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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另一方面,也有常识的哲学家,例如墨家以及某些儒家。这两家虽然在许多方面不同,但是在务实这一点上却彼此一致。在反驳名家辩论的过程中,这两家沿着大致相同的思想路线,发展了知识论的和逻辑学的理论,以保卫常识。这些理论,在墨家则见之于〃墨经〃,在儒家则见之于《荀子》的《正名》篇。荀子是先秦时期最大的儒家之一,我们将在第十三章讲到他。
关于知识和名的讨论
〃墨经〃中的知识论,是一种素朴的实在论。它认为,人有认识能力,它是〃所以知也,而不必知〃(《经说上》)。就是说,人都有所以知的能力,但是仅有这种能力,还未必就有知识。这是因为,要有知识,则认识能力还必须与认识对象接触。〃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同上),就是说,认识能力接触了认识对象,能够得到它的形象,才成为知识。除了认识的感觉器官,如视觉器官、听觉器官,还有思维的器官:心,它叫做〃恕〃,〃恕也者,以其知论物〃(同上)。换句话说,通过感官传入的外界事物印象,还要心加以解释。
〃墨经〃还对于知识进行了分类。按知识的来源,把知识分为三类:一类是来自认识者亲身经验;一类是来自权威的传授(即得自传闻或文献);一类是来自推论的知识(即得自演绎,以已知推未知)。又按认识的各种对象,把知识分为四类:名的知识,实的知识,相合的知识,行为的知识。
我们会记得:名,实,以及名实关系,都是名家特别感兴趣的。照〃墨经〃讲,〃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经说上》)例如说:〃这是桌子〃。〃桌子〃是名,是所以谓〃这〃的;〃这〃是实,是所谓的。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来说,名是命题的客词,实是命题的主词。
〃墨经〃将名分为三类:达名,类名,私名。〃名:'物',达也,有实必待之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经说上》)就是说,〃物〃是达名(通名),一切〃实〃必用此名。〃马〃是类名,此类的一切〃实〃必用此名。〃臧〃(人名)是私名,此名只限用于此〃实〃。
相合的知识,就是知道哪个名与哪个实相合。例如,说〃这是桌子〃这句话,就需要有名实相合的知识。有了这类知识,就知道〃名实耦〃(同上),就是说,名与实是彼此配对的。
行为的知识是如何做一件具体事的知识。它相当于美国人所说的〃know…how〃。
关于〃辩〃的讨论
《小取》篇的大部分,是用于讨论〃辩〃。它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
这段话的前半段是说辩的目的和功用,后半段是说辩的方法。《小取》篇还说,辩有七种方法:〃或也者,不尽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辟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要独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或〃表示特称命题。〃尽〃表示全称命题。〃假〃表示假言命题,假设一种现在还没有发生的情况。〃效〃就是取法。所效的,就是取以为法的。若原因与效相合,就是真的原因;若原因与效不合,就不是真的原因。这是效的方法。〃辟(譬)〃的方法是用一事物解释另一事物。〃侔〃的方法是系统而详尽地对比两个系列的问题。〃援〃的方法是说:〃你可以这样,为什么我独独不可以这样?〃〃推〃的方法是将相同的东西,像归于已知者那样,归于未知者。已经说彼[与此]同,我岂能说它异吗?
这一段内〃效〃的方法,也就是前一段内的〃以说出故〃。这一段内〃推〃的方法,也就是前一段内的〃以类取,以类予〃。这是两种极其重要的方法,大致相当于西方逻辑学的演绎法和归纳法。
在进一步解释这两种方法之前,先说一说墨经所谓的〃故〃。它说:〃故,所得而后成也〃(《经上》),就是说,有了〃故〃,某一现象才成其为某一现象。它还把〃故〃分为〃大故〃、〃小放〃。〃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大故,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经说上》)墨经所谓的〃小故〃显然就是现代逻辑学所谓的〃必要原因〃;墨经所谓的〃大故〃显然是现代逻辑学所谓的〃必要而充足原因〃。现代逻辑学还区别出另一种原因,即充足原因,可以说是〃有之必然,无之或然或不然〃,墨家却没有看出这一种原因。
在现代的逻辑推理中,若要知道某个一般命题是真是假,就用事实或用实验来检验它。例如,若要确定某细菌是某病的原因,检验它的方法是,先假设一般命题〃A细菌是B病的原因〃为公式,再进行实验,看假设的原因是否真地产生预期的结果。产生了,它就真是原因;没有产生,就不是。这是演绎推理,也就是墨经中所谓的〃效〃的方法。因为,假设一个一般命题为公式,就是假设它是〃法〃,以它来进行实验,就是来〃效〃它这个〃法〃。假设的原因产生了预期的结果,就是〃故中效〃。不产生,就是〃不中效〃。用这种方法,可以检验一个故是真是假,决定一个故是大故还是小故。
至于另一种推理方法,就是〃推〃的方法,可以以〃凡人皆有死〃这个论断为例来说明。我们都会作出这个论断,因为我们知道凡是过去的人都已经死了.又知道现在的和将来的人与过去的人都是同一个类。所以我们得出一般的结论:凡人皆有死。在这个归纳推理中,我们用了〃推〃的方法。过去的人皆有死,这是已知的。现在的人皆有死,将来的人皆有死,这是未知的。所以,说〃凡人皆有死〃,就是把已知的归予同类之未知的,即〃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我们能够这样做,是因为〃是犹谓也者同也〃,即将彼说我[与此]相同。我们正是在〃以类取,以类予〃。
澄清兼爱说
后期墨家精通〃辩〃的方法,为澄清和捍卫墨家的哲学立场做了很多工作。
后期墨家遵循墨子功利主义哲学的传统,主张人类一切行为的目的在于取利避害。《大取》篇说:〃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非取害也,取利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于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所以人类一切行为的规则是:〃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
墨子和后期墨家都认为〃义,利也〃。利是义的本质。但是,什么是利的本质?墨子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可是后期墨家提出了,并已作出了解答。《经上》篇说:〃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这样。后期墨家就为墨家的功利哲学作出享乐主义的解释。
这种立场,使我们想起杰里米·边沁的〃功利哲学〃。他在《道德立法原理导言》中说:〃'天然'使人类为二种最上威权所统治,此二威权,即是快乐与苦痛。只此二威权能指出人应做什么,决定人将做什么。〃(第七页)〃功利哲学即承认人类服从此二威权之事实,而以之为哲学的基础。此哲学之目的,在以理性、法律维持幸福。〃(第一、二页)这样,边沁把善恶归结为快乐、苦痛的问题。照他的说法,道德的目的就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
后期墨家也是这么做的。他们给利、害下了定义之后,又以利的定义为基础,进而为各种道德下定义。他们说:〃忠,以为利而强君也。〃〃孝,利亲也。〃〃功,利民也。〃(《经上》)〃利民〃的意思也就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
关于兼爱学说,后期墨家认为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兼〃,也就是〃周〃。《小取》篇说:〃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就是说,必需遍爱一切人,才算爱人;但是不必需遍不爱一切人,才算不爱人。这与乘马不同。不必需骑一切马才算骑马,但是必需不骑一切马,才算不骑马。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