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道拉特·芮斯,一个印度学生。他和我住在同一栋楼,来问考试的方式。”
“他到你的屋里就是为这事吗?”
“是的。”
“那时试卷在你的桌子上吗?”
“是的,不过我记得是卷起来的。”
“可以看出来那是清样吗?”
“有可能。”
“你的屋子里没有别人?”
“没有。”
“有人知道清样要送到你那儿吗?”
“只有那个印刷工人知道。”
“班尼斯特知道吗?”
“他肯定不知道。谁也不知道。”
“班尼斯特现在在哪儿?”
“他身体不舒服,坐在椅子上,好象瘫了似的。我立即匆忙地来找你。”
“你的屋门还开着吗?”
“我已把试卷锁了起来。”
“索姆兹先生,那么可以这样说:翻弄试题的人是偶然碰上的,事先并不知道试卷在你的桌子上。”
“我看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微笑了一下,可是这个微笑令人费解。
他说:“好,我们去看看。华生,这不属于你的职业范围,不是生理的问题,而是属于心理方面的。不过,要是你愿意去,就去吧。索姆兹先生,现在请你吩咐!”
我们当事人的起居室正对着这座古老学院的庭园,庭园的地上长满苔藓。起居室的窗户又大又低,上面还有花窗棂。一扇峨特式的拱门后面有石梯,石梯已经年久失修了。这位导师的房间在第一层。另外三个大学生,分别各住一层楼。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福尔摩斯停住脚步,注视了一下起居室的窗户。然后,他走近这扇窗户,用脚尖站起来,伸着脖子往屋里探望。
我们有学问的当事人说:“他一定是从大门进去的。除了这扇玻璃窗以外,再没有别的开口了。”
福尔摩斯看着我们的当事人,微笑了一下,笑得有些奇怪,并且说:“哦,如果在这儿弄不清什么,我们最好还是到屋里去。”
这位导师打开屋门,把我们领进他的房间。我们站在门口的时候,福尔摩斯检查了地毯。
他说:“我想这儿不会有什么痕迹。天气这样干燥,很难找到。你仆人的身体大概已经恢复了。你说你让他坐在椅子上,是哪一把椅子?”
“窗口旁边的那把。”
“哦,是靠近这个小桌子的。你现在可以进来了。地毯我已经检查完了。我们再看看这个小桌子。当然,发生过的事情已经清楚了。这个人进屋后,从屋子中间这张桌子上一页一页地拿起试卷,拿到靠窗口的桌子上,因为假如有人从庭园走过来,从这儿一眼就可以看到,便于逃跑。”
索姆兹说:“实际上他跑不掉,因为我常常从旁门过来。”
“那很好!不管怎样说,这是他设想的。让我看看那三张清样。没有留下指纹!他先是拿过这一页去抄写的。这用了多长时间呢,快抄也不少于一刻钟。然后丢掉这一张,又拿起另一张。正在这个时候,你回来了,于是他急于跑掉,所以他没有时间把考卷放回原处。当你走进屋门的时候,听没听见石梯上有急促的脚步声?”
“没有,我没听见。”
“他急忙地抄写,把铅笔尖弄断了,不得不又削一次。华生,有意思的是:那支铅笔不是普通铅笔。它比普通铅笔粗,软铅,笔杆是深蓝色,制造商的名字是银白色的,笔只剩一英寸半长。索姆兹先生,如果能找到那样一支铅笔,也就找到了那个人。我还要告诉你,他的刀子较大而且很钝,这样你又有了一个线索。”
索姆兹先生被福尔摩斯谈的这些情况弄胡涂了。他说:
“别的我还能理解,可是铅笔的长短……”
福尔摩斯拿出来一小片铅笔木屑,上面有字母nn。
“你看。”
“不,我仍然……”
“华生,我过去常常低估你的能力。好,nn是什么意思呢?它们是一个字的末尾两个字母。你知道JohannFaber 是销路最广的铅笔商的名字。这不是很清楚了吗?铅笔用得只剩下了Johann字后面的一小段。〃他把小桌子拉到电灯下。〃我希望他抄写用的纸是很薄的,这样便能透过纸张在光滑的桌面上留下痕迹。唔,没有看见什么痕迹。从小桌子上找不到什么。现在看看中间的桌子。我猜想这个小球就是你谈的那个黑色的面团。形状略象金字塔,中间是空的。正象你说的,小球上还有锯末屑。啊,真有意思。桌面上还有刀痕——确切地说是划痕。开始的地方是划的痕迹,然后才是边缘不整齐的小洞。索姆兹先生,我非常感谢你使我注意这个案情。那扇门通到哪儿?”
“我的卧室。”
“出事以后,你去过吗?”
“没有,我直接来找你。”
“最好让我查看一下。多么漂亮的古色古香的屋子!请你先等一分钟,我检查完了地板你们再进来。噢,没有看出什么。这块布幔干什么用的?你在这块布幔的后面挂衣服。要是有人不得已藏在这间屋里,他必定藏在这块布幔的后面,因为床太低,衣柜又不够厚。我想可能没有人在这儿吧。”
当福尔摩斯拉那块布幔的时候,我从他那坚决而又机警的表情知道,他已经做好准备,以防万一。可是拉开布幔一看,除了挂在衣钩上的三、四套衣服以外,什么也没有。福尔摩斯转过身刚要走开,突然又蹲到地板上。
他说:“喂,这是什么?”
那是一小块金字塔形状的黑色东西,象腻子,和书房里桌子上的那块完全一样。福尔摩斯把它放在手心上拿到电灯下看。
“索姆兹先生,这位不速之客在你的起居室里和你的卧室里都留下了痕迹。”
“他到卧室里去干什么?”
“我想这很清楚。你突然回来,到了门口,他才发觉。他怎么办呢?无论做什么都会暴露他自己,所以他只好冲进你的卧室躲藏起来。”
“哎呀,我的上帝,福尔摩斯先生,你是不是说,我和班尼斯特在起居室谈话的时候,这个人一直藏在这里?”
“我是这样看的。”
“福尔摩斯先生,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我卧室的窗户了?”
“玻璃上面有花窗棂,框子是金属的,共三扇,一扇有折叶,可以钻进人来。”
“正是这样的。卧室对着庭园的一角,所以从外面看不到整个卧室。这个人也许是从窗户进来的,走过卧室,留下了痕迹,最后,发现门开着,便从门那儿跑掉。”
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摇了摇头。
他说:“让我们从实际情况着手。你说过,有三个学生用这个石梯,并且总是走过你的门前。”
“是有三名学生。”
“他们都要参加这次考试吗?”
“是的。”
“三个人里有没有人嫌疑较大呢?”
索姆兹犹豫不决。
他说:“这是一个很难答复的问题。没有证据不好轻易怀疑某一个人。”
“你说说你的怀疑,我来给你找证据。”
“那么,我简单地告诉你住在这儿的三个人的性格。三个人中住在最下面的是吉尔克利斯特,一位优秀的学生,也是个优秀的运动员,参加了学院的足球队和板球队,低栏和跳远他都得过奖。他是一个漂亮的、很有风度的男人。他父亲是名声不好的扎别兹·吉尔克利斯特勋爵,因为赛马破了产。这个学生很穷,但是他很努力,很勤奋。他是有前途的。
“住在中间一屋的是一位印度人,名字叫道拉斯·芮斯。他是一个性情安静但是难于接近的人,多数印度人都是这样,他学习得很好,不过他的希腊文差一些。他很稳健,办事很有条理。
“最上面住的是迈尔兹·麦克拉伦。他要是想学习,可以学得很出色,他是这所大学里最有才华的一个。但是,他任性,生活放荡。第一学年因为打牌的事他差一点被开除。这一学其他懒散地混过来了,对于这次奖学金考试他一定很怕。”
“那么,你怀疑的就是他了?”
'我还不敢这样说。但是,这三个人里面或许他是最有可能做这种事的。”
“很好,索姆兹先生,现在我们见见你的仆人班尼斯特。”
这个仆人个子不高,面色苍白,胡须剃得很干净,花白头发,年纪有五十多岁。自从试题的事打乱了他安静的生活,他还没有完全平静下来。由于紧张他那圆圆的面颊还在抽动,手指也在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