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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坦然摇头:“不要。”我噎了噎,急得瞪他:“主动和你冰释前嫌了你还不要,必须要!”他叹口气:“好吧,我要。”
有慕言守着,小黑屋就不是寻常小黑屋,升华成密室了,我很放心。
起弦之时,看到莺哥震了一下,发丝做成的琴弦寄托了容垣关于她的大部分神识,那些过往她不仅可以看到,还会知道容垣心中是如何想,当然,奏出这暮景的我也能知道。
半空中,渐渐出现的是郑宫里昭宁西殿那一夜新婚,殿外梨花飘雪,瘦樱依约,从前我们看到故事的一面,却不知另一面,直到这一刻,它终于现出一个清晰的轮廓,露出要逐渐明朗的模样,而所能看到的容垣的故事,一切始于他第一眼见到莺哥。
第一眼见到莺哥,容垣并不知道喜床旁弯腰逗弄雪豹的紫衣女子不是他要娶的姑娘。这没什么可说,他对锦雀的印象其实寡淡,猎场上也没怎么细看,只记得她将受伤的小雪豹递给自己时手在发抖。修长细白的手,没有刀剑磨出的硬茧,不会是处心积虑的刺客。遑论莺哥和锦雀长了一副面孔,就算样貌完全不同他也未必分辨得出。之所以要娶锦雀,不过是隐世王太后听信巫祝的进言,认为围猎那日他会遇到个命中注定要有所牵扯的姑娘。而直到新婚这一夜,隔着半个昭宁西殿,他才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将要成为他如夫人的女子。她有一双细长的眉,浓黑的眸子,烛光下眼波荡漾得温软,却隐隐带着股冷意,如同晚宴上那道冰凌做的酥山,浇在外头的桂花酸梅汤让整道菜看上去热气腾腾,刨开来却是冰冻三尺。
他握住她的手,看到她眼中一闪即逝的慌乱,想她心中必然害怕,可即便害怕也一幅镇定模样,身体僵硬着是抗拒的意思,手上却没有半分挣扎,强装得温柔顺从,却不知真正自得温柔顺从不是镇定接受,是将所有的不安害怕都表现给眼前的人晓得。身为一国之君,他见过的女子虽不多也不少,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由表及里产生巨大矛盾的姑娘,吻上她的唇时,也是大大地睁着双眼。那是双漂亮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时尤其地黑。然后,他看见这双眼睛里慢慢浮起一层水雾。他离开她,手指却像是有意识地抚上她的眼,触到一丝水泽。她哭了。
她哭了。这很好。他有一刹那觉得自己喜欢看到她这个模样,就像失掉油彩遮掩的戏子的脸,那些悲欢离合真切地表露出来。她眼角红得厉害,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神色紧绷却故作从容,模样很可怜。他打算放过她。但赦免侍寝的话刚落,她已衣衫半解地跪坐在他身上。在这种事情上,他从没居过下风,本能想起身拿回主动权,顾及到压在身上的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力气小了很多,可也足够颠倒位置将她压在身下。但事实是,他没有起得来,却能感受到紧紧贴住自己的这个身体在怎样颤抖,他想,她一定很紧张,紧张得没有发现自己一个弱质女流竟爆发出这么大的力气。她的头发真长,手上没有刀茧,也没有其他什么茧,连他后宫里那出身正统贵族的七位夫人也比不得。可除非新生的幼儿,谁还能有这样毫无瑕疵浑然天成的一双手,何况,听说她在容浔府上时,很喜欢做家务。她的头发拂得他耳畔微痒,听到她在他耳边说:“总有一日要与陛下如此,那晚日不如早一日,陛下说是不是?”他想,这姑娘真是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
密探不是白养着玩儿,这件事到底如何很快就弄明白。结果如人所料,原来锦雀不是锦雀,是莺哥,杀手十三月。他想起自己的侄儿,做事最细致稳重,怎么会不晓得纸包不住火。
拼着欺君之罪也不愿将真正的锦雀送进来,必然是心中至爱。自古以来,圣明的君王们最忌讳和臣下抢两样东西,一样是财富,一样是女人。如果臣下不幸是断袖,还不能抢男人。他漫不经心从书卷中抬头,扫了眼跪在地上的侍卫:“今日,孤什么也没有听到。”年轻的侍卫老实地埋了头:“陛下说得是,属下今日什么也没有禀报。”他点点头,示意他下去,却在小侍卫退到门口时又叫住他:“你刚才说,容浔是怎么除掉她身上做杀手时留下的那些疤痕的?”小侍卫顿了顿,面露不忍:“换皮。”手中的茶水不小心洒上书卷,他低头看到红色的批注被水渍润开,想,那时候,她一定很疼。
这一夜,批完案前累积的文书,已近三更。他没什么睡意,沿着裕景园散步,不知怎的逛到她住的昭宁殿。偌大一个东殿杳无人迹,显得冷清,西殿殿门前种了两株樱树,一个小内监窝在树下打盹。殿中微有灯影,他缓缓走过去,在五步外停住,惊醒的小内监慌忙要唱喊,被他抬手止住。那个角度,已能透过未关的雕花窗看到屋中情景。紫衣的女子屈膝坐在一盏燃得小小的竹木灯下,手中半举了只孔雀毛花毽子,对着灯一边旋转—边好奇打量。这样的毽子,哪个女孩子年少时没有过几只,即便不是用孔雀毛扎的,取乐方式总是一样,没什么可稀奇。
可她握着那毽子,仿佛它是多么罕见又珍贵的东西,静静看了半晌,猛地将它抛高,衣袖将灯苗拂得一晃,毽子落下时已起身,提高了及地的裙子将腿轻轻一抬,五颜六色的孔雀毛荡起一个由低到高的弧线,稳稳地直要飞上房梁,她没什么表情的侧脸忽然扬出一抹笑,乍看竟有些天真。半空中的孔雀毛花毽子慢悠悠落在她膝头,被柔柔一踮,又重新踮到半空,她转身欲背对着以脚后跟接住,可啪的一声,下坠的毽子竟落歪了。他看她讶然回头,睁大眼睛紧紧瞪着地上,表情严肃得让人啼笑皆非,瞪了一会儿,动唇唤了侍女。他耳力极好,隐在樱树的阴影下,听她冷声吩咐:“这个东西,扔了吧。”侍女愣怔道:“扔了?夫人是说,不要了?”她转身迈进内室:“扔了,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喜欢它。”
殿中竹木灯很快熄灭,耳边浮现出白日里听到的莺哥的过去,她怎样被养大,怎样学会杀人,怎样踩着刀锋活到二十岁,怎样得来身上的伤,怎样被容浔放弃,又是怎样被当做妹妹的替身送进他的王宫里。他不大能分辨女子的美貌,却觉得方才微灯下游走翩飞得似只紫蝶的莺哥,容貌丽得惊人。淡淡嘱咐小内监几句,他转身沿着原路返回,—路秋风淡漠,海棠花事了,他想,放弃掉她的容浔真傻,可他放弃掉她,将她送进王宫来,却成全了自己,这真是缘分,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从冷悯到喜欢,用了三天时间爱上她,大约会有人觉得三天太短,但只有真正懂得的人才明白,对注定要爱上的那个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长,何况三天,何况这么多眼。他很心疼她。
此后种种,便如早先所见莺哥的那些梦境。容垣问她可知晓什么是君王之爱,她回答他君王大爱,爱在天下,雨露均撒,泽被苍生。他却不能认同,想那怎能算是爱,只不过是君王天生该对百姓尽的职责罢了。那些只懂得所谓大爱的君主,他同他们不一样。高处不胜寒,他看到她,便想到应该要有人同他做伴,那个位置三个人太拥挤,一个人太孤单,他只想要唯一的那个人,那个人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曾经是个杀手,误打误撞嫁给了他。他知道她想离开,千方百计将她留下来,除了自由,她想要的什么他都能给。他也知道,她心上结了层厚厚的冰壳,即便给她自由,她也不能快乐,那些严酷纠结的过往,让她连该怎样真心地哭出来笑出来都不晓得。这个人,他想要好好地珍惜她。她应该快乐无忧,像个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让他放在手心里,拢起手指小心翼翼对待。
可他算好一切,唯独漏掉命运。在计划中她应是与他长相守,他会保护她,就像在乱世里保护他脚下的每一寸国土,而百年之后他们要躺在同一副棺椁里,即使在漆黑的陵寝,彼此也不会寂寞。
但那一日命运降临,让他看到自己的一生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长,说什么百年之后,全是痴妄。
容垣非是足月而生,幼时曾百病缠身,老郑侯请来当世名医,大多估言小公子若是细心调理,约摸能活过十八岁,若是想活得更长久,只有向上天请寿。老郑侯没了办法,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干脆送他去学刀,妄图以此强身健体。也是机缘巧合,在修习刀术的师父那儿,让他遇到一向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药圣百里越,不知用什么办法,竟冶好自小纠缠他的病根。从此,整个郑王室将百里越奉为上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