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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暴力的和平,而是相对于生命、人类生存和明天的和平;不是、不只是战争、灾难、浩劫过后的橄榄枝,或无助、祈祷的黄丝带,而是无言而倔强地站立着的生命之树。
在中国区,北京、香港和昆明举行的和平妇女聚会上,一向耻于真情流露、泪水轻弹的笔者,一次次地泪流满面,乃至不能自已。但那泪,是为动乎于衷而淌,是为终于窥见了希望而流。如同面对意气勃发的王选,深深地知晓这美国人口中的能“令日本沉没”的“中国女人”,不仅是在为日本细菌战的中国受害者讨还公道,不只是在为中华民族的尊严而战,而且是在为人类的尊严、人类记忆的权利、书写记忆的权利而战;为了“活着,并且要记住”。如同面对隽朗热诚的高金素梅,体认着她带领台湾原住民、自己的泰雅族人前往东京靖国神社讨还祖灵,将靖国神社、日本首相小泉告上大阪法庭;和自己的族人前往纽约,向联合国控诉日军对台湾原住民犯下的种种暴行;不只是在国族的意义上伸冤雪耻,也是在向日本、向世界昭示原住民——这一在现代世界上饱受苦难与剥夺的群体的存在与力量。还有“天国的女儿引我与和平妇女相遇”的黄淑华,她在泪水和绝望的深渊中站立起来;为我们背诵食指的《相信未来》的农村妇女王树霞、英气勃勃的农民演出队的领头人王霞、用阿拉伯文引证着《古兰经》讲述和平道理、男女平等的女阿訇金梅花、香港女工合作社那些充满活力、不屈不挠的女人们……一百零八位,一百零八个故事。讲述着和平的真义。另类的和平或朴素真切的和平。
或许,便从这里开始,寻找并构筑别样的故事,别样的世界。我感到欣悦,我参与了成就这场梦,我参与了尝试开启别样的现实。
二○○六年二月 北京
返回目录似曾相识的敛财大亨们
□姜 纬《读书》2006年第3期
美国社会中有一个由极少数人组成的阶层,他们是社会经济金字塔最顶端的万分之一超级富翁(目前大约一点三万户)。他们中的最上层,其人数为一百三十二户,是我们所说的“亿万富翁”(即家庭净资产在十亿美元之上)。在历史的不同时期,在不同人的笔下,这些人有不同的别名。在好莱坞电影中,他们叫做“XX(钢铁、石油等)大亨”;在我青少年时期所受的教育中,他们是“寡头资本家”;在卡内基音乐厅的墙上刻着他们中一些人的名字,他们是“慈善家”。
这一阶层离我是如此遥远,如果我斗胆谈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只能是贻笑大方。我对他们的兴趣是因为我长期以来感兴趣的问题: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及其历史变迁。这一特殊群体的产生机制以及他们对美国社会财富控制行为的演变,标志着美国过去一百余年收入及财富分配史的三大阶段: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上世纪二十年代的“镀金年代(the
Gilded Age)”;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中产阶级社会(the Middle…Class
Society)”;以及八十年代以来的“新镀金年代(the New Gilded Age)”。
谁是富人?
三年前我问过父母这样一个问题:“你们觉得美国中位(50%百分位)家庭(通常为三到四口之家)的年收入是多少?95%和99%收入百分位的家庭年收入应该是多少?”95%百分位的家庭收入在95%的家庭之上,在5%的家庭之下。由于收入统计资料来自美国国税局,而报税以核心家庭为单位,收入分配也是以家庭(而非单个收入者)为单位。每个家庭税收抵扣情况各异,税前收入比税后收入更有可比性。所以谈到收入分配时一般指税前。我父母是生活在杭州的知识分子,他们对美国的印象来自浮光掠影的访美经历、中央电视台国际新闻、《参考消息》、好莱坞电影,以及来自在纽约工作的女儿的只言片语。他们的回答是八万、五十万和一百万美元。
事实上,二○○○年美国中位家庭、95%和99%百分位家庭的年收入分别为四点二万、十四万和二十五万美元。也就是说,我父母远远高估了美国绝大多数家庭的生活水准(他们高估中位家庭收入两倍),同时他们也高估了美国中位家庭与高收入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99%百分位家庭收入只是中位家庭的六倍,而不是他们估计的十二点五倍)。
在过去的三年中,我也问过我在哥伦比亚商学院的MBA和EMBA学生们同样的问题。这些学生绝大多数成长于美国上中产家庭,毕业于名牌大学本科,进商学院之前有良好的职业,对毕业后的收入前景充满了高期望。他们的良好禀赋、勤奋和自负让他们把自己牢牢定位在社会精英的层次上;另一方面,同类竞争压力和成功机会的倏忽交臂又让他们觉得自己的相对平庸。他们中多数人对美国50%、95%和99%百分位家庭收入的估计为六万、五十万和一百万美元!事实上,大多数哥伦比亚商学院的MBA,如果与收入相当的配偶组建家庭,可望在毕业后三年内步入1%最高收入家庭的行列,而EMBA学生们则大多已在其中。
但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幸运的少数之列。每次我公布真实数据后,课堂里总是有一阵骚动。学生们没有想到的是,即使在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真正的“中产”(50%百分位)家庭的收入仅够支持一个文明社会所要求的基本开支。一方面,他们能够达到95%或99%目标感到兴奋和自豪;另一方面又对收入从中位数到99%百分位上升的平缓感到惊讶。是的,95%以上的家庭都会觉得以廉价著称的沃玛特(Wal-Mart)是日常用品购物的好去处。
然后总会有不善满足的学生问我:到底要上升到哪个百分位才算“真正有钱”?于是我会告诉他们:你们需要知道最上层的1%家庭的收入和财富分配状况才会真正了解美国的收入和财富分配。近年来,最上层的1%家庭(大约一百三十万户)占全美当年收入总和的16%,和全美私人财富总量的40%。我们把这百分之一的家庭叫做“富裕家庭(the
Rich)”。“富裕家庭”中的1%,也就是全社会的万分之一(0。01%)分位家庭的二○○○年收入大约为四百万美元,大约有一点三万家庭年收入高于这一水平。我们称这万分之一的家庭为“超级富翁(the Super Rich)”。最后,有大约一百三十二个家庭处于社会百万分之一的顶尖,他们是人们所说的“亿万富翁”,即家庭净资产在十亿美元之上。谈到“亿万富翁”时,我不得不谈到财富,而不只是收入。越往上走,“真实”收入的衡量越来越难,财产的测算却变得相对容易。账面(报税)收入只是当年已实现的收入的得益。富有阶层往往持有大量证券和其他金融资产,如果价值上涨而持有人没有出售实现得益,这一部分就不会进入收入统计,但会进入财富增值统计。对于中产阶级而言,则是收入易算财富难测,因为他们的收入主要是劳动所得(工资),而财富则主要是居住房产中的股权。如果不出售,房产的当前市场价值很难测算。
我们今天所说的“亿万富翁”在历史上曾有一个别名:敛财大亨(the Robber
Barons)。这个词源自美国政治评论家约瑟夫逊(Matthew Josephson)于一九三四年出版的同名书,曾被译为“强盗资本家”,作为直译并无不妥,但却没有把握住这一称呼的精髓。根据《韦氏大辞典》,“Robber Barons”的原意是“十九世纪后叶通过利用和榨取(自然资源、政府影响、低工资水平等)而致富的美国大资本家”,因此译为“敛财大亨”似乎更达意,也是一个较为中性的称谓。
约瑟夫逊的《敛财大亨》在罗斯福年代颇有影响,但在其后的五六十年间,约瑟夫逊与他书中描述的群体一起被人们淡忘。到了九十年代末,《敛财大亨》一书及其主题又开始引起学者们的注意。例如,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学家德龙(Bradford DeLong)教授旧题新析,对“敛财大亨”现象在过去一百年中的变迁进行了深入研究(他的名为《敛财大亨》的译文载于中信出版社《比较》第十辑。《比较》编辑室将“Robber Barons”翻译成“攫财大亨”)。让我借用此文中的美国