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目录
我在美国当农民
到美国去
初到新大陆
西南角的唐氏农场
二大妈的故事
我在美国当农民
农场外的世界
边境上的朋友
一波三折考驾照
长城——金字塔在召唤
踏上环美之旅
逛赌城
夜走三州
内华达的青山
红色峡谷
人在旅途
血泪切诺基
风语者
孟菲斯邂逅猫王
从石河看内战
表哥是狗我是狼
老肯塔基
林肯诞生的地方
血胆巴顿
《考克斯报告》引发的胡思乱想
可爱的家
结束语
我在美国当农民
唐师曾 著
远行的激情(序)——李肇星
通过读唐师曾的文章,才认识这位年轻校友。他的文字里透射着青年人渴望探知外部世界的冲动,也洋溢着母校北大“民主、科学”和与时俱进的精神。
他“三令五申”要我为他的新书作序,颇令我为难。我也到过一些国家,却往往由于日程紧张,来去匆匆,无法细细体验。有这样深深的遗憾,还能给别人写海外经历的书作序?
但一翻开小唐的《我在美国当农民》,一股久违的田野气息扑面而来,竞令我忘记了上述问题。我想起山东老家那片曾给予我无尽乐趣的土地和弥漫其上的浓郁亲情,想起40多年前叔叔大爷们如何在田间细细梳理每一株禾苗,剔除每一根杂草……我自己则偷偷钻进学校附近的麦子地,写了小文章《越活越年轻的爷爷》,寄往大上海。爷爷是地道的庄稼人,也是乐于助人的业余乡村医生。全庄和方圆十里八里的人,都称他是个好老头儿。
小唐笔下的二伯是农学博士、美国农场主,可他依然保留着中国农民勤劳的本性,在地球的那一端奉献着中国人的才智。“他种菜从来不卖,一高兴就让别人随意摘菜吃……”这样的海外中国人给我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小唐在此之前还在世界知识出版社先后出版了《我从战场归来》、《我钻进了金字塔》和《重返巴格达》等书,现在这本《我在美国当农民》中的内容,对很多外交官来讲,是再熟悉不过的。小唐本人是很多使馆的常客,他与外交官相似的经历却结出了不同的果实。相比较而言,小唐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更多地把自己写了进去,客观世界成了他用之不竭的布景。他所写的东西因为他而更加真切,遥远的地方因为他而变得近在飓尺,纷乱的时事因为他而变得简明。
小唐也许永远都不会安分。海湾战争期间他穿梭于伊拉克、约旦、塞浦路斯、土耳其、埃及、以色列等国之间;战争之后辗转在中东采访,后来又去了美国。看来,他并不只是为了创作而上路,作品是他生活的真实记载,远行成了他的生活方式。他的文字并不过分推敲,他渴望展示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他的旅行不会结束,他的感受不会干涸。
催他远行的是激情,锚定他的也是激情。话里话外豪气冲天,字里行间渗透着对祖国的眷恋。这份情,这份爱,随着路越行越远而越来越浓。
这本书平实、质朴、明快。他把中国的青春与激情带出了国门,又把世界的缤纷与激情带回家乡。
愿他走得更远,看得更真,想得更深,写得更美。
名的米纳豪斯饭店,一间宽大的客厅至今停留在半个世纪前的伟大瞬间。阿拉伯兄弟把罗斯福、丘吉尔、蒋介石的照片并排供奉,把他们看成捍卫人类自由的三巨头。
一个国家的长远价值,是组成它的每个人的价值。一个人的脚跟只有站稳祖国后,才能目光远大放眼世界。
上个世纪末,我从地球上最伟大的农业国踏上超级大国的直接感受,简直就像农民进城。沃尔特。迪斯尼临终前说:“我天生是个实验者,直到现在仍不相信结局。”
从老长城到新大陆(自序)
中国人从知道USA 的那一刻起,就对这个遥远神秘的国度心存好感。“美国”者,美而、美妙、美好之国也,这与和我们一海之隔的日本把它称做“米国”有天壤之别。
我大伯、二伯都是“常青藤”博士,最终都埋在美国。作为事业有咸的科学家,他们一贯反对我这类狗屁记者对不甚了了的问题胡说八道。只有像我姑夫林耀华那样在哈佛得过博士、在燕京大学当过社会学系主任的名教授才有资格写美国,而我更该留在加州种地。
我的北大学长李肇星早就当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大使,同系师兄王缉思也已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所所长……他们对美国的研究肯定比我更全面、更深刻。而我这只“黄鼠狼都懒得咬的病鸭子”则比他们更平民、更自由、更随心所欲。
美国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单凭这一点就和我心有灵犀。在“消灭法西斯,自由属于人民”的二次大战期间,中国军队不仅在本土抗战,还进入印支、北缅和南亚,由此赢得全世界的尊敬。1993年我到埃及拜谒日签署《开罗宣言》而著名的米纳豪斯饭店,一间宽敞的客厅至今停留在半个世纪前的伟大瞬间。阿拉伯兄弟把罗斯福、丘吉尔蒋介石的照片并排供奉,把他们看做捍卫人类自由的三巨头。
一个国家的长远价值,是组成它的每个人的价值。一个人的脚跟只有站稳祖国后,才能目光远大放眼世界。
上个世纪末,我从地球上最伟大的农业国踏实超级大国的直接感受,简直就象农民进程。沃尔特。迪斯尼临终前说:“我天生就是个实验者,知道现在仍不相信结局。”
到美国去
蓝白颜色的国旗总让我毛骨悚然
一些有蓝白颜色的国旗总让我触目惊心毛骨悚然,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大概与儿时所受的惊吓有关。1966年抄家时我刚满5岁,“覆巢”的原因是打唐朝起列祖列宗就读书做官,一直到中华民国我爷爷才断了官脉。我爷爷秉承家风,尚古好旧,举五男五女,全部受过高等教育,其中两个是美国康奈尔博士,一个英国皇家植物园硕士,一个在美国,一个在台湾,可都与仕途无缘。
台湾的二姑、美国的二伯一直是我儿时与生俱来背负的沉重胎记。根据我当时的见识,他们应该像漫画大字报上的蒋介石、麦克阿瑟那样在太阳穴贴了狗皮膏药。1971年我二伯持加拿大证件绕道北京看望唐氏满门时,我小学的班主任还反复教导我:“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一定要对美帝国主义保持革命警惕。”我也暗自狠下决心,准备像保护辣椒的刘文学那样和二伯拼个鱼死网破,“用实际行动和反动家庭划清界限,争取早日加人红小兵”。其实我二伯长得一点也不像漫画上麦克阿瑟,活脱脱一个中国胖大老头儿,只是汗毛比我爸的粗重得多,大概是美帝国主义茹毛饮血的结果。
白、蓝本是清新灿烂的颜色,可在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漂亮的蓝、白一旦遭遇红色成为旗帜,就立刻使我战战兢兢。因为国民党反动派的青天白日满地红和美帝野心狼的星条旗都是这三种颜色的组合。我第一次见识美国国旗是二伯来信上的恐怖邮票,这些颜色张扬的家信必须经过“片儿警”老王的大手,用浓重的河南口音念给扫地出门的爷爷听。这些家信之所以必经捏在警察手里,全因为信封右上角的星条旗——革命红色与蓝白的奇异组合。人生的许多第一印象大概终生难以改变,一直到现在我也很难把海明威、爱迪生、爱因斯坦当做美国人。至今我对大胡子、尖下巴、目光炯炯的林肯总统的深厚情感也难以敬爱两字形容。
海湾战争期间,我单人独骑潜人巴格达,发现美国使馆的星条旗躲在围墙的蛇腹式电网后于子而立,原来除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之外,还有其他政治势力像我们当年那样仇恨美国。1993年夏,我第四次赴伊拉克采访时,美国驻巴格达使馆的财产已拍卖一光,破旧星条旗在风吹日晒下也早已成了名副其实的星条。到2000年我第五次访问巴格达时,美国使馆围墙上的星条旗早已不知下落。
在中东,星条旗是各种恐怖组织袭击的头号目标,其危险仅次于以色列蓝白相间的大卫星。贝鲁特的美国使馆早被汽车炸弹炸上天,伊朗、利比亚干脆就没有美国使馆。即使在东耶路撒冷,亲睹焚烧星条旗亦非难事。战争期间,我把五星红旗缝在摄影背心上当护身符,屡试不爽。可远在大洋彼岸的二伯却总是对五星红旗在中东动乱地区对我生命财产的保护力表示怀疑。一天,看完CNN 新闻的二伯突然感到“头号强国公民”的神圣使命,硬是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