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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如果“有”是知识的对象,那么意见的对象一定不是有,而是另外一种东西了,
对吗?
格:对的,一定是另外一种东西。
苏:那么意见的对象是“无”吗?还是说,关于“无”连有一个“意见”也是不行
的呢?想想看吧。一个有意见的人他的意见不是对某种东西的吗?或者请问:一个人有
意见,却是对于无的意见,——这是可能的吗?
格:不,这是不可能的。
苏:因此,一个具有意见的人就是对某一个东西具有意见了?
格:是的。
苏:既是无,就不能说它是“某个东西”——只有称它“无”是最正确的。
格:是的。
苏:那么,我们必须把关于“无”者称作无知,把关于“有”者称作知识。
格:很对。
苏:那么一个人具有意见就既不是对于有的也不是对于无的了。
格:的确,都不是的。
苏:所以意见既非无知,亦非知识。
格:看来是这样。
苏:那么是不是超出它们,是不是比知识更明朗,比无知更阴暗?
格:都不是。
苏:因此,你是不是把意见看作比知识阴暗,比无知明朗。
格:完全是这个想法。
苏:是介于两者之间?
格:是的。
苏:因此,意见就是知识和无知两者之间的东西了。
格:绝对是的。
苏:我们前面说过:如果有什么东西显得既是有,同时又是无,那它就处于完全的
有和完全的无之间,与之对应的能力就既不是知识又不是无知,而是处于这两者之间的
一种能力。我们不是这么说过吗?
格:对的。
苏:我们刚才看到了,在知识和无知之间有一种被我们称之为意见的东西。
格:看到了。
苏:那么剩下来要我们做的事情就是去发现既是有又是无,不能无条件地说它仅是
有或仅是无的那种东西了。如果我们能找到了它,我们就相当有理由说这就是意见的对
象,于是把两端的东西与两端相关联,把中间的东西与中间相关联。
我这样说你能同意吗?
格:同意。
苏:这些原则已经肯定了。现在让那位爱看景物的人有话可以说出来,我要让他答
复我的问题。他不相信有永远不变的美本身或美的理念,而只相信有许多美的东西,他
绝对不信任何人的话,不信美本身是“一”,正义本身是“一”,以及其它东西本身是
“一”,等等。我们问他:我的好朋友,在这许许多多美的东西里,难道没有一丁点儿
丑的东西吗?在许许多多正义的东西里,难道没有一丁点儿不正义的东西吗?在许许多
多虔诚的东西里,难道没有一丁点儿不虔诚的东西吗?
格:不,必定有的。这许多美的东西都会以某种方式显得既是美的,又是丑的。你
所问及的其它东西也无不如此。
苏:还有许多东西不是有些东西的双倍吗?它们显得是一样东西的双倍,难道不同
样又显得是另一样东西的一半吗?
格:是的。
苏:还有许多东西我们说它们是大的或小的,轻的或重的,难道不可以同样把大的
看作小的,小的看作大的,轻的看作重的,重的看作轻的吗?
格:都是可以的。彼此可以互通的。
苏:那么,这些多样性的东西中每一个是不是只能说是这样的而不能(如有些人主
张的)是那样的呢?
格:这很象那些在宴席上用模棱两可的话难人的把戏,或小孩子玩的猜那个含义模
棱的谜语一样,——那个关于太监用什么东西打一只蝙蝠,蝙蝠停在什么东西上的谜语
①。这些事物都太模棱,以至无法确切决定,究竟是它还是非它;还是,既是它又非它;
或者还是,既不是它,也不是非它。 ①谜语是:一个男人(又非男人)见(又非见)鸟(又非鸟)停在一根树枝(又非
树枝)上,用石块(又非石块)打它。谜底应是:太监瞥见一只蝙蝠停在一根芦苇上,
用一块轻石片去打它。
苏:那么,你有没有对付它们的办法呢?除了在“是”和“不是”之间,你还能找
到什么更好的地方去安置它们吗?须知,不可能找到比不存在更暗的地方,以致使它更
不实在些,也不可能找到比存在有更明朗的地方,以致使它更实在些。
格:极是极是。
苏:因此看来,我们似乎已经发现到了:一般人关于美的东西以及其它东西的平常
看法,游动于绝对存在和绝对不存在之间。
格:的确是的。
苏:但是我们在前面已一致同意:如果我们找到了这类东西,它应该被说成是意见
的对象,而不应该被说成是知识的对象;这种东西游动于中间地区,且为中间的能力或
官能所理解。
格:是的,我们同意过。
苏:因此,那些只看到许许多多·美·的·东·西,许许多多正义的东西,许许多
多其它的东西的人,虽然有人指导,他们也始终不能看到·美·本·身,正义等等本身。
关于他们我们要说,他们对一切都只能有意见,对于那些他们具有意见的东西谈不上有
所知。
格:这是必定的。
苏:相反,关于那些能看到每一事物本身,甚至永恒事物的人们,我们该说什么呢?
我们不应该说他们具有知识而不是具有意见吗?
格:必定说他们具有知识。
苏:我们不想说,他们专心致志于知识的对象,而另一种人只注意于意见的对象吗?
你还记得吗,我曾说过,后一种人专注意于声色之美以及其它种种,他们绝对想不到世
上会有美本身,并且是实在的?
格:是的,我们还记得。
苏:因此,如果我们称他们为爱意见者,而不称他们为爱智者,我们不会有什么冒
犯他们吧?如果我们这样说,他们会对我们生气吗?
格:他们如果相信我的劝告,是不会生气的。因为对真理生气是不对的。
苏:那些专心致志于每样东西的存在本身的人,我们是不是必须称他们为爱智者而
不称他们为爱意见者呢?
格:是的,当然是的。
第六卷
苏:那么,格劳孔,经过这么漫长而累人的讨论,我们终于搞清楚了,什么样的人
才是真哲学家,什么样的人不是真哲学家了。
格:要知道,欲速则不达呀。
苏:我觉得不是这样。我还是认为,如果我们仅仅讨论这一个问题,如果不是还有
许多其他的问题需要我们同时加以讨论的话(这些问题是一个希望弄清楚正义者的生活
和不正义者的生活有何区别的人所必须研究的),我们或许把这个问题已经弄得更清楚
了呢。
格:且说,下面我们该讨论什么问题呢?
苏:是的,我们应当考虑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既然哲学家是能把握永恒不变事物
的人,而那些做不到这一点,被千差万别事物的多样性搞得迷失了方向的人就不是哲学
家,那么,两种人我们应该让哪一种当城邦的领袖呢?
格:你说我们怎么回答才对呢?
苏:我认为谁看来最能守卫城邦的法律和习惯,就确定让谁做城邦的护卫者。
格:对。
苏:再说,一个不管是看守什么事物的人,应当用一个盲者呢还是用一个视力敏锐
的人去担当呢?这个问题的答案该是一明二白的吧?
格:当然是明明白白的。
苏:你认为下述这种人与盲者有什么不同吗:他们不知道每一事物的实在,他们的
心灵里没有任何清晰的原型,因而不能象画家看着自己要画的东西那样地注视着绝对真
实,不断地从事复原工作,并且,在必要时尽可能真切地注视着原样,也在我们这里制
订出关于美、正义和善的法律,并守护着它们?
格:真的,这种人与盲者没有多大区别。
苏:另外还有一种人,他们知道每一事物的实在,而且在经验方面也不少似上述那
种人,在任何一种美德方面也不差似上述那种人,那么,我们还不任命这种人当护卫者
反而去任命上述那种类似盲者的人当护卫者吗?
格:的确,不挑选这种人当护卫者是荒唐的,如果他们在经验和别的美德方面都不
差的话,因为他们这种懂得事物实在的知识或许是一切美德中最大的美德呢。
苏:现在我们不是应该来讨论这样一个问题了吗:同一的人怎能真的具有这两个方
面优点的?
格:当然应该。
苏:那么,正如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