊主是至尊的享受者,我们生物是他的仆人。我们之所以被创造,就是为了他的享受。如果我们和至尊人格神一道共同参与那永恒的享乐,我们就会快乐,不然,我们得不到快乐。独立的快乐是不可能的,正象不跟胃合作,身体的各个部分便不会快乐一样。不为至尊主作超然的爱心服务,生物便不可能快乐。
《博伽梵歌》不同意崇拜不同的半神人,或为半神人服务。第七章第二十节说:〃那些智慧被物质欲望窃取了的人,崇拜半神人,且依照他们自己的本性,遵行特定的规则。〃
这里明白地揭示出那些受欲望操纵的人,不是崇拜至尊主奎师那而是崇拜半神人。当我们提到奎师那的圣名时,我们并非指任何宗派的名字。奎师那的意思是最高的快乐,所有经典都说,至尊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