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林家次女-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交了几个比较斯文的女朋友,有时她们请我到她们家里去玩。她们大多数都在公寓里养狗,而且不断地和狗
讲话,我觉得非常好笑。

    我们在所住的旧楼里也交了些朋友。有个肥胖的老太婆看见我们就自我介绍。「哈罗,我是阿当太太,你们是
那里人?」

    「我们是中国人,」妈妈说。

    「太好了,」阿当太太说,「我热爱中国人!我家里就住了个北京人,叫做宋先生。他现在上学去了,下午请
你们过来喝茶,他会很高兴遇见你们。他很想家。我是尽量使他适应这里的生活,我从中国餐馆买春卷回来给他吃,
但是那一定没有中国人家里做的好吃。」

    我暗笑。美国人以为中国人每餐都吃春卷,因为他们到中国餐馆一定叫春卷。

    「那麽以後请你和宋先生过来尝尝我烧的中国菜,」妈妈客气地说。

    「宋先生一定会很高兴,」阿当太太说,「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才可怜呢,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北京人,瘦得简直
是皮包骨,全身是跳蚤。我带他去看医生,医生指导我要给他吃什麽滋补的食品,我细心照顾他,慢慢才把他养好。
现在他是个英俊的青年,明眸皓齿,精力充沛,非常淘气。」

    「他住在你家有多久了?」妈妈问。

    「一年了。我承认,我宠坏他了。他当然有自己的床,但是我一灭灯,他就跳到我床上,钻到我身边,呵呵呵,
太热情了!」

    我们都不敢露出什麽表情。阿当太太大概看出我们尴尬的样子,脸上堆起胭腆的笑容解释说,「自从阿当先生
撒手人间,我感到很寂寞,宋先生帮我打发时间。」

    「宋先生上什麽学校呀?」妈妈快点打岔说。

    「训练班。他有许多规矩要学。第一是绝对服从我。好吧,下午四点来我家喝茶!」

    回家,爸爸说,「一定是个断了官费的留学生,三日不吃饭,什麽事都敢干,变成老太婆养的面首。这无耻的
家伙!下午我不去!」

    妈妈说,「去是要去的,大家是邻居,迟早会见面。」

    下午四点,我们一按门铃,阿当太太就开门。

    「欢迎,欢迎!宋先生已经回来了!」

    她引我们到客厅坐下,便高声唤呼,「宋先生,客人来了!」

    宋先生摇摇摆摆地跑来,龟壳脸,眼睛发出金色的光,宽大的耳朵,内陷的鼻子,披著一身杏黄色的长毛。

    「宝贝,来到妈妈的怀抱!」阿当太太说,敞开双臂,宋先生一跃跃到她的怀里。「妈妈的宝贝!对客人说哈
罗!」

    「汪汪!」宋先生向我们吠。

    我们几乎笑破了肚皮。阿当太太端出茶点招待我们,宋先生也有他的一份奶油蛋糕。

    「狗爱啃骨头,」爸爸笑完之後说,「你给宋先生骨头啃吗?」

    「不,我怕骨头哽住他的喉咙,不给他。但我给他一根牛皮做的骨头啃,那比较安全。」阿当太太又告诉我们,
她不要宋先生交女朋友,所以把他阉了。

    回家之後我们又笑个不停。「这条狗命算是不错,」妈妈说,「在中国的狗吃什麽奶油蛋糕!」

    「可惜是个太监!」爸爸说。

    姐姐说「阿当太太把自己称为狗母,但是美国人骂人' 狗养的' 是最侮辱人的话,这怎麽解释?」

    爸爸说「在西方,狗的地位和中国的不同。对我们来说,狗是畜生。狗当然有狗的用处,打猎,看家,为盲人
带路。像阿当太太那样养宋先生,那条狗已经失去狗性,实在可怜。」

    谁知过两天,我们在中央公园遇到阿当太太和宋先生。宋先生因为在草地上吃自己拉的屎,给阿当太太痛骂恶
打。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爸爸笑道,「看来宋先生还有点希望哩!」

    我们在美国最难适应的恐怕是吃的问题。无论是鱼是肉,美国人不吃皮,不啃骨头,最好把什麽郁切成一块四
方的「排」。鱼都去头去尾,去皮去骨,剩下的鱼排听说还经过水冲消毒,一点味道都没有。

    感恩节,阿当太太请我们到她家吃火鸡。爸爸听说要吃火鸡就叫苦,火鸡肉又粗又老,实在没有什麽吃头。但
是妈妈说,我们要入乡随俗,吃吃美国人的感恩节大餐,看看是什麽样子。我们中午去阿当太太的公寓。她在厨房
里大忙特忙,搅番薯泥,拌生菜沙拉,爸爸都看在眼里,原来他是不折不扣的炎黄子孙,不吃生菜,不吃番薯,不
吃三明治,每餐必饭或面。阿当太太打开烤箱的门,拉出一个大火鸡。在它身上插一根探热针。

    「怎麽,火鸡生病了?」爸爸问。

    「一百二十度,不行,」阿当太太说,又把火鸡推进烤箱。

    「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爸爸小声对我们说。然而阿当太太仍然死鸡作活鸡医,不久又把火鸡拉出来给它
试热。「一百八十度!」她宣布,「好了!」她一下淋热油,一下淋汤汁,火炉冒出大烟。终於,她把火鸡搬到盘
子上。

    「不必再试体温啦?」爸爸说。

    「不必了,一百八十度表示它熟了,」阿当太太说。

    原来如此!

    阿当太太站著,手持长刀开始切火鸡,分来两片乾巴巴的白肉。我们已经知道洋人以鸡胸为贵,我们却爱吃鸡
腿,所以没有觉得奇怪。只见阿当太太从鸭鸡腹里掏出一团团的湿面包。爸爸用叉子在面包团里乱戳。

    「你在找什麽呀?」阿当太太问。

    「鸡腰。」

    「鸡是没有腰的,」阿当太太说。

    「我是指睾丸,美其名为鸡腰。」爸爸说,「中国人一盘蘑菇炒鸡腰,是再好吃没有的了。」

    「那东西是没有的,」阿当太太说,「火鸡买回来时是乾净的。」她有点生气了。

    「何谓乾净,何谓脏,见仁见智,」爸爸说,「我在三番市渔人码头看见人卖煮熟的大螃蟹,问,' 螃蟹里有
蟹黄吗?' 答。' 没有。这些螃蟹是乾净的。' 我真的看见他们用水管把蟹黄冲洗掉。那是我来美之後的一大震撼。」

    阿当太太以後再也没有请我们吃饭。

    回家之後,爸爸说:「我肚子饿。我想吃红烧猪脚,炒腰花,砂锅鱼头。」

    「那要到唐人街去买了,」妈妈说,「在美国连猫都不吃鱼。」

    这次我们真的要在异域建立厦门基地了。我们到唐人街买香菇、虾米、金针、木耳等等。这些在国内很普通的
乾料突然变得很宝贵。妈妈和舜姊做炒米粉、菜饭、蒸螃蟹、炖鳗鱼汤,但是吃稀饭时少了一样东西——肉松。到
唐人街去买回来,那东西怎麽能和廖家的极品相比?

    终於有一天,母亲和舜姊做起肉松来。她们花了整天功夫,切肉去皮去筋,用文火慢慢地烧,慢慢地炒,炒得
满屋香味,炒得母亲和舜姊满头汗水!脸上却浮起可爱的微笑。那锅肉松香脆无比,我们都说,和厦门外公家里做
的一样好吃。母亲和舜姊都点头表示同意,眼睛里露出难得的骄傲的光辉,非常好看。那肉松是寥家一代接一代用
细心、耐心和爱心炒出来的。

    老宗是北方人,挂面、包饺子是他的拿手。他也做道地的北京炸酱面。没有什麽比家乡味能减轻乡愁。

    住在外国的中国人,第二代第三代的华侨可以不识中国字,不讲中国话,不清楚孙中山是何许人,但是人人都
吃中国饭,那是最容易吸收的中国文化。如今有许多国家排华,逼中国人改姓,禁止用汉字,但却不能禁止中国人
吃中国饭。

    後来我们慢慢学到,招待外国人时,不要给他们吃我们爱吃的中国菜。有一次我请同学回家吃午饭,妈妈做了
一盘油爆虾。同学看见了说,「咦?我不知道虾有头!」她不吃。有皮有骨有壳有头的东西都不要给他们吃。鱼头、
鱼腩、猪脚、凤爪又便宜又好吃,留著我们自己享受吧!

    12。 <课儿小记>

    我跟爸爸学中文的漫长日子,就在这时候开始。放学之後以及周末,他都在教姐姐和我读书。他在《 课儿小记
》 一文这麽说:(节录)

    诸儿入学学不到中文。我开始和诸儿读书。

    和诸儿读书是对的,教字不如和字好。所读者何不要紧,要在如何读法。要教如何读法,只好和他们读。如何
吸收字句,如何细揣字义,如何随便删略不读,字义不识,字音不敢断定,知何检阅字典……因为我不对诸儿说康
熙字典的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