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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党。6 月18 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邓泽如、张继、谢持事先征
得蒋介石等同意,联名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弹劾书,并上书孙中山,
要他“督促中央执行从速严重处分,以维根本。”①弹劾书攻击说:“中国共
产党员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之加入本党为党员者,实以共产党党团在本
党中活动,其言论行动,皆不忠实于本党,违反党义、破坏党德,确于本党
之生存发展,有重大妨害。。。其违反纪律之处,尤为严重,关系巨大,不
敢忽视”②。弹劾书提出的所谓证据,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和青年团的三个文
件,以及《新青年》、《向导》、《民国日报·觉悟》刊登的批评国民党的文字。
兹将弹劾书所列三个文件照录如下:
中国共产党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摘录③“工人阶级尚未
强大起来,自然不能发生一个强大的共产党——一个大群众的党,以应目前
革命之需要。因此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决议,中国共产党须与中国国民党合
作,共产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曾感此必要,遵行此决
议。此次全国大会亦通过此决议。
“我们加入国民党,但仍旧保存我们的组织,并须努力从各工人团体中,
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真有觉悟的革命分子,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谨严我
们的纪律,以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之基础。我们在国民党中须注意下列各事:
(一)在政治的宣传上,保存我们不和任何帝国主义者任何军阀妥协
之真面目;
(二)阻止国民党集全力于军事行动,而忽视对于民众之政治宣传,
并阻止国民党在政治运动上妥协的倾向,在劳动运动上改良的倾向;
(三)共产党党员及青年团团员在国民党中言语行动都须团结一致;
(四)须努力使国民党与苏联接近,时时警醒国民党,勿为贪而狡的
列强所愚。
“我们须努力扩大国民党的组织于全中国,使全中国革命的分子集中于
国民党,以应目前中国国民革命之需要。。。目前的政治斗争,自然只是国
民运动,排除外力及军阀的运动。因此在劳动群众中须有大规模的国民运动
的宣传,扩充国民革命的国民党。
同时凡已了解国民革命之必要,要进而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当尽
量加入我们的组织,并当于群众中普遍宣传国民运动中拥护劳动阶级利益的
必要。”①《中央监察委员会弹劾共产党原案·(甲)呈总理文》。
②《中央监察委员会弹劾共产党原案·(乙)致中央执行委员会书》。
③1923 年6 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报告决议案摘
录:①①1923 年8 月25 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本团应努力协助中国共产党,‘扩大国民党的组织于全中国’;‘在劳动
群众中须有大规模的国民革命宣传,扩充国民革命的国民党’。同时大会提
出本团尤须注意强烈的国民运动宣传,以促进国民革命的行动(如示威及政
治罢工等)”。
“本团团员加入国民党,当受本团各级执行委员会之指挥。但本团之各
级执行委员会,当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及其各级执行委员会对于团员加入国民
党问题之种种指挥。本团团员在国民党中(1)应赞助中国共产党党员之主
张,与其言语行动完全一致;(2)本团应保存本团独立的严密的组织”。
同志们在国民党工作及态度决议案:①①载团刊第7 号(1924 年4 月
11 日),1924 年2 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我们的同志,在参与国民党每种组织每种工作时,应于该(项)组织
与〔或〕工作详细讨论办法,以为我们一致努力的根据;以免临时慌张分歧,
不能收良好之效果。
教育本党同志在国民党进行组织及工作的事,如关于开会报告议事,
表决分配工作,考核成绩,进行党员教育,向外活动方法等之教育事项,应
由区及地方委员会负其责任。”
“本党以后一切宣传、出版、人民组织及其他实际运动,凡关于国民革
命的,均应以国民党名义,归为国民党的工作。此因(一)可减省人力财力。
(二)可使国民党易于发展。(三)可使各种努力的声势与功效比较扩大,
而且集中。但对于我们所认为必要事项,而国民党不愿用其名义活动的,仍
作为本党独立的活动。在发展国民党组织之时,关于本党之发展,当然不能
停止。”
这几个文件,即使是今天重读,也毫无理由否认它们是有利于国共两
党合作,有利于国民革命,对共产党和国民党各自的发展都是有益的。
第一、中共中央指示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员、青年团员,要保持自己
组织的独立性,接受本党的领导,并须努力从工人阶级和国民党左派中,吸
收有工人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加入本党,建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的基础,以
适应国民革命的需要。中共中央指示自己的党员在国民党工作中要注意达到
良好的效果。有些工作,用国民党名义去作而能收到良好效果,就用国民党
名义去作;有些工作,虽有利于国民革命,但国民党不愿以其名义进行活动
的,则共产党以独立活动进行。总之,一切以对国民革命有利,而又不影响
国共两党的合作关系为准则。
第二、鉴于国民党在以往奋斗的历史过程中,曾经有与反动势力进行
妥协的事实(即使在当时,孙中山仍谋求与奉系张作霖、皖系段祺瑞合作,
组织孙、张、段三角联盟,以对付直系曹锟、吴佩孚),有过革命不彻底的
倾向,因此,中共中央指示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在政治上保
持不与任何帝国主义和军阀势力妥协的坚定立场,阻止国民党在政治运动上
妥协的倾向,贯彻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努力扩大国
民党组织于全中国,使全中国的革命分子集中于国民党,以完成国民革命。
与此同时,吸收那些既赞成国民革命,又信仰共产主义的分子加入共产党,
这只能促进国民革命,而无任何害处。
无论在字面上,还是在实质上,这些文件都不能成为右派弹劾书指控
中国共产党“违反党义”、“破坏党德”、在国民党中组织中共“党团”活动
的证据。邓泽如等人以这些堂堂正正的文件,诬蔑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员和
青年团员“已失其为本党党员之实质与精神,完全不忠实于本党,且其行为
尤不光明”,“可谓阴狠极矣”等等罪名,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至于《新青年》、
《向导》和《民国日报·觉悟》所刊载的批评国民党的文字,乃是两党合作
过程中正常的互相批评和监督,绝对没有右派所攻击的“党团行于内,言论
发于外”,“已摧破合作之界限,而妨害合作之精神”。恰恰相反,如果两党
之间只有一味的无原则的奉承恭维,而没有为了实现国民革命这一共同目的
所进行的必要的批评监督,那么,这种合作是不会巩固,也不会持久的。
右派弹劾共产党案一出,汉口、北京、上海、广州、港澳等地右派势
力纠集成伙,纷纷上书,攻击“跨党”的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言词恶毒,
气焰嚣张。国民党上海执行部青年部秘书、上海大学英国文学系主任何世桢
为首的右派二十人,上书孙中山,说:“中央执行委员中,颇多共产党员及
倾向该党之人,以之解决此案,万无正当办法,望我总理念本党数十年缔造
之艰难,不容少数人破坏于一旦,毅然主持。”①上海的喻育之等八十多名
右派致电孙中山,要求“命令共产党员全数退出本党,并予倾向共产党者以
严重制裁。”②在此期间,上海、北京、武汉、广州、香港、澳门等地右派
分子,相继提交“弹劾”共产党的议案达百余件,并印发了反对国共合作的
《护党周刊》。广州《民国日报》、《民权旬报》,北京《民生周报》等,也出
现了“清党”的叫嚣。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1924 年提交中央执行委员会
的十件议案中,竟有四件是反对国共合作的。①何世桢等呈中山先生请斥
退共产党人。
②上海《时报》1924 年8 月4 日。
面对右派的猖狂的反共分裂活动,忠诚于国共合作事业的中国共产党
人和左派国民党人,不能不奋起反击。6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