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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我不能为君住宿,可至未时令就。”正元及时并了,素大惊曰:“诚好秀
才。”其弟正藏亦举秀才,苏威监选。时射策甲第者合奏,曹司难为别奏,抑为
甲科。正藏诉屈,威怒,改为丙第。正伦亦举秀才。隋世天下举秀才不十人,而
正元一门三秀才。
按:常贡者,不分优劣,随例铨注之人也。举秀才者,文才杰出,对策高第
之人也。隋虽有秀才之科,而上本无求才之意,下亦无能应诏之人,有一二,
则反讶之,且嫉之矣。杨素苛酷俗吏,宜其疾视如此;苏威儒者也,亦复沮抑正
藏。士生斯时,何其不幸邪!
治书侍御史李谔以选才失中,上书曰:“自魏之三祖,更尚文词,忽君人之
大道,好雕虫之小艺。下之从上,有同影响,竞骋浮华,遂成风俗。江左齐、梁,
其弊弥甚,贵贱贤愚,唯务吟咏。遂复遗理存异,寻虚逐微,竞一韵之奇,争一
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惟是风€之状。代俗以此相高,
朝廷据兹擢士。禄利之路既开,爱尚之情愈笃。於是闾里童昏,贵游总,未窥
六甲,先制五言。捐本逐末,流遍华壤,递相师祖,浇漓愈扇。及大隋受命,圣
道聿兴。是以开皇四年,普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其年九月,泗州剌史
司马幼之上表华艳,付所司理罪。由是公卿大臣咸知正路,莫不钻仰坟素,弃绝
华绮,择先王之令典,行大道於兹代。如闻在外州县,仍踵弊风,选吏举人,未
遵典则。至於宗党称孝,乡曲归仁,学必典谟,交不苟合,则摈落私门,不加收
齿;其学不稽古,逐俗随时,作轻薄之篇章,结朋党而称誉,则选充吏职,举送
天朝。盖由县令、刺史未行风教,犹挟私情,不存公道。臣既忝宪司,职当纠察。
若闻风即劾,恐挂网者多,请敕诸司普加搜访,有如此者,具状送台。”
炀帝始建进士科。
●卷二十九·选举考二
○举士
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
乡贡,皆升於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俊士,有
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
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
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举选不繇
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於州县。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
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耆艾叙长少焉。既至省,皆
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於考功员外郎试之。
凡秀才,试方略策五道,以文理通粗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为及
等。凡明经,先帖文,然後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亦为四等。凡
《开元礼》,通大义百条、策三道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策通二者及第,散、
试官能通者依正员。凡《三传》科,《左氏传》问大义五十条,《公羊》、《
梁传》三十条,策皆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第。能通一史者,白身视五经、
《三传》,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凡史科,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
通七,策通二以上为第。能通一史者,白身视五经、《三传》,有出身及前资官
视学究一经,三史皆通者,奖擢之。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
《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
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凡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
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凡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
十条,通十八为第。凡算学,录大义本条为问答,明数造术,详明术理,然後为
通。试《九章》三条,《海岛》、《孙子》、《五曹》、《张邱建》、《夏侯阳》、
《周髀》、《五经算》各一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
试《缀术》、《缉古》录大义为问答者,明数造术,详明术理,无注者,合数造
术,不失义理,然後为通。《缀术》七条、《缉古》三条,十通六,《记遗》、
《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落经者虽通六不第。凡弘文、崇文生,试一大经、
一小经,或二中经,或《史记》、《前》、《後汉书》、《三国志》各一,或时
务策五道,经、史皆试策十道,经通六,史及时务策通三,皆帖《孝经》、《论
语》共十条,通六为第。凡贡举非其人者、废举者、校试不以实者,皆有罚。其
教人取士著於令者,大略如此。而士之进取之方,与士之好恶,所以育材养士、
招徕奖进之意,有司选士之法,因时增损不同。初,秀才科等最高,有上上、上
中、上下、中上凡四等,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废绝。高宗时,
刘祥道上疏言:“唐有天下四十年,未有举秀才者,请自六品以下至草野,蕃加
搜访,毋令赫赫之辰,斯举遂绝。”开元二十四年以後,复有此举,其时进士渐
难,而秀才本科无帖经及杂文之限,反易於进士。主司以其科废久,不欲收奖,
应者多落之,三十年无及第者。天宝初,礼部侍郎韦陟始奏请有堪此举者,令官
长特荐,其常年举送者并停。自是士族所趣向,唯明经、进士二科而已。
凡举司课试之法: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开唯一行,裁纸为帖,
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或得五,或得六为通。後举人积多,
故其法益难,务欲落之,至有帖孤章绝句,疑似参互者以惑之,甚者或上抵其注,
下馀一二字,使寻之难知,谓之“倒拔”。既甚难矣,而举人则有驱县孤绝、索
幽隐为诗赋而诵习之,不过十数篇,则难者悉详矣,其於平文大义,或多墙面焉。
秀才之科久废,而明经虽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则甲、乙二科。自武
德以来,明经唯有丁第,进士唯有乙科而已。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
倍之,得第者十一二。
其制诏举人不有常科,皆标其目而搜扬之。试之日,或在殿庭,天子亲临观
之,试已,糊其名於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与出身。开元以後,四
海晏清,士耻不以文章达,其应诏而举者多则二千人,少不减千人,所收百才有
一。
高祖即位,诏:“诸州明经、秀才、俊士、进士明於理体,为乡里称者,县
考试,州长重覆,岁随方物入贡。”
高宗永徽二年,始停秀才科。
上元二年,加试贡士《老子》策,明经二条、进士三条。
天后表曰:“伏以圣绪出自玄元,五千之文,实惟圣教。望请王公以下内外
百官皆习老子《道德经》,其明经咸令习读,一准《孝经》、《论语》,所司临
时策试。”从之。
永隆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言:“明经多钞义条,进士唯诵旧策,皆亡实
才,而有司以人数充第。”乃诏自今明经试帖十得六以上,进士试杂文二篇,通
文律者,然後试策。
武后载初元年二月,策问贡人於洛城殿,数日方了。殿前试人自此始。
致堂胡氏曰:“汉策问贤良,非试之也,延於大殿,天子称制,访以理道,
其事重矣。贡士既试於南宫,已精其较选,而又试之殿庑,是以南宫为不足信邪?
其先所第名必从而升降之,殆犹儿戏耳。故先正富文忠公请罢殿试,其说甚当,
然未能有行焉,无亦悦其名,以谓亲屈帝尊,策天下士,其α然为举首者,天子
所亲擢欤?夫南宫礼闱遴选文学卿大夫,使司衡鉴,严莫甚焉。以是为未也,重
复试之,於是上者或下,後者或先,前日所考,殆成虚设。古者明试以言,岂其
若是之劳且玩也?又况事始自僭窃乱淫之武后,可不革哉!”
按:致堂之言固善,然武后所试诸路贡士,盖如後世之省试,非省试之外再
有殿试也。唐自开元以前,试士未属礼部,以考功员外郎主之。武后自诡文墨,
故於殿陛下行员外郎之事。
右补阙薛谦光上疏言:“今之举人有乖事实,或明诏试令搜扬,则驱驰府寺,
请谒权贵,陈诗奏记,希咳唾之泽,摩顶至足,冀提携之恩,故俗号举人为‘觅
举’。夫觅者自求之称,非人知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