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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真相的小男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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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到下午时,我就跟蜜蕊谈和了,我说,我不会再跟她要水果软糖,如果她答应不再看我的日记的话,而她也答应了。
    但我还是要把我的日记藏起来,以确保安全。

一月十六日  犯奸淫(二)
    今天我们又开始上圣经课了,当每次谈论到耶稣时,我总是很高兴,但谈到耶和华时,我就不喜欢了,因为我总认为耶和华是个恐怖的老绅士。

(评析) 人常说,小孩子总是纯真的可爱,所谓纯真,就是单纯的凭他的直觉说话,有什么就说什么,一点也不拐弯抹角。 
    小男孩说他喜欢耶稣,一点也没错,耶稣奉行「爱人如己」,确实是一个慈爱的化身,难怪他会喜欢!
    而圣经里的上帝,是一个喜欢人家恭维,有点自大,又有点喜怒无常的样子,难怪小男孩直觉的一点也不喜欢祂,并称祂是「一个恐怖的老绅士」了

    今天早上所谈论的都是有关耶稣行「割礼」的事,这个字我才刚从圣经里找出来,因为我忘了怎么拼。当然我得问葛丽芬老师(圣经课老师),究竟什么是「割礼」,但她说,她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她想大概是从baby的额头上割下一小块皮肤来,以形成一个印记,但蜜蕊说,那一定痛死了。
    后来我又问她,有关「犯奸淫」的问题,但葛丽芬老师只是涨红了脸,说等我们长大后,自然就会知道了 。
    「但至少您要告诉我们,您有没有犯过奸淫?」蜜蕊说。
    「我的天啊!亲爱的,当然没有!」葛丽芬老师急着说,然后整个人像只火鸡般的涨红了脸。
    「既然这样,至少您要告诉我们,到底那是什么意思啊!」蜜蕊说,「如果您不告诉我们的话,我们就自己去查字典。」
    「我不准你们做这样的事,」但葛丽芬老师说:「如果你们一定要知道的话,我宁愿自己告诉你们,当一个男人邪恶到想与一个已婚的女子结婚时,这就叫做犯奸淫。」
    「喔,是这样而已吗?」蜜蕊问道:「那您以前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
    当葛丽芬老师离开后,蜜蕊很不听话,马上就跑去查字典了,但她却完全不了解这个字的意思是什么,我也一样不懂!

一月十八日  日记盒
    早餐的时候,我向妈要求一个,我在玩具店里看到有钥匙的盒子,以做为我的生日礼物。
    当妈问我要这个盒子做什么时,我回答说要放我的日记。她笑笑的说,很好,如果我做个好孩子的话,就可以得到这个盒子。

一月二十日  舞蹈课
    今天我们去上舞蹈课,结果我又坠入爱河了,她叫做佛罗丽,有一张甜美的脸蛋和温柔的蓝色眼睛,蜜蕊说她十六岁了,我真希望能看到她哭泣。
    我今天晚上不是那么想睡觉,这样我就可以想她,假装她正在哭泣,而我将她轻轻拥在怀中,安慰她不要哭???

(作者原注:大约从四岁开始,我就常爱上年纪比我大很多的女孩,我总是想象她们处在很沮丧的情况下,而微小的我,则扮演安慰者的角色。有时候我陷入爱情当中,只因单纯的看到一个女孩或年轻女子在哭泣,无论如何,年纪与我相仿的女孩,从来无法挑动我心中的柔情)

(评析) 就如同作者自己所评析的,他从四岁起,就喜欢比他大很多的女孩,而每次当看到,或只要想到她们面带忧伤的含着眼泪,他就会忍不住的爱上她们!
    这种特质,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他早熟善感的心灵所导致的「多情」吧!只是这种「多情」,带有特殊的「爱怜」和「安慰」的情愫在里头,也带有一种,可以说是对世上苦难非常幽微的不忍吧!
    这可以从他对同年龄的小女生一点也不感兴趣看出。 
    因为小女生的哭泣,往往是幼稚的哭闹,而大女孩的哭泣,常常是被苦难折磨所导致的!

一月三十日  威尔先生
    威尔先生今天来访,还为我带来了一辆能在轨道上跑,很可爱的小火车。我很喜欢威尔先生,每次他来的时候,我们总玩的很愉快,而且他还会弹钢琴给我听,妈妈请他星期天到家里来吃饭,因为他的厨子病得很厉害,没有人能为他做一顿适合他的星期天晚餐。(威尔牧师是我父母亲常去教堂的负责牧师)
    我告诉威尔先生,我正在写日记,他说他自己也在写,当任何事情冲击到他时,他就把这件事记下来,他说,他并不是每天写日记的,因为写些诸如我几点起床,早餐吃了什么,上床睡觉等等的事情,是一件很愚蠢的事。
    我说,我也觉得这样做很愚蠢,因为写这些有什么用呢,他看起来很高兴,又继续说:「我真高兴你同意我所说的话。」
    我觉得这么做有点调皮,因为我没有告诉他,我在日记里真的写了一些那些愚蠢的事,不过我刚刚把那一部份涂掉了,这样日记看起来就好多了。
    汤米(猫咪)今天又在屋里大小便了,当爸爸进来的时候,我听到他说:「喔!这可是一点都不好玩,我们得摆脱那只猫呀!」我觉得好可怕,如果猫咪被送走了,我会很心痛的!

二月一日  犯奸淫(三)
    今天真是个可怕的日子,我和妈咪及蜜蕊到教堂去,他们在弹哀悼曲,并且一边唱着「让死者安息吧」,因为托马斯先生突然过逝了。我哭的很大声,所以妈咪叫蜜蕊把我带了出去。
    当我们出去的时候,蜜蕊大发脾气,因为她对艾莫利先生(教堂牧师)很着迷,并且一直要盯着艾莫利先生的睡衣看,虽然妈咪一再的告诉她,那不是真的睡衣,而是牧师服。
    威尔先生星期天晚上到家里来吃饭,可是我吃不下我的布丁,因为一件可怕的事才刚刚发生。
    因为威尔先生告诉爸爸说:「为什么蜜蕊愈来愈像她妈妈了,你不觉得吗?」在有人开口前,调皮的蜜蕊就随口说:「我想,如果我长大了像妈妈,您应该会想跟我结婚吧?」
    「喔,那当然!」威尔先生说。
    「我想,那是因为你真的想跟妈妈结婚的缘故!」蜜蕊更口无遮栏的说。
    「喔,那当然!」威尔先生还是这么说,但我看到他向爸爸使了个眼色。
    然后,蜜蕊又继续说:「喔,您这个不乖的男人,您犯了奸淫罪了!」
    这时马上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妈妈的脸红透了,并且马上把蜜蕊赶出房间,看了这种情形,我哭着说,这不是蜜蕊的错,因为葛丽芬小姐曾经在圣经课的时候告诉过我们,当一位男士如果想要娶一位已婚的女子时,这就叫做犯奸淫。
    这时,爸爸拉长了脸,说:「够了!」威尔先生拍拍我的背,说:「没关系,小绅士,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世界。」然后给我两便士明天买糖吃。
    可是一切还是很糟糕,而我也希望蜜蕊能表现的好一点,因为我不能忍受被责备,我想爸爸现在一定对我们感到很抱歉,因为喝完茶后,他跟我们在餐厅玩游戏玩得很高兴。

二月二日  看见耶稣
    昨天晚上,我又看到了耶稣,祂站在我的床前对着我微笑。
    祂的光芒看来如此的美丽,全都是金色、粉红色、蓝色、绿色、黄色,就像我们从窗外所看到的彩虹一样的颜色。祂看着我,像是要安慰我昨天所受的委曲一样。
    祂有着最甜美的蓝色眼睛和长长的棕色头发,而且祂让我感觉到如此的快乐,这已是我第三次看见祂了,但我却希望祂能常常来。

(评析) 耶稣的出现,显然抚慰了这个小男孩的心灵,而小男孩也确实的喜欢祂。
    不只是因为祂所展现的「光」,主要的是,慈爱本身就具有一种力量,可以抚慰人们的悲伤、惶恐、不安和犹豫,一个具有慈爱这种特质和力量的人格(或神格),谁不喜爱呢?
    只是,所谓耶稣,即非耶稣,是谓耶稣!
    所有具有慈爱特质的人(或神,或某种存在),不就是耶稣,或就是菩萨,或其化身吗?
    在后面,读者自然就会明白,所谓耶稣出现的意涵了!

(作者原注:就我记忆所及,我一直具有所谓的「第三眼」,能够看到所谓的灵魂和人们身上的「气」或「光芒」,但我从来不知道有所谓的「第三眼」,并且认为,这应该是每个人天生都具有的能力,就像我们的五种感官能力一样。就是由于这样的认知,认为每个人都应该看见如我所看到的这一种想法,常将我陷在困境中,就像这本日记里所呈现的。
    在我年幼的岁月中,每当我提到「看到东西」时,结果总是换来父母亲包容的微笑,认为这全是我孩童的幻想,但稍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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