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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从自己的确信,诚然要比听从别人的权威高强些,但从出于权威的意见转变为出于自信的意见,意见的来源虽有转变,并不必然地就使意见的内容也有所改变,并不一定就会在错误的地方出现真理。如果我们执着于意见和成见的系统,那么究竟这样意见来自别人的权威或是来自自己的信心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唯一的差别是后一种方式下的意见更多一种虚浮的性质罢了。相反地,只有对显现为现象的意识的全部领域都加以怀疑,只有通过这样的怀疑主义,精神才能善于识别真理,因为它已不复寄望于所谓自然的观念、思想和意见,不管它们是自己的或是别人的。至于径直地就想去识别和审查的那种意识,由于它本身还充满和纠缠着这些自然的观念、思想和意见,事实上就没有能力做它想做的事情。
不实在的意识的各个形态,由于它们之间有依序前进的必然性和互相关联的必然性,将自己发展出完整的形态体系来。为了便于明了这一点,我们可以暂且一般地指出:把不真实的意识就其为不真实的东西而加以陈述,这并不纯然是一种否定的运动。一般地说,自然的意识对这种陈述所持的见解,就是这样的一种片面的见解;而一种知识,如果它以这种片面性为本质,它就是不完全的意识的形态之一,这种形态的意识投身于形成发展的过程,并将在过程中呈现出来。
因为这种片面的见解就是怀疑主义,怀疑主义永远只见到结果是纯粹的虚无,而完全不去注意,这种虚无乃是特定的虚无,它是对于结果之所自出的那种东西的虚无[或否定]。但事实上,如果虚无是对结果之所自出的东西的虚无,那它就纯然是真实的结果;它因而本身就是一种特定的虚无,它就具有一种内容。终止于虚无或空虚的抽象性上的怀疑主义,是不能超越这抽象性而继续前进的;它必须等待着看看是否有什么新的东西显现出来,以便它好投之于这同一个空虚的深渊里去。相反,当结果被按照它真实的情况那样理解为特定的否定时,新的形式就立即出现了,而否定就变成了过渡;有了这种过渡,那穿过意识形态的整个系列的发展进程,就将自动地出现了。
正如发展进程的序列一样,目标也是知识所必需确定的;目标就是知识不需要再超越它自己的那个地方,就是它找到了它自己的那个地方和概念符合于对象、对象符合于概念的那个地方。趋向这个目标的发展进程,因而也就是前进无已、不可遏止的,不以目标以前的任何过站而满足的。凡只局限于度过着一种自然的生活的东西,就不能够由它自己来超越它的直接的实际存在;但它会被另外一种力量迫使它超出它自己,而这个被迫超出自己就是它的死亡。但是意识本身就是它自己的概念,因此它直接就是对于界限的超越,而且由于这个界限属于它自身,所以它就是对它自身的超越;有了个别的存在,也就同时在意识里有了彼岸,即使这种彼岸只是并存于界限的旁边,象在空间直观里那样。因此,意识感受着从它自身发出的这种暴力,一定要败坏它整个的有限满足。当意识感受到这种暴力的时候,恐惧的意识很可能因害怕真理而退缩回来,竭力去保全它那陷于消灭危险中的东西。
但是,恐惧的意识是不可能宁静下来的:首先,尽管它想安居于无思虑的懒惰中,它的思想却在干犯着这种无思无虑,它的心神不宁却在扰乱着这种懒散;其次,尽管它把自己巩固起来,成了一种心情,在这种心情之下,它确信一切东西就其自己的类属而言都是好的,但有这样的确信的意识也同样地感受暴力,它感受从理性方面来的暴力,因为理性正是认为某个东西之所以不好是由于它只是一个类属。或者再换一方面说害怕真理的意识也很可能躲在一个幌子下面自欺欺人,认为害怕真理毕竟还比任何自己杜撰出来或从别人那里学来的思想要聪明些;而其挂在外面的幌子则仿佛在说,正是由于有了对真理的热烈渴求,才使它自己很难于,甚至不可能找到别的真理,而只能找到虚浮的意识所取得的真理;这种虚浮,善于把真理都一一予以败坏,从而退回自身,陶醉在它自己的知性之中,即,陶醉于会瓦解一切思想却不会从中取得其一切内容而只会从中找到赤裸的自我的那种理解力中,——这种虚浮,乃是一种满足,必须听其自然,不去管它,因为它逃避普遍,而只追求自为的存在。
关于进程的方式和必然性,我们暂时地一般地谈了这些,现在我们再来谈谈关于系统陈述的方法,可能也有些用处。这种陈述,既然被想象为科学对待现象知识的一种行动和对认识的实在的一种考察与审查,那么不先作一种假定,不先设立尺度以为根据,显然是无法进行的。因为审核考查就在于使用某种已被承认了的尺度,就在于产生被考查的东西与尺度之间的相等或不相等以决定其对与不对;因而一般地说,尺度,以及科学也一样,如果科学是尺度的话,在进行考查时是被当作本质或自在物而承认了的。但是在这里,科学刚才出现,所以无论是科学自身,或是任何其他的尺度,都还没证明其自己是本质或自在的东西;而没有这样的一种东西,审查就显然不可能进行。
这是一个矛盾。如果我们注意一下在意识里知识的抽象规定是什么和真理的抽象规定是什么,则这个矛盾和这个矛盾的消除就将表现得更加确切。因为,意识是把自己跟某种东西区别开来而同时又与它相关联着的;或者用流行的话说,这就是,有某种为意识的东西;而这种关联或某种东西的为一个意识的存在,这个特定的方面,就是知识。
但是我们把自在的存在跟这种为一个他物的存在区别开来;同样地,与知识发生了关联的存在也跟它区别开来并且被设定为也是存在于这种关联之外的,这个自在的存在的这一方面,就叫做真理。至于这些规定的真正内容是什么,在这里与我们毫不相干,因为既然显现为现象的知识是我们讨论研究的对象,那么它们的规定也就是首先被按其直接对我们呈现的那样接受下来了的;而它们对我们的呈现,则正是象我们方才说过的那样。
如果我们现在来研究知识的真理,这就好象我们要研究知识的自在存在。可是在这种究研里,知识是我们的对象,它是为我们的存在;而这样一来,知识的自在勿宁就成了知识的为我们的存在了;我们所认为是它的本质的东西,勿宁就会不是它的真理而仅仅是我们关于它的知识了。本质或尺度就将存在于我们这里,而那种应该与尺度相比较并通过这种比较而予以决定的东西,就不是必然地要去承认这个尺度。
但是,这种分离或这种分离和假定的现象,已由于我们所研究的对象的本性而得到了克服。意识自身给它自己提供尺度,因此,考察研究就成了意识与它自身的一种比较;因为上面所作的那种区别并不超出于意识以外。意识在它自身就是为一个另外的意识的意识,或者说,它一般说来在其自身就具有着知识环节的规定性;同时,这另外的一个,对意识而言不仅是为它[意识]的,而且也存在于这个关联之外,也是自在的,即是说,也是真理环节。因此,被意识宣布为它自身以内的自在或真理的那种东西,就是我们所用的尺度,意识自己把这个尺度建立起来,用以衡量它的知识。如果我们把知识称为概念,而把本质或真理称为存在物或对象,那么所谓审查考核就是去看看概念是否符合于对象。但如果我们反过来把对象的本质或自在称为概念而另一方面把作为对象的概念理解为对象,即是说,把概念理解为为他的,那么审查考核就是去看看对象是否符合于它自己的概念。显而易见,这两个过程乃是一回事情。可是具有本质重要性的是,我们在整个考察研究过程中必须牢牢记住,概念和对象,为他的存在与自在的存在,这两个环节都在我们所研究的这个知识本身之内,因而我们不需要携带我们的尺度来,也不需要在考察研究的时候应用我们的观念和思想:由于我们丢开这些东西,我们就能够按照事物自在的和自为的样子来考察它。
但是,就概念和对象、衡量的尺度和被衡量的东西都已现成存在于意识自身之内这一方面来看,不仅我们的任何额外的行动是多余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