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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治汝南,今义阳郡),西荆河州二百五万(治历阳),南兖州二百五十万
(治广陵),雍州五百万(治襄阳),市绢、绵、布、米。使台传并於所在市易。
後魏孝庄时,秘书丞李彪上奏曰:“今山东饥,京师俭。臣以为宜折州郡常
调九分之二,京师都度支岁用之馀,各立官司,年丰籴积於仓,时俭则减私之十
二粜之。如此,人必力田以买官绢,又务贮钱以取官粟,年丰则常积,岁凶则直
给。”明帝神龟正先之际,自徐、扬内附之後,收内兵资,与人和籴,积为边备
也。
北齐河清中,令诸州郡皆别置富人仓。初立之日,准所领中下户口数,得一
年之粮,逐当州价贱时,斟量割当年义租充入(齐制:岁每人出垦租二石,义
租五斗,垦租送台,义租纳郡,以备水旱)。贵,下价粜之,贱则还用所籴之
物,依价籴贮。
後周文帝创制六官,司仓掌辨九之物,以量国用。国用足,蓄其馀,以待
凶荒,不足则止。馀用足,则以粟贷人,春颁秋敛。
隋文帝开皇十四年,关中大旱,人饥。帝幸洛阳,因令百姓就食,从官并准
见口赈给,不以官位为限。
隋文帝开皇三年,卫州置黎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通仓,转相灌注。
漕关东及汾、晋之粟,以给京师,京师置常平监。五年,工部尚书长孙平奏:
“古者,三年耕而馀一年之积,九年作而有三年之储,虽水旱为灾,人无菜色,
皆由劝导有方,蓄积先备。请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
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於当社造仓窖贮之,即委社司执帐检校,每年收积,
勿损败。若时或不熟,当社有饥馑者,即以此赈给。”自是诸州储峙委积。至
十五年,以义仓贮在人,多有费损,诏曰:“本置义仓,止防水旱,百姓之徒,
不思久计,轻尔费损,於後乏绝。又北境诸州,异於馀处,灵、夏、甘、瓜等十
一州,所有义仓杂种,并纳本州。若人有旱俭少粮,先给杂种及远年粟。”十六
年,又诏秦、渭、河、廓、豳、陇、泾、宁、原、敷、丹、延、绥、银等州社仓,
并於当县安置。又诏:社仓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
户不过四斗。
致堂胡氏曰:“赈饥莫要乎近其人。隋义仓取之於民不厚,而置仓於当社,
饥民之得食也,其庶几乎?储备如此,他日关中大旱,民犹不免食粟糠豆屑,帝
亲帅之如洛阳就食,况素无备乎!百姓知挤於沟壑耳。後世义仓之名固在,而置
仓於州郡,一有凶饥,无状有司固不以上闻也。良有司敢以闻矣,比及报可,委
吏属出,而文移反覆,给散艰阻,监临、胥吏相与侵没,其受惠者大抵近郭力能
自达之人耳,县邑乡遂之远,安能扶携数百里以就龠合之廪哉!能赈者其如此,
若逢迎上意,不言水旱,坐视流散,无矜恤之心,则国家大祸由此而起。如王莽
之末年,元魏之六镇,炀帝之四方,鱼烂河决,不可收壅矣。必欲有备无患,当
以隋文当县置社仓为法,而择长民之官,行恤农之政,其庶有瘳乎!
唐制,凶荒则有社仓赈给,不足,则徙民就食诸州。尚书左丞戴胄建议:
“自王公以下,计垦田,秋熟所在为义仓,岁凶以给民。”太宗善之,乃诏:
“亩税二升,粟、麦、粳、稻,随土地所宜。宽乡敛以所种,狭乡据青苗簿而督
之。田耗十四者免其半,耗十七者皆免。商贾无田者,以其户为九等,出粟自五
石至五斗为差。下下户及夷獠不取。岁不登,则以赈民,或贷为种,至秋而偿。”
其後,洛、相、幽、徐、齐、并、秦、蒲州又置常平仓,粟藏九年,米藏五年,
下湿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皆著於令。
开元七年,敕关内、陇右、河南、河北五道,及荆、扬、襄、夔、绵、益、
彭、蜀、资、汉、剑、茂等州,并置常平仓。其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二千贯,
下州一千贯。每籴具本利,与正仓帐同申。
二十二年,敕:“应给贷粮,本州录奏,待敕到,三口以下给米一石,六口
以下两石,七口以下三石;给粟,准米计折。”
二十五年,定式:王公以下,每年户别据所种田亩,别税粟二升以为义仓;
其商贾户若无田及不足者,上上豆税五石,上中以下递减,各有差。诸出给杂种
准粟者,稻一斗五升当粟一斗;其折纳糙米者,稻三石折纳糙米一石四斗。
天宝八载,凡天下诸色米都九千六百六万二千二百二十石。
和籴一百一十三万九千五百三十石:
关内(五十万九千三百四十七石)
河东(十一万二百二十九石)
河西(三十七万一千七百五十石)
陇右(十四万八千二百四石)
诸色仓粮总千二百六十五万六千六百二十石:
北仓(六百六十一万六千八百四十石)
太仓(七万一千二百七十石)
含嘉仓(五百八十三万三千四百石)
太原仓(二万八千百四十石)
永丰仓(八万三千七百二十石)
龙门仓(二万三千二百五十石)
正仓粮总四千二百一十二万六千一百八十四石:
关内道(百八十二万一千五百一十六石)
河北道(百八十二万一千五百一十六石)
河东道(一千五十八万九千百八十石)
河西道(七十万二千六十五石)
陇右道(二十七万二千七百八十石)
剑南道(二十二万三千九百四十石)
河南道五百八十二万五千四百一十四石:
淮南道(六十八万八千二百五十二石)
江南道(九十七万八千八百二十五石)
山南道(十四万三千八百八十二石)
义仓粮总六千三百一十七万七千六百六十石:
关内道(五百九十四万六千二百一十二石)
河北道(千七百五十四万四千六百石)
河东道(七百三十万九千六百一十石)
河西道(三十八万八千四百三石)
陇右道(二十万三十四石)
剑南道(百七十九万七千二百二十八石)
河南道(千五百四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三石)
淮南道(四百八十四万八百七十二石)
江南道(六百七十三万九千二百七十石)
山南道(二百八十七万一千六百六十八石)
常平仓粮总四百六十万二千二百二十石:
关内道(三十七万三千五百七十石)
河北道(百六十六万三千七百七十八石)
河东道(五十三万五千三百八十六石)
河西道(三万一千九十石)
陇右道(四万二千八百五十石)
剑南道(万七百十石)
河南道(百二十一万二千四百六十四石)
淮南道(八万一千一百五十二石)
山南道(四万九千一百九十石)
江南道(六十万二千三十石)
二十八年,敕:“诸州水旱,皆待奏报,然後赈给。道路悠远,往复淹迟,
宜令给讫奏闻。”
天宝六载,太府少卿张奏:“准敕节文,贵时贱价出粜,贱时加价收籴。
若百姓未办钱物者,量事赊粜,至粟麦熟时徵纳。臣商量,其馀粜者,至纳钱日
若粟麦杂种等时价甚贱,恐更回易艰辛,请加价便与折纳。”
自太宗时置义仓及常平仓,以备凶荒。高宗以後。稍假义仓以给他费,至神
龙中略尽。元宗复置之。其後,第五畸请天下常平仓皆置库,以蓄本钱。至是,
赵赞又言:“自军兴,常平仓废垂三十年,凶荒溃散,馁死相食,不可胜计。陛
下即位,京城两市置常平仓官,虽频年少雨,米不腾贵,可推而广之。宜兼储布
帛。请於两都、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缗,下
至十万,积米、粟、布、帛、丝、麻,贵则下价而出之,贱则加估而收之。诸道
津会置吏,阅商贾钱,每缗税二十,竹、木、茶、漆十之一,以赡常平本钱。”
德宗纳其策。属军用蹙迫,亦随而耗竭,不能备常平之积。
贞观、开元後,边土西举高昌、龟兹、焉耆、小勃律,北抵薛延陀故地,缘
边数十州戍重兵,营田及地租不足供军,於是初有和籴。牛仙客为相,有彭果献
策,广关辅之籴,京师粮廪益羡。自是,元宗不复和籴於东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