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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
既然如此,大主教劳德等早应该适应潮流,对信教自由让步。为什么又有他们的阻挠,使历史的展开延迟了约近50年?
这一方面固然由于劳德等缺乏眼光,另一方面,则是当时社会环境的客观条件使他们仍旧坚持旧时代的体制。我们再看布罗代尔所说的话:“任何一个古代结构组成的社会一开金钱使用之门,就会失去已经获得的平衡。迄今没有合适掌握着的力量就会被放纵,新的交换方式,对少数的人有利,对其他的否定,使各种事物处于混淆状态。”
我们综合这两种观点,即可以看出旧社会拒绝改造,大部分是由于内部之因素不能公平而合理的与外界新因素自由互动(金钱总是交换之媒介)。这种缺乏互动(interchangeability)。的弱点迫使它用宗教的名义,施展一种对经济生活紧束性的限制,构成对本身的掩护。因为它借道德上最高的和最后的名义作主,不容辩驳。只要能达到抗拒新经济力量于门外之目的,这种自卫的手段不一定要彰明较著。对命定论作不同的解释,或强迫荷兰工人到英国教堂做礼拜,又像荷兰的教堂一度拒绝供给放贷者圣餐,或不给予他们大学学位(详第三章),都可收同样的功效。总之,这些因素与趋向出入于是非黑白之间,心理与现实成分参半,虽当事人也不一定能彻底了解其间奥妙。只有靠时日及事迹的累积,其前后之痕迹才容易在历史上呈现出来。
前面已经说过,经过内战而有复辟,教会已不能完全去陈清教运动的潜在意识,查理二世在位25年,英国也经过一段司法改革。这也就是说,当其上层机构还只以为复辟是不承认克伦威尔者的一切作为,以为1660年可以上与1649年衔接之际,其下层机构却因这11年之打开局面而在不断继续调整。
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因为他们切身的经验,羡慕表弟路易十四的作风,也无可厚非。法国在17世纪以红衣主教为宰相,把天主教当作辅助国家行政的一种工具,国富兵强,用不着开议会,凡尔赛宫阙的规模与仪表为欧洲名国之冠,不到下一个世纪,其弱点尚不致暴露。与之相较,英国呈现的只是长期的吵闹,内部永远纠缠不清,看来提倡天主教为国教未尝不是一种出路。查理已向这路途试探前进,詹姆士则更无忌惮的做。结果,他所标榜的宗教自由以倡导天主教为前提,与这政策相表里的专制皇权也得罪了辉格党。另一方面,托利党人尊重英格兰教会的正规体制,对他以豁免权变更法度也不能同意。而查理与詹姆士都未注意到,在他们统治的30几年内,英国内部基层已变质。
英国至17世纪内在的冲突,亦可追究于农业与商业方面的利益不能协调。当日很多政治传单大肆渲染这种利害冲突。可是在复辟前后,这些条件已在转变。克伦威尔之航海法案,使他执政时的第一次英荷战役不及查理二世在位时的第二次英荷战役,相继确定了英国是世界上第一流的海上威权商业国家。1660年及1689年之间,英国农业的组织和生产技术都有显著的改进,于是农业已经开始和商业对流,当中很多因素可以开始互相交换。各种利害冲突并不能完全消除,但是可以开始在数目字上折冲。举一个例子:17世纪末期,英国不仅向外输出谷物,而且由政府津贴出口,限于船上大副及2/3水手为英国人的船只。这样一来,这国家的“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已经开始和通商保护政策发生联系”。因为问题由抽象变为实际,国事才可以由政党政治解决,君权神授再没有提出来的必要。所以威廉与玛丽象征着英国在本质上变成一个现代国家,下面我们就可以说明这种体制之构成经过及其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
英国内战前土地换主的情形,是迭经学者争辩的一个题目。不过他们都承认,迄至1640年间,买卖频繁显示有些地主日趋衰落,有些臻荣日上,日居月储,有些人乘着金融经济展开的局面而发达,有些人则不能适应环境,以至江河日下。
所以有此种局势混淆之机缘,还是由于封建土地之占有未做有系统的现代化。有些土地之占有者,只依昔日成例每个夏天采办一朵蔷薇花,或者贡献一磅胡椒,就完成了对领主的义务。而且副本产业持有人是否对所耕种的土地享有特权,或者即是一般的佃农(前者称customarytenants,后者则称ten-antsatwill)也含糊不清,还有的义务及于洗领主之羊、为领主养狗等等离奇古怪之规定。至詹姆士一世出卖国王所领的土地时,尚有账簿上之田土在实际地方找不到,总佃户(tenants-in-chief)不知何往。此外尚有提议的买价为100年租金(可见得租金之低)的情事,也有让副本产业持有人以7年租金买下,而后者仍不愿承受的情事。这些情形可算特殊,但是社会下层既有此种种现象,其上层无法以数目字管理,当为不争之事实。
内战当然也不是一种公平而合理的处置。首先议会查封勤王人士之资产,其次要他们自己出首接受罚款,罚款为土地1/6到1/2或2/3的价格,实际则又有各种折算办法,所以有不少业主只付了一年或两年的租金,即可以销案作数。也有土地确被没收拍卖而业主自行买回之事。而事实仍不如是单纯。战时税率特高,房地产经过破坏,田园也缺乏整顿。还有些佃户趁着业主不在,自行圈地,使以后的产业无从查考。总之,有了各样变态,即专家也说无从将其中详情清查出来作有系统的研究。
可是仔细的分析困难,初步的观察仍是可能。整个17世纪的演化,无从产生个别的公平合理,而在技术的角度上来看,则有将土地占有正规化和系统化的趋势。即在内战爆发之前夕,有心计的地主已将手中的产业收束整备。以上所说封押、罚款、没收、拍卖、还赎诸程序,加以地主率领佃农在战场上使用武力,只利于强者,不利于弱者。利于在现地经营之地主,而不利于离乡背井之地主。利于资源丰富,有现款周转,能与金融界人士交往,能赊借之地主;而不利于手头拮据,孤立无援之地主。于是各项安排等于将土地所有权加以一种约束。过去很多支离破碎的所有权和含糊暧昧的主佃关系,虽不能一扫而光,也已有相当的改进。一般庄园的数目减少,每一单位的面积增多,所辖田地结构较前致密。副本产业并没有全部肃清,但也已显著减少。查理二世复辟时,副本产业引起的争执已不再是重要问题。我们只能想象这些穑夫之子孙,少数运气好的,因为不同的机缘,变成了自由产业人,也就是实际的业主。多数的则成租赁的佃户,还有些则被挤出农业之外,兹后成为城市之劳动阶级。陶尼说内战是一座大熔炉(meltingpot),“地归业主,以扣仗的方式执行要比法庭告状便宜得多”(foreclosurewascheaperbywarthanbylitigation)。他又说及内战前后各种宗教上的冲突,实有各种非人身的原因,总之就是将农业组织商业化。这种种说法,无非解释从技术的角度(所以非人身关系)来看,以上各种因素汇合而成时代之一大潮流,无可阻挡。内战既为一大熔炉,则经过重整的私人财产权,必较前坚韧。照商业的方式处理,也就符合实际,能够广泛的公平交换。过去以宗教的名义冲突,不外各人坚持己见,动辄引用道德上最高的与最后的观念,拒绝调解与妥协。战后则经济的结构商业化,既能引用数目字管理,也用不着再以一种抽象的观念去支持各项争执。
1600年查理二世复辟时,已经正式放弃土地领主应有的骑士服务,土地领有的规律化也使土地税合理化。可是当时并无人能了解。光荣革命之后的1692年,新颁布的土地税以全国均一的税率征收,也不用包税人(taxfarmers),收入即逾200万镑,解入国库,为前所未有的情形。翌年则有皇家矿产法案(MinesRoyalActof1693)之公布。过去,民间矿产内发现之金银归属国王。其实贵重金属发现的情形不多,只是有了这种规定之牵制,地产交易即受限制。此法案通过,皇室放弃前述权利。于是矿业大兴,英国矿产开拓公司(MinesAdventurersofEngland)在短时间内募足资本125000镑,在当日是一个很大的企业,也刺激其他工商业的全面增长。
有了土地占有之合理化和圈地之继续推行,内地的交通才能展开。关于17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