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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然后转过身去让我们三人看。
金黄的头发,蓝色的发带,蓝色的连衣裙。我的心猛跳了两下,或者是猛然软了两下也说不定,原来瑞兰德的背影也能让如此震憾……
我们在大厅忙活了一个小时,终于将那些东西分配均匀了,零食、发带、面具、哨子、油画、木雕水车、驱蚊药这些统统归瑞兰德所有,而我,仅分到了一把防身用的黑铁匕首,除此之外,就剩那条没拿出来的裤衩了。
这女孩,怎么比我妹妹还狠呢?55555555
生活一旦安定下来,日子就过得快起来。
一个星期后,我的木工技艺提高不少,反正金蛇剑是不会再从我手中出现了。街坊邻居我也差不多都熟了,见了面他们都会亲切地和我打招呼,自然是以招手微笑的方式。他们对我的称呼我也快明白过来了,应该黑发小子或者黑发娃儿什么的……
这条街上没有与我年纪相仿的人,隔条街有那么三四个。可能是他们的风俗,竟然都留着胡子,整得跟三十好几似的,只能从他们的声音及他们父母的年龄来判断他们的真实年龄。我对这几人颇有好感,同龄嘛。
他们知道我又聋又哑,每次见面也只是微笑点头打招呼。这几人个个带剑,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但我却知道他们无非是装装样子,真到战场上可能一下就吓瘫了。这就跟我们社会刚兴BP机时每个小青年都争取弄一部别腰上差不多,未必真有啥业务,穷显摆,当年我也那样……不可否认,其实现在我还那样,因为我配把剑挂腰上的心一直在蠢蠢欲动。这就是传说中的臭味相投吧。
这天中午,我拿着瑞兰德爸爸帮我画的店旗,向邻街送一张小板凳。送完回来,只见前面一人背影十分熟悉,跑过去一拍她肩膀,那人转过身来,正是瑞兰德。我朝她一笑,看见她手中拿着空空的木盒,便知道她应该是刚给人送完东西要回酒馆。瑞兰德还是第一次大白天在街上碰见我,惊喜之下,笑得极为灿烂。她转过身来就正对着太阳了,一手遮在眼上,抬头笑着看着我。又咕哝了一遍那句我听了很多遍的话,便扯了扯我的胳膊,要我和她一起走。从这里我们还能同行一条街,如果我没有记错路的话。
此时将近午饭时间,街上并没多少人,我和瑞兰德就在安静的小街上并肩走着。我一米八的个子,瑞兰德可能将近一米七,比我矮半头。我故意走得离她近些,暗中比了比,觉得在我们两个都站着的情况下,她把头依在我肩上应该很合适,如果能有机会和她同坐火车的话,我一定要在她犯困时毫不犹豫地贡献出我的肩膀,那该多美啊……
正在我胡思乱想之时,那几个同龄的长胡子青年从一家店里出来,正好看到我们。四个人见了瑞兰德高兴得跟什么似的,立马精神起来,当时就年青二十好几……我直接被他们忽略了。瑞兰德见了他们也挺高兴的,看起来是儿时玩伴。瑞兰德介绍我这个“黑发(毛?)娃儿”的时候他们才想起来和我打招呼,热情地和我抱成一团,有个更逼真地在我背后拍了两下。我心说,这美女效应也太明显了吧,平时怎么没见你们跟我这么亲热啊。
不过,看到瑞兰德有真心喜欢她的朋友我还是很高兴的。何况这几个人笑起来爽朗大方,我并不讨厌他们。
(很想说〃我是很用心的在写这本书〃;但这里用心写书的何止我一个?所以这不能成为让书友收藏这本书的理由。那么;我用我的坚持来说话吧。我用自己的和少数几个朋友的鼓励做为动力吧。100天后;这本书会有40万字;到时候我会有更多的朋友吗?希望更多的人见证我的努力。希望更多的人看着这本书成长。)
第九章 敌意
又过了半个月,瑞兰德爸爸的手艺我算是彻底学会了,甚至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势头。对语言的学习,我也更上一层楼,知道了小镇叫沃斯坦,至于常用语,“板凳”、“擀面杖”、“刀片”之类自然不用说,就连“早上好”、“您吃饭了吗”、“快回去睡觉吧”这样的常用语我也能听懂并且说出来了……(汗)
和他们对话还是有相当难度的,他们一聊家常或者无规律地天南海北胡侃我就傻了,是以,我仍然是个聋哑人……我也装习惯了,在人前开口除了吃饭就是打哈欠,现在才知道就算是个哑巴也没什么,因为可以自己偷着乐。至于聋,则不是我能想象的,毕竟我其实能听到声音。
自从那天在邻街遇见瑞兰德之后,那四个长胡子青年对我态度大为改观。再见到我的时候都会很热情地和我拥抱,我将其理解为这是托了瑞兰德的福。这四人中只有泰格比我高点,而且颇为帅气,另有一人和我一般高,长相憨厚老实,叫桑杰斯,剩下俩是双包胎兄弟,都比我矮两公分,腰圆体壮,分别叫大山姆,小山姆。
这天刚送完东西,回店里的路上听到身边院墙里一阵“乒乒乓乓”声,好象有人在里面对打。我走到门口,大门半掩,从中间一米宽的空间向里看去,只见泰格和桑杰斯正在里面执剑对打。看他们表情凝重,而旁边观战的大山姆神色轻松,我就知道他们这是在练习。
我曾经暗中评估他四人战力,把桑杰斯排在了首位。此时实情正是如此,桑杰斯稳重冷静,总是先守后攻。泰格虽然攻势凌厉,但还没到能一招将桑杰斯制伏的程度,在他的攻势尽时,便只能被动格挡着桑杰斯挥来的重剑。打了片刻,泰格动作已经慢了下来,桑杰斯也微露疲态,但显然他比泰格更能坚持。
这时有人拍了下我的肩膀,将我吓了一跳,看得太入神,有人走到身边也不知道。转头一看,正是小山姆,可能他在我身边站了挺长时间了,看出我对击剑感兴趣,不由分说拉着我进了院子。
院子里的人见我们两个进来,都停下动作,朝我们打招呼。小山姆呜哩哇啦说了一阵,然后指指我,那意思好像是说我在外面看了很久了,要找个人和我练练。
泰格朝我一笑,便走过来将剑交给我,把我推向院子中间。老子打群架的时候你们还在拿着竹竿当马骑呢,跟我练,你们还嫩了点。我敢肯定,真正性命相搏他们没一个是我的对手,可要说到比剑,我还是歇了吧。就算是我近视到和我妹妹一样,我也看得出来他们打得有板有眼,如何发力,如何上步,如何格挡,如何借助腰力等等等等都很有讲究,让我一个毫无经验的人去和他们比剑,简直是开玩笑。
我连忙推辞,马上就从场中走出来要将剑还回去。这时桑杰斯笑着收了剑,走到大山姆身边,将他推到了场中。我看换了个比我矮的,胆气没来由为之一壮,又被泰格他们推搡几下,推辞不过,只得来到场中。他们用的铁剑都是没开锋的,被砍到也不会受伤,只要小心点不被刺到就行。
我和大山姆拉开架势,在院中一边对视一边绕圈走。我会打群架,会用板砖,甚至会用片刀,可就是不会用剑,我还深刻地记得在网吧里用钢剑把右手迸伤的经历。凭着自己有些打架经验,我才敢站在场中来试试自己的斤两。
转了两圈我就不耐烦了,朝大山姆急奔两步,一剑斩向他胸口。
我这一剑又狠又快,携着风声,看得旁边观战的三人不住点头微笑。当我自己也为这一剑满意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大山姆既不挡也不避,反而朝我冲来。我正考虑要不要收力时,大山姆左手已经扬了起开,“咔嚓”一声将我的剑锋抓住,他左手上竟然戴着一只金属丝手套,我微一错愕,等反应过来时,他右手剑尖已经架在我膊子上。
我当时那叫一个气,敢情刚才那三人是笑我上当了,这不逗我玩吗?对付我一个新手还耍诈。我生气把剑摔在地下,掉头就走。
泰格和桑杰斯连忙过来拉我,一边比划着向我道歉,一边笑骂大山姆。大山姆可能也觉得不好意思,红着脸过来跟我陪罪。我也不是那拿得起放不下的人,自嘲地笑了一下,轻轻一拳打在大山姆肩膀上,表示我已经不生气了。然后我比划着自己有事得先走,他们将我送到门口,又回去练剑。
我刚走了没几步,便听到从院子里传来四人的大笑声,还听到有人提我的名字。我当时就沉下脸来,向店铺疾走。
亏我还拿他们当朋友,竟然从头到尾都在耍我!如果我真是聋哑人,说不定就这么被他们一直骗下去了。
PS:呃,在这里说些题外话。最近因为写小说的原因,就没怎么玩dota,结果我dota水平大降,每天晚上玩一盘,连着输了好几天,被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