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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他才回家去。他父亲从奥克派克写信给他,要他到法庭接受陪审团的审判,要他承认自己打死了那只苍鹭。但是因为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的。厄内斯特在波恩市的法庭上对法官述说了那件事的经过。法庭判决罚他十五元。厄内斯特缴了罚金,怀着受了惩罚,郁郁不乐的心情回到农场去帮忙收捡干草。劳·克莱拉罕听了故事乐得很开心。后来他写道,“可惜当时我不在那里,你从农场跑出来,住在迪尔华兹家里时情况怎样呢?”厄内斯特把事情看得很严重。他认为他吃了官司,他是个坏孩子。在他后来的生活中,他认为巡边员是最可疑的。随着他年龄的增大,此事在他记忆里越来越明显。当他五十多岁的时候,还一本正经地对一位英语教授说,曾经有两个巡边员在密执安到处追捕他。谢天谢地后来幸亏没被送进劳教学校。他还根据这件事写了一个充满孩子气的故事。在故事中,两个巡边员喝醉了威士忌,彻夜不眠,守在温德米尔他家的门口,他和妹妹松尼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仓惶跑到荒野去。
一九一五年整个秋天,厄内斯特作为候补队员参加菲普非尔德轻型足球队。他们集中练习的地方离他家有三公里。每次练完足球,他总感到很疲倦,不能学习。他严格地按规定进食他自称之为——中和食品的东西,以保持体重不低于一百三十五磅。此时,他发觉学拉丁文比踢足球容易些。“拉丁文cicero叫烟斗,”他写道,“现在即使反剪双手,我也能写。”不久前,他在古代史考试中得一百分的成绩。但他仍然喜欢步行和打猎,胜于足球赛和学习。每个星期六上午他最爱好的活动之一是到第普灵河对面大草原的捕猎场去狩猎,那个地方在他家的西面大约两公里远。猎场的主人渥利斯·伊万斯经营该猎场主要目的在培殖野生动物。尤其是雉。那次他闯进猎场,第一次打死一只雉。后来他回忆起那件事,仍然觉得很奇妙。当时那只野鸡格格地叫着朝多刺的灌木丛上面飞去,乱拍乱跳猛力挣扎,接着掉了下来。他等到暮色降临才壮着胆子把野鸡带回家去。“那只野鸡又肥又大,一身肉,”他后来写道,“把鸡藏在衬衣里胸口处,它那长长的尾巴就横搁在腋窝里,趁黑沿着吉卜赛人常把大车停歇在路边过夜的泥土路(即北大街)慢慢向城镇走去。”
一九一六年春,厄内斯特练习拳击的热情很高。他年纪虽小,身体却很高大。由于每年夏天在农场里劳动,他身体很棒。他的性格有点怯强凌弱,这是从他的拳头同别人教量的过程中产生的。有一个时候,他利用他家的音乐室作为拳击场,带一大班同学(其中有许多年龄比他小)到那里一打就是好几场。当他们的拳击练习变成殴斗时,葛莱丝就把他们赶走。于是,他们练习拳击的地点便转移到汤姆·库塞克地下室的小体育房,有时他们也在外练打。“我记得在大草原后面北尤克里德八百二十二号同厄里尔比赛拳击时,”他的亲热朋友劳·克莱拉罕写道,“厄内斯特把对方打败。”后来厄内斯特常常提起他十六岁之前向芝加哥职业拳击家学习拳击的事。他的拳路和秘诀分别从他的导师(他是这样说的)山姆·兰福德、杰克·布莱克本、埃迪·麦克哥蒂、托米·吉朋、杰克·迪龙以及哈里·格雷勃等那里学来的。课程的练习都是在象基德·霍华德或者弗伯和费瑞蒂的体育馆内进行的。厄内斯特让听他讲述的人相信,他的视力不好是被他的对手暗算的结果(如在皮手套上粘松香,松弛的带子拍打他的眼球),他还令他的听众确信他所说的是真的。在他的性格上,他有喜欢炫耀自己的一面,也有自重虚心的一面。他从炫耀自己,夸夸其谈中暗暗取乐。这样也有助于提高他的声誉,让听众相信并赞扬他是个出类拔萃的演说家。迄今没有任何资料可以证明他当时或后来曾在芝加哥学习拳击。归根到底,正是他,在五岁的时候,设法让他的外祖父相信他赤手空拳拦住一匹正在飞奔的野马。唯一能证明这一情况的是,他曾在他母亲的音乐室里,以及在汤姆·库塞克的地下室体育房和在大草原后面北尤克里大街八百二十二号汤姆的家里练习最基本的拳击技术。
另一方面,由于他对拳击有兴趣,他抽出几个星期六上午到弗伯和费瑞蒂以及基德·霍华德等人家里观看拳击是怎样进行的。在那里,他若认真听一听老守场人讲述的情况,就可以作为新篇故事的良好素材。四月份,当他的拳击欲望达到狂热程度的时候,他最早的一篇短篇故事刊载在一张地方报纸《Tabaja(书板报)》上。《关于颜色的问题》是由一个拳坛老将给青年人讲述的一个幽默的故事。故事开头的几句话,读起来就象是厄内斯特星期六上午到芝加哥体育馆那里学来的话一样。“‘嗬,你没听说过佐·甘斯的第一次拳击比赛吗?’老鲍勃·阿姆斯特朗边说边把一只手套戴上。‘是这样,孩子,我正在给他上课的那个小伙子使我想起了毕·斯卫德。此人最会搞阴谋,我们便从中取利,’”老鲍勃接着讲起他有一次给个轻量级拳击赛做裁判。比赛的人是蒙塔纳·唐摩根对佐·甘斯——一个黑人。他断定唐摩根会赢,下了大笔赌注,并雇佣毕·斯卫德站在拳击场一边的幕布背后,等唐摩根把对方推到那个地方的时候,毕·斯卫德就用垒球拍将佐·甘斯击倒。可是斯卫德这一次却打错了人,于是比赛结束后,老鲍勃狠狠地把斯卫德整了一顿。‘你怎么搞的,要你打黑人,你却打了白人?’他恶声恶气地说。‘阿姆斯特朗先生,’斯卫特回答说,‘我得了色盲症。’”
《关于颜色的问题》这篇故事,后来登在学校的文学小报上。这是他登在这个小报上的第二篇故事。第一篇是在二月份发表的。那是一个关于在北部森林里布设陷阱残杀别人而进行自杀的骇人听闻故事。故事说一个名叫彼尔的克里印第安人认为他的白人朋友偷了他的钱包,于是在他朋友经常往来的道路上布设了陷阱企图残杀他。后来他发现他的钱包是被松鼠拖走的,他立即飞奔前往搭救他的白人朋友。可是,已经太迟了。当他到达那里时,看到血迹斑斑的雪地里,留下了一串恶狼的爪印。两只象中世纪民歌里唱到的“大渡鸦”正在啄食他朋友残骸上的肉。彼尔震惊不已,也纵身跳入捕熊的陷阱。这就是“自然神”①的裁决,因为他不信任他的朋友。正如故事结尾时所说的,他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省得让饿狼来吞噬他。
①北美印第安人所信仰的神。
厄内斯特在写作短篇小说的同时,还给学校的《特拉伊兹》周报写通讯报导。他的第一篇署名文章在一月份发表,报导芝加哥交响乐团演出的实况。二、三月份他连续报导了汉娜俱乐部活动的情况。这个俱乐部是学校举办的,成员有来自芝加哥及其郊区。许多人是抱着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希望而来的。但是生动活泼的现实生活更加吸引厄内斯特。一九一六年春他写了一篇很出色的报导。文章说,那年五月的一个夜晚,在自来水厂附近的一口塘旁边,有人正要跳水自杀。一个名叫里曼·华盛顿,厄内斯特的一个拳友,见状立即跳入水中将那人救上岸来。“警察局和公共社会福利服务部都高度赞扬里曼·华盛顿救人于危急之中的英勇行为,”厄内斯特写道,“在被接见时,里曼·华盛顿说,如果此事会带来什么不良后果的话,那便是我大衣口袋掉失了为书板报Tabaja撰写的笑话资料。”
厄内斯特的爱好现在已从拳击和写消息报导转向划独木舟——乘坐大型独木舟,在月光皎洁的夜晚,沿第·普灵斯河划行。他的同伴大多数是男同学,但是有几次带着弗朗西斯·柯特丝同行。弗朗西斯现在取代了朵拉斯·戴维斯同厄内斯特相好。他是在四月份演出三幕歌剧“玛萨”的时候结识她的,当时弗朗西斯也参加了演出。厄内斯特在舞台前乐队池里拉大提琴,他的眼睛时时离开乐谱去看弗朗西斯。他的一个很有画漫画天才的朋友阿尔·东安,当即给他画了一幅一个两眼斜视的人的讽刺漫画,上面还写着:“厄内斯特正在看弗朗西斯姑娘。”厄内斯特不好意思邀请弗朗西斯去参加五月十九日学生舞会。“厄内斯特和玛丝琳一起去参加舞会,”他妈妈后来写道,“虽然玛丝琳当时还有别的约会。”但到了月底,玛丝琳、弗朗西斯、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